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调查报告 > 详情页

社会调查报告

2021-12-30 08:32:3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社会调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社会调查报告》。

第一篇:社会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世界经济已经逐渐融为一体,在这个大背景下,许多企业在经济上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但是在面临经济挑战的时候,任何企业都不能独善其身,都必须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来共同应对问题和挑战。正是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之下,现代企业的运营绝对不是生产和销售的粗略组合了,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下争得一席之地,取得长远发展,就必须依靠企业行政管理。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方法是现代企业取得效益必不可少的条件。

企业行政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从企业行政管理的内涵来看,企业行政管理指的是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企业为了能够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原则、方法对内部开展职能性管理的总和,是指依靠企业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渠道管理企业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案。企业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能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活力。

在当前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加强企业行政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过,由于历史和现实情况的种种原因,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还存在效率低下、工作方式单一等一系列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企业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我国的企业行政管理思想和世界先进企业的管理相比仍有很多的不足,存在很多的问题。

二、调查内容及分析

陕西富强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中药制主的制剂生产厂家,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问题,对于企业行政管理现状与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

目前,企业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一人独大”的情况。主要以管理

者个人的意志来直接决定行政管理的工作。由于管理者特殊的地位和权力,使得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完全失效。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气氛和背景的影响之下,完全看领导眼色行事,使得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消失殆尽,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行政的效率和活力。这无疑会对企业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企业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

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渐暴露除了体制不健全,机构冗杂和规章制度不科学等一系列的问题,而管理机制不健全是导致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企业就是因为没有科学设置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行政管理机制,就直接导致了“无章可依”或“有章不依”的情况出现。不仅如此,由于行政管理体制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行政管理不利,导致企业管理混乱,企业员工在工作上毫无主动性可言,重复工作,逃避工作的现象时有出现,直接造成了企业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极大浪费。

(三)企业内部员工缺乏集体意识,使行政机构运转滞后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行政管理的工作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而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仅仅是管理部门自身的工作,它的工作层面涉及面很广,而且很复杂,涉及到整个企业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很多关系。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部门,是负责向企业执行部门传达决策层的建议和要求,并对于执行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及时向上级反馈其工作业绩的部门。因此,在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责的时候,企业内部员工的素质、观念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和认可程度是决定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目前,企业内部的部分员工毫无全局观念,觉得行政工作就仅仅是行政部门自己的事,决策层所做出的决定也就是他们内部的事,完全与自己无关。这样,企业内部也就很自然的分为了各自为营的部门,每个部门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问题。由于缺乏联系和必要的沟通,直接导致了企业管理效率低下,极大地影响到了企业效益的有效增长。

(四)企业内部员工的素质低下,业务水平也不高。

目前,企业行政管理出现问题,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企业内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低下,在平日的工作中往往无法完成企业发展所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这样,在行政管理部门行驶权责的过程中,这些素质低下的员工根本无法有效地去执行,行政管理部门也直接引起了其他部门的排斥和反感。所以,无积极性和创造性,毫无工作热情,得过且过的工作态度直接导致了行政管理的效率低下。

三、今后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目前公司的现状,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问题,对于企业所出现的问题,本文主要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1、完善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健全企业行政管理领导体制。

企业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拥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例如,对于企业的行政管理,可以遵循总裁一行政分管副总一行政总监一行政经理一行政主管一下属分公司行政主管一行政人员等系列管理系统。并且实行首长负责制,制定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监督体制,以确保监督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使得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对自己本职工作细心负责共同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进而促进企业的效益最大化实现。

2、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行政管理的各项制度。

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一定会保证企业健康有效的发展。企业要想取得发展就必须重视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正本清源,成为企业员工明确遵守韵信条。此外,还要明确工作的细节和程序,例如表格、图表、文件的统一和规范,还有必不可少的法治秩序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确立,可以使得企业有法可依,用制度规范大家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内部的科学分工,实现管理层次的权力保障和执行部门命令的有效实施,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3、精简机构,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机构设置冗杂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效益实现,这与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因此,要想使得企业行政管理实施高效,就必须对企业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尽量减少管理层次,突出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性,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畅通。

