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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社会调查报告论文(推荐5篇)

2024-04-23 2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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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一、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37.12%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2、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61.99%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二、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12.08%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四、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造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第二篇:ofo共享单车调研报告范文

2016年是资本市场低迷的一年,而共享单车领域却一枝独秀、屡获融资。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主打最后一公里的单车租赁行业,在资本倾注下迅速在一二线城市蔓延,竞争激烈,一如当年网约车厮杀市场格局的重写。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公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首次对共享单车行业提出了鼓励和规范要求。当前共享单车市场正处在初级阶段,产品、用户间问题频发,行业内部正在不断调整,同时更多创业者的入局也有利于行业发展。

速途研究院分析师团队根据市场公开的网络数据和监测数据,结合相关用户调查取样,分析讨论共享单车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快速萌芽的共享单车市场

中国的共享单车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2015年共享单车概念开始兴起,资本和巨头开始了布局,2016年可定为共享单车发展的元年,除了原本定位在校园的共享单车开始在城市普及,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创业团队斩获融资,市场大战一触即发。从市场规模上看,预计201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0.49亿,较2015年翻了一番,明年共享单车市场的增速将会继续提升。

共享单车用户规模

用户规模上看,2016年共享单车用户预计在455.2万人,其中用户主要以在校大学生、年轻的上班族为主,并且主要在一二线等人口密集城市集中。学校、公交站、地铁站等附近的共享单车,给使用者提供了最快捷的“最后一公里”行程方案,不仅使用方便,而且对于城市来说,共享单车亦有着绿色出行的好处,在城市内快速普及。

摩拜、ofo领衔共享单车市场

尽管共享单车市场处在起步阶段,但当下市场上已经有十几家企业入局。从现阶段的共享单车APP下载量来看,摩拜、ofo小黄车在市场上遥遥领先,就像网约车市场最初的滴滴与快滴。摩拜、ofo分别斩获了366.49、347.1的下载量,处在伯仲之间。而下载量排在第三位的永安行,下载量则只有不到39万。但未来的市场格局仍有较大变数,其他共享单车品牌融资后,将会有新一轮的市场动作。

共享单车整体评分不高

从当前主流的十家共享单车APP用户评分上看出,共享单车行业整体的用户评价并不是很高,一步单车超过9分,小蓝单车超过8分,更多的共享单车APP评分惨不忍睹。作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自行车,本身就容易出现损害问题,并且和汽车不同,共享的单车长期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很多时候需要靠用户发现问题并反馈。尽管平台一直在加大力度促进规范化,但短期来看,用户反馈的问题很难一一解决。

共享单车用户使用频率不高

在用户的使用频率方面,大部分用户还没有对共享单车形成固定的使用习惯。可以看出,29.7%的用户表示使用共享单车的品牌在5-7天每次,3-5天使用一次的用户占比22.7%,而1-3天和每天都使用的高频用户分别仅占18.2%和10.7%,大部分用户只是在平台注册,并根据需求择期选择单车出行,而每天都使用的用户,则是在上学、工作中形成了使用习惯,成为共享单车的粘性用户。当前共享单车企业也在靠着补贴的形式获取用户、培养用户。

年轻化人群成为单车用户主力

年龄分布上,20-39岁的年轻化群体成为单车用户的主力军,而单车骑行运动本身也是年轻化群体更容易接受的出行方式和锻炼方式。19岁以下的用户更多集中于大学、高中,而20岁以上的用户则遍布大学、上班族、以及城市务工人员,对这部分用户来说,只需支付低廉的押金和低廉的使用费,就可以进行单车出行,一是方便,二是节约了自己购买单车的使用成本。

第三篇: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20xx年被称为共享单车元年,以摩拜单车为首的创业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体关注和资本青睐。经过近一年的搏杀,今年,网约共享单车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高速发展也带来了问题的日益凸显。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3月份,江苏省消协消费者协会联合西祠胡同网、姑苏网、无锡二泉网、扬州网等江苏网站联盟,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全省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全面调研,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

二、调查对象

江苏省内主要的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样本覆盖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

三、调查结果分析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此次调查,主要对我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共享单车消费现状进行调查。

(一)共享单车消费基本概况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为主

共3806名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参与调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

其中,78.65%的消费者没有看过使用共享单车的电子协议。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适度是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品牌的主要依据

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实际调研发现,部分单车无法调节座椅高度,造成消费者骑行舒适度的降低。

(二)共享单车调查发现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江苏网约共享单车存在着以下问题: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资金管理不规范、单车投放点和投放数量设置不合理、单车乱停放和损坏情况严重、驾驶人保险不完善、加贴假冒二维码等问题。

1、押金设置不合理、退回时间长,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且资金监管缺失。

在押金和车费预充值方面,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实际中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

对于押金的退还时长,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线下调查中,除了町町单车在第三个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个品牌单车均为秒退,此外,5个品牌单车运营商均不主动退还押金,需要用户在app内做押金退款操作后进入押金退还流程。

调查中,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是,线下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罗单车在app充值界面明确注明充值车费不可退还。现将各品牌单车收费、押金、预充值情况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来说,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涉及城市众多,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出现资金问题,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调查中,11.43%的消费者也建议加强资金监管。但是,消费者对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

