首页 > 报告总结 > 调查报告 > 详情页

共享单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优秀范文三篇)

2024-04-23 22:43:3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共享单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优秀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共享单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优秀范文三篇)》。

第一篇: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范文

对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共享单车租赁合同中押金的性质。共享单车企业针对押金有明确的定性,即为使用共享单车的保证金。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押金属于一种特殊的动产质权。简单说,就是出租方对所使用的动产做一个现金的保障,出现问题可以用现金报偿出租车或出借人。

从合法性看:法律并没有对押金或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与时间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属于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的范围。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如对租赁结束后押金自动返还做出了规定,则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押金。但是租赁共享单车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结束后需要承租人手动点击退还押金的条款,这种双方约定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共享单车企业约定使用人在合同终止后需要手动操作才能返还押金,且部分单车的押金到账时间为若干工作日不等,则为典型的格式条款。针对格式条款,共享单车企业需要在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此外,由于目前使用共享单车需要注册账户方可实现,而部分平台要求用户预先充值金额以在使用结束时直接扣款。而用户选择退回押金的方式实则等同于销户行为,账户中的余额不予返还,这种规定有其不合理性。首先,用户与企业之间并未就使用次数作出约定,但部分平台的充值数额的选择并非由用户任意填写,而是固定的几个选择(如10元、20元、50元等),这就相当于企业单方向用户设置最低使用次数。其次,由于用户选择退回押金的行为实则等同于销户,而退回押金时账户内的余额不予退回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已侵犯了用户的财产权。最后,用户为使用共享单车的实际需要,即使上述约定或违背其自身的意愿,但基于双方地位不平等的问题,许多用户会选择妥协。就上述问题,相关企业的做法有不合理性,甚至可能存在侵权的情形。

第二篇: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就共享单车的单次使用距离而言,“1~3公里出行”大于“3~5公里出行”大于“5~10公里”出行。“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这个口号,不是说说而已。除了需求外,单车的用户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的骑行距离。而男性在3~5公里的骑行段明显多于女性,体力优势明显。

披星戴月,上下班使用最集中

上班族对共享单车的感情,那绝对是不掺一点水分的。

推荐专题: 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共享单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