4、要加强企业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

要想保证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畅通,就必须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优化行政管理队伍的结构,要增加懂经济、懂法律的人才比重。此外,还要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以确保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服务是行政工作的定位,行政永远是为企业服务的,行政部门的定位一定是服务部门,这种观念应深入每一个行政人员的意识中,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企业行政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企业要发展,行政部门必须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只有与企业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推动各方面的工作。

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我更好的懂得了未来的生存之道。以及在企业发展的趋势是怎样的,还有就是作为一个行政者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够有助于企业发展。

第二篇:社会调查报告

这半年以来社会实践部在学院的领导下,在部内成员的积极努力配合下各项工作都圆满落下帷幕,在这里感谢老师的领导,感谢部内成员的辛苦付出,感谢学院各位同学的积极配合。

现将社会实践部半年内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开学初社会实践部认真做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先进团体的评定,配合秘书处向校内推选本学院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和团体,并制作社会实践优秀作品展,在c区238附近展示。

2、社会实践部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的职场口才大赛,其中张雅然同学进入决赛,获得优胜奖。

3、社会实践部在学院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山东省齐鲁大学生创业大赛,并取得多项奖项。

4、由社会实践部主办的浪曦杯机器人大赛经过两学期的精心准备,决赛在10月名仕学府落下帷幕,山东师范大学团队获得第二名,二等奖。

5、社会实践部精心策划第一节科技作品大赛,经历一个月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和学院同学的积极配合下在12月13日决赛圆满结束,我院科技作品得到了老师的肯定,为学院的挑战杯大赛储备了有生力量。

6、社会实践部积极配合学院将寒假社会实践的各项活动以通知的形式下达各班,积极鼓励各年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

7、社会实践部积极负责学院的各项赞助,为学院的活动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支持。

社会实践部在这半年的时间内不断做好部门的完善和提高,部内成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宣传,为本部门和学院做出了较大的贡献。XX年社会实践部一定会在学院的领导下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第三篇:高中社会调查报告格式

高中社会调查之后怎么样写相关的调查报告呢?你知道吗?同学们,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社会调查报告格式吧!

高中社会调查报告格式

一、工厂的总体规模水平

亚泰

(东莞)木业位于东莞大朗镇,占地24600平米,员工600多人。近十多年的制造历史已经发展成一家具有专业规模的木制品专家,在东莞制造业发达的地区也小有名气。走进厂区,只见洁净整齐的环境和次序井然的工作程序。虽然是国内的制造厂家,但是,到了车间,看过那些先进的流水线,那些熟练的技术水平,完全会感觉到现代化的管理。作为木质产品的制造厂,一些诸如木屑的飞扬,机器的喧嚣以及混合着的胶水味油漆味等问题,都是难免存在的,但是工厂已经把这些都尽可能的减少到最低限度了。走在车间,这些大多的木制厂家所面临的严重问题似乎在我们工厂并没有太大的困扰,反而是那些管理和效率吸引了大多的参观者。

工厂有自己的作息时间,并且都会严格遵守。高中社会实践报告。就连中午休息间隙,每个工人都会把自己得区域整理得井然有序,这样的自觉整理也是工厂之所以能保持洁净的原因之一。在用餐问题上,工厂也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上至高层主管下至普通工人,吃的饭菜一律相同,没有任何的特殊化。

二、学习过程

如下几点是在工厂实践期间,就我的工作需要,主要学习到的一些知识以及由此得到的一些心得。

(一)木材的选用

工厂最常用的木材还是红木(非洲花梨木),枫木(美国),胡桃木。大多都是从国外进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司的报价要比国内同等厂家的价格要高的原因――正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mdf板也是常用的材质之一。我司很多产品也都可以选用mdf贴木皮来达到仿实木的效果。对于一些想节省成本的客户来说可以推荐一用。

这些常规木材在仓库里都备有一定数量的库存,其他的木材也有备量,但是一般都要尽量推荐选用常规木材

(除非客户定购的产品数量庞大值得工厂采购另外一些昂贵的木材),这对于工厂的加工技术、生产周期、生长成本等都会有所帮助。

(二)加工方面

工厂所采用的机器都比较先进,一般来说都是机器自动操作,比如c数控机,万能圆锯机,立轴机等。所以,只要操作得当,人员安排合理,一般都能产生较高的效率(一般来说,都需要熟练人工)。