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2、各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调查中,19.54%的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供骑行的单车,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此外,对网约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的建议方面,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在实地走访中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此外,诸如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坏了等现象也较为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对于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希望单车运营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科学规划单车停车地点,并增加明显标识,方便消费者寻找停放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思维,如果破坏自行车的人多了,大家就会陷入无车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最好是政府部门划线的区域,或是不影响到行车、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车子停进小区、楼道里,更不要随意丢弃。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上下台阶轻拿轻放,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4、管理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欠缺,消费者风险系数高。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

12.0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操作没有造成损失,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但是,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22.49%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懒得处理,还有46.41%的消费者因为不知道应该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线下实际调研中也偶有发现加贴的假冒二维码。对于被骗后的责任承担方,43.69%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27.71%认为应该根据导致发生被骗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24.16%认为应该由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

为确保资金安全,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应注意: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识别车身二维码的真伪,如摩拜单车的二维码是用钉子钉在车上的,ofo则是喷漆喷上去的,目前江苏市场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二维码均不是贴上去的,发现加贴在车身的二维码需特别留意;使用app扫码后,手机上会出现正在开锁的界面,如果扫码后出现开锁障碍甚至引导至其他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以免遭遇财产损失。

3、各品牌单车计费单位不一致

大部分单车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但是也有部分计费单位为1小时。调查中,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

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四、专家建议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一)预充值余额该不该退

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二)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上图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三)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四)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上图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五)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

第四篇:共享单车的调查报告

短短几个月,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可以说,共享单车的出现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统最后一公里有了解决良策,并以其低价、便捷、简单的使用优势,迅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给城市交通出行带来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管理、停放、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不少难题。

为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良性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合法权益,经充分准备及周密策划,广东省消委会于xx年1-3月期间,联合广州市消委会,以广州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带,对常见的摩拜单车、小鸣单车、ofo单车及小蓝单车等品牌进行深入调查。为突出调查的点面结合,活动采用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志愿者体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活动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238份,有效线下体察样本数量104份。

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利大于弊,73.9%受访者支持发展共享单车,93.8%受访者认为政府要支持共享单车的发展,近七成受访者对使用共享单车表示满意。在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及管理评价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访者对共享单车经营者的管理不满意,其中车辆损坏是受访者反映最经常遇到的问题,乱停乱放是受访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消费者与经营者都须承担多种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加强规范引导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进共享单车配套设施。

志愿者体察结果显示:在骑行、服务环节,大多数志愿者对用车说明、注册、押金、收费、操控、费用结算、押金退还步骤及速度等方面给予正面评价,综合评价得分7.3分(满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寻车有困难,有个别志愿者称花了超过30分钟才找到单车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马上找到没有任何问题的共享单车,其中二维码或编号被涂抹或脱落、座椅损坏或丢失、车辆太脏及轮胎损坏或丢失等,是共享单车存在的较常见问题;约七成志愿者对共享单车客服服务不满意。

志愿者体察还发现,适宜骑行的自行车专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体察时有自行车专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骑行;但即便有自行车专用道,也存在车道断头、过窄、被霸占及损坏等各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自行车专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选择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此外,单车专用停放区不足问题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则反映没有停车专区,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场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时,与问卷调查结果一致,志愿者通过观察,大多认为乱停乱放在其他消费者不良行为中占比最高,达到64%。

综合此次调查结果,广东消委会认为,虽然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因绿色环保、高效便捷、低价健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规规制不足、经营者应尽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自律不够、市政配套缺失、社会各界共享意识不强等五大症结问题,形成行业发展的阻力。特别在经营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情况和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推动其长远健康发展,构筑和谐广东消费环境,省消委会在综合法律专家、经济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观点及建议:

一是社会要营造有利于共享单车发展的环境。共享单车服务是互联网充分应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创新经营模式,顺应了金融资本、供应链各方和消费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经济是法制经济、信息经济、信用经济、合作经济。共享单车的发展需要从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监管、社会氛围等多方面提供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此外,市场各参与方要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底线。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共享经济发展要求。

二是经营者要充分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消费者的权利实现,要靠经营者履行责任和义务来保障。共享单车各相关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市场规范发展、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当务之急,要对照法律规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的各种规定和行为,确保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位;要根据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意见,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体验;同时要主动承担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责任,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消费者行为规则,加强对消费者规范用车的引导,营造文明的消费氛围。

三是消费者要增强规则和自律意识。在共享经济活动中,被共享产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真正分离,实现了消费者在没有取得对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得到对产品和服务的分时使用权,扩充了消费者的消费权。但共享经济分享的性质,同时又对消费者的意识和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理念和自律行为。为此,广大消费者要适应共享经济发展不断转变消费理念,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约定、社会公道。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要做到:学法守法,严守法律边界;谨慎扫码,保护信息安全;合法用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合理停车,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用车,维护良好形象;诚信用车,珍惜个人信誉。

第五篇: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当然,21%的人放弃使用单车的原因是自己有车,这是真土豪。而这个世界上,不会骑自行车的人已经很罕见了,无论男女,值得拥有。

有趣的是:跟25%占比接受使用共享单车的人不一样,有23%的`人不愿意使用共享单车竟然是因为――取车停车太麻烦!不能忽略的是,共享单车“不好骑”与“安全低”加起来也有近15%的比例,所以,单车市场发展任重而道远。

那么,对目前市场上现存的共享单车品牌,用户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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