虽然说工厂对于大多数的木制产品都能生产,但是以后在和客户沟通过程中,在尽量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还要尽量站在工厂的立场上考虑。比如,可以向客户推荐一些外形相同,但是做法简单,结构清晰的样品。这对于工厂来说不但可以降低成本,而且还可以提高效率。

(三)喷漆加工

白身加工完成以后,应尽快转入喷漆车间,否则木材会变形。

喷漆的流程为:着色(给产品上底色)DD底漆DD面漆。喷底漆到喷面漆的过程中还要有磨砂的工艺。

底漆又nc漆和pu漆之分。工厂常采用的底漆是nc漆,因为pu漆的成本要比nc高,而且如果喷pu漆的话要求的环境也比较高,必须有无尘房才可以。

一般都会推荐客户用nc漆。喷漆加工的时间一般为两天左右。但是虽然所花费的时间不长,但是一张订单的完成,工厂都会把每道环节都会安排到位。

因此,在和客户确认订单的时候,一定要把每个要求都确认完整。有些客户在白身做完以后,油漆没有确定,这样搁在一边的话,不但产品容易变形,而且也影响了订单的进度,给工厂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四)镭射和丝印

目前工厂的最大镭射尺寸为:320×320mm,最小为:1、5×1、5mm

镭射后可以上色,最常见的是上黑色,上完黑色,可以使镭射图案更清晰。

但是一般不推荐客户镭射后上色,这样的话会增加成本。镭射的费用是视镭射图案的复杂程度而言的,一般来说都是每件产品1块钱。丝印也是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它的要求是丝印的表面要光滑要求镭射或者丝印的话都会要求客户提供图片,最好是电子文档。

(五)包装

包装是成品完工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一个产品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包装工序包含了产品的简单组装、包皮、包绒布、五金件的装配、包装物的制作、对产品的前道工序的品检、产品的包装。

质量是品质的保证。因此,我们工厂对质量也有严格的把关。

一般一道包装的流水线上都有二到三个品检人员进行严格的产品检验,从产品的去尘、五金和玻璃制品的质检到最后的装箱,每个细节都会有工人严格的操作标准。对于一些外销客户来说,对于产品都会比较挑剔,但工厂都会满足这些的要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工厂的产品会有质量的保障,在产品上很少出现质量纰漏的原因。

而同样是国内订单的话,往往会有一些刁蛮的客户,在产品没有品质问题的时候却还要挑一些邪瑕疵”。对于这些问题,我觉得除了要和客户解释清有些是因为木质品本身的问题之外,还要让他们了解我们工厂对于质量方面的控制要求是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的,很多质量问题的产生很可能实在运输过程中的碰撞和野蛮运输。

当然,为了避免在运输途中的损坏,在采用一般的安全包装下,除了用一些常规包装物(纸盒、纸箱、礼盒、海绵、保力龙、珍珠棉、拷贝纸、气泡袋、胶带等)外,还可以在纸箱六个面用保力龙板保护。

(六)其他配件

五金是常用到的配件。因此,对于一些常规的五金件,诸如一些合叶、铜扣、铜脚等,工厂都会采购一定的数量以备库存。另外像一些在笔上五金件,工厂自己也有制造的能力,很多都可以独立完成。

另外像eva之类的,也都需要另外采购。

三、心得体会

这次的实践,让我了解到了工厂的规模水平、生产流程以及一些常规产品的制作,在以后的业务操作中相信会有较大的帮助。

另外我觉得一方面在工厂供货给我们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配合工厂,把双方的工作都做好。同时,自己也还要不断的学习产品的知识,服务好客户。公司整体的业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开创出良好的业绩。

[高中社会调查报告格式]

第四篇:社会调查报告

首先我们确定了问题和研究目标,即中学生零花钱现状。其次,我们制定了收集信息的研究计划(第一,确定所需要的信息;第二,收集有关资料,即问卷调查;第三,提交调研计划);然后,实施研究计划;最后,解释并报告研究结果。于是写下了此篇论文。

关键词:中学生零花钱问卷调查研究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物质生活不断充实。中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是家中的小太阳,自然倍受宠爱,其中1个重要的表现就是零花钱状况。面对日渐增长的零花钱我们究竟应如何看待呢?学生门是如何来安排他们的零花前的呢?这些零花钱又对他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这些都是十分另社会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小组就这一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为此,我们牺牲了不少时间,一起设计出问卷内容,并向自己认识的各所中小学校的同学分发。第一次作如此的问卷调查,不免缺乏经验,但经过全体成员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本次活动。以下便是我们结合调查结果作的一份初步的研究报告。

问题一:零花钱的来源-94.4%的中学生零用钱来自父母

我们认为,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生活开销一般都是依赖自己的父母,少部分学生与祖辈或其他亲属同住的,也会经常收到他们给的零用钱,这也是基于长辈对幼辈的爱护。因此,他们的零用钱绝大多数来自父母。

少部分期望自食其力的学生还会通过打工或者兼职,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同时也接触了社会,丰富了社会经验。但中学生的年纪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能同意他们利用课余打工的家长还是不多。

问题二:零花钱的数额

初中生零用钱每月多在50元以下,高中生的消费层次更为平均

我们认为,初中生年龄尚小,平时花费不多,加之初中学生的判断能力和行事能力都相对较弱,家长们一般不会给小孩太多钱支配,只有在一些郊游、外出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才会相对更为慷慨一些,一般在平时就每次给个几元钱,以应付日常花销和每日车费为主。因此大多数初中生的每月零用钱金额在50元以下。相对来说,高中生各方面的开支比较多学习上的花费要明显多于初中生,对于自己孩子在学习上的正常开销,家长们的出手是毫不犹豫的,同时孩子们平时的生活花费和日常零用钱,也开始随之水涨船高。

问题三:零花钱的使用情况

中学生零用钱的3大流向:购书、储蓄、买零食

由图可以发现青少年的零用钱花费中,精神消费上的购书是居于首位的,但是目前国内的文化消费市场上针对青少年朋友的书籍还是非常的少,许多都是习题集和课内补习资料,可以填补青少年精神空间的书籍少的可怜,因此必须重视中学生的文化消费需求,挖掘中国式的精神消费内容,丰富青少年的业余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有46.5%的中学生朋友会把未花完的零用钱进行储蓄,而且相当多的学生储蓄是有着明确消费目的的,是1种积攒行为。这个结果表明,勤俭节约的中华美德在当代青少年的身上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孩子的储蓄行为是个好现象,家长应对此加以鼓励和正确引导,使其从小养成善理财的好习惯。但同时也必须关心孩子的生活习惯,对于不良习惯必须坚决纠正,这也是对孩子将来负责。

另外许多青少年学生比较喜欢吃零食,因此用于零食上的开销也占有较大的比例。

问题四:对零花钱的态度中学生普遍缺乏理财能力

我们认为:1个人的很多习惯都养成于青少年时期,从1个学生对待零用钱的态度就能折射出将来当家理财的点点滴滴:1个人从小克勤克俭,长大后花钱自不会大手大脚:小时候要风得风,要雨有雨,让他感到钱来的很容易,长大后一不留神,就会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

以上是对调查结果的整理。从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启示。

新生的一代,有相当多的在年纪尚小时便已受到了金钱的强烈冲击,正逐渐形成独特的金钱观。因此,金钱教育对于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来说,已经是1个严峻的挑战。教育者们有必要教孩子怎样对待钱和看待钱。目前我国的中小学一般都还没有开设专门的金钱教育课程,尚在襁褓中的素质教育体系中也没有着明确提出具体的金钱教育策略,已有一些涉及金钱教育活动大都停留在抽象的道德理念层面,且无正规体系。问题是严峻的。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家长都比较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家庭经济条件再好,学生打工挣钱、自食其力还是比较普遍的。国内在观念上还是比较落后,家长总希望在自己的保护伞下为孩子营造安逸舒心的成长环境,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但在教育上可别大意了,拔苗助长不行,过于精心呵护更不可取!

国外成功的教育经验表明,对中小学生进行消费、投资等方面的理财教育将有助于孩子对经济社会的适应性和敏感性,对他们日后的理财能力有相当影响。当然,我国目前要对中小学生进行金钱教育是1个艰巨的过程。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孩子要啥尽量满足,家庭优越的条件养成了孩子好吃懒做的坏习惯。殊不知,一心想望子成龙到头来却是养子成虫,身边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教给孩子怎样使用零花钱则是最基本的1个环节。我们小组就此展开了讨论。最后我们设计一位高中同学了1个星期的零花钱使用方案。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得出了两点。第一,广大中小学生要合理安排零花钱。培养理财观念。第二,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加强对学生的理财教育。两方面紧密结合才能使孩子健康成长,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取得一席之地。

最后,我要向给予过我帮助的所有同学和老师致以最崇高的谢意,谢谢你们!

第五篇:社会调查报告格式

社会调查报告格式范文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前提——调查研究

要想写出具有科学性、指导性的社会调查报告,必须进行深人细致的社会调查。而正确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科学的调查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其次要努力深入到基层,扎扎实实地把社会调查工作做好。再次就是要讲究科学的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科学的调查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研究的具体操作方法要科学。仅靠过去传统手工方式进行调查已显然不够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系列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逐渐渗透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来,形成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现代化的三大特征:数学方法在社会研究中的应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渗透;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综合运用。这就为调查研究的方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们除了要了解并掌握有关普遍调查、典型调查、个案调查、抽样调查以及文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访问调查法、观察调查法等各种具体的调查方法以外,还必须注重对调查对象加强正确引导,确保其讲真话、讲实话。在实地考察时,要防止被假象所蒙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确保调查的科学性。二是调查研究的思想方法要科学。(注释:参见1983年1月5日《人民日报》有关专文,提出了政策调查的“十个要点”。)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材料整理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整理,一般分成三个步骤:

l.检查鉴别。首先检查社会调查报告材料是否切合研究的需要,其次要鉴别事实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确实反映客观实际。

2.制作图表、数表。以其直观形象信息量大,帮助读者理解社会调查报告内容。

3.分类分组。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类的标准,依研究目的而言,可按材料性质分为记录资料、文献资料、问卷资料、统计调查资料等。可根据研究的目的按年龄、性别分类,或按职业分类等。也可分为背景材料,统计材料,典型(人或事例)材料等。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分析,应该说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是能否将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化为研究成果的关键所在。所谓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审查、剖析调查材料中包含的被研究对象的状况、特点、社会背景、基本结构、本质属性与成因、组成因素与相互关系,以及运动机制和结论的过程。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最基本的类型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应该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事物,对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是据事论理,用思辩的方式,依靠个人经验判断能力和直观材料,确定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趋向.以划清事物性质界限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根本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即揭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采用系统方法、逻辑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矛盾分析法

即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原理,具体分析事物内部矛盾及其运动状况,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其具体作法分三个步骤:

①从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中找到事物的矛盾,即找到问题。因为问题即是应该消除或缩小的差距,差距就是矛盾。

②对事物存在的矛盾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属于:历史遗留——现实产生;客观存在——主观思想;自然条件——人为造成;局部——全局;根本——枝节;眼前——长远的矛盾。

③分析矛盾的对立面,考察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其它方面互相依存、斗争、转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特性。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比较分析法

做社会调查报告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为:先进行比较,弄清事物的异同,根据共同点将事物归集为一大类,然后再根据差异将大类划分为几个小类,依此类推,事物就被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小类别,明确地反映出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因素分析法

即指从社会调查报告材料中寻找出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通过系统分析和科学的归纳,探寻到对事物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要素系列,掌握决定事物变化的原因,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运用因素分析法,首先应进行总体分析。

第一步是把蕴藏在现象之中的各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清理出来,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它们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影响事物变化有种种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外因(客观因素)和内因(主观因素)两大因素系列,在这一层面下,又可以从不同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次要因素;积极因素、消极因素;一般因素、特殊因素;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必然因素、偶然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起始因素、终极因素;潜在因素、诱发因素;阶级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或工作单位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各个系列因素有可能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显现出一种网络状态。

第二步就是通过对这一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研究对象,分析出现某一社会现象的综合原因。这就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诸因素的内部联系,把握其特征和转化规律,对事物的总体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内因与外因,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辩证的分析。其次是进行关系分析。即对因素与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进行分析。要着重分析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关系、转化关系、共因关系。共因往往是事物存在或变化的最根本的原因,如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共因是私欲恶性膨胀,再进一步深究,就可找出其根本原因是权力作祟.从而找到问题的'关键,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再次是进行因素树分析。即以某一种关键性的因素系列为主要分析目标,予以系统的多层次的剖析,按因素之间的联系绘出因素树图,即:

s("download_bottom");

第六篇:社会调查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法律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推荐专题: 社会调查报告格式图片 社会调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