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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限购”、降息降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政,为了解和掌握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采取实地走访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与问卷调查社会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以期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一、近期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建商品房售价企稳,销量同比呈下降趋势
一是售价企稳,同、环比基本持平。根据巴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受“降息降准”等新政因素影响,1-2月巴中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均价为4079.5元/O,较20xx年1季度的3988元/O上涨了91.5元/O,同比上涨2.3%,较20xx年11-12月的4124元/O下滑了44.5元/O,环比下降1.1%。
二是销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增幅收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下,1-2月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套数与面积分别为3093套、325451O,较20xx年1-2月同比下降19.3%、16.2%。同时今年1-2月的环比增幅较去年1-2月的环比涨幅降低了15.6%。一家二级资质开发商反映:“去年仅1-2月销量就达500余套,而今年截止3月中旬才销售了不到300套,表明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整体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xx年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呈下行态势,作为巴中购房主力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热钱大幅减少,致使购买能力减弱;二是一系列新政出台后,促使刚需型购房群体驻足观望,改善、投资型购房群体放缓或大幅减少购买”。
(二)二手房交易总体下行,租赁市场有所降温
今年来,巴中市主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房源增加,销量、单价双下行,租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的总体趋势。
一是受《条例》影响,房源同、环比均有所增加。通过对5家房地产中介实地走访了解,今年一月以来,受《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二手房房源呈现了三个新特点:首先,房源同、环比小幅增加。今年1季度较去年同期和四季度均呈现增长趋势,同、环比上涨幅度分别达10%、18%。其次,业主主动投放的房源比例提升约两成。据各中介反映,20xx年以前,业主主动投放房源与中介挖掘房源的比例大约为3:7,而在《条例》实施、房产税不久将开征的背景下,今年的房源构成比例变成了近5:5。第三个新特点是主动投放房源的以有多套房屋业主居多。一家中介今年1-2月共接受主动登记的二手房房源28套,其中12套房源业主拥有2-3套以上住宅,其中一名业主一次性投放房源3套,《条例》影响可见一斑。
二是交易量回落明显,单价小幅下降。据5家中介企业反映,今年1-2月月均交易量较去年月均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均降幅至少在10-15%,其中一家中介去年月均销售30套,而今年月均不到20套,降幅达到了33%以上。同时企业反映单价下降幅度达4-10%左右,如去年江北120O的普装二手房交易均价在48-52万之间,而今年交易价格降到了44-48万之间。
三是租赁市场有所降温,租金环比下降明显。由于去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运行,同时随着巴城拆迁还房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区二手房租赁市场有所降温。今年春节后,二手房年租金均价环比下降8-12%,如地处江南老城黄金地带的南湾国际小区,100O的二手房年租金由20xx年的2-2.2万降到了今年的1.8-2万,江北的100平方米二手房租金由2.4万左右降到了2.2万左右。
二、《条例》反响明显,心态影响市场
通过对100名社会群众(包括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进行入户面访、问卷调查发现,《条例》试点实施以来,群众表现出知晓率关注度高、对内容作用了解甚少、改善投资性购房步伐放缓、不动产处置等待观望等特点。
一是新政社会关注度高。3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四川泸州,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人知道《条例》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试点实施关注度调查发现,仅1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关注,有49%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有35%的受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表明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关注度很高。
二是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条例》已试点实施近一月,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详细内容、登记范围、实施步骤等知晓几何,通过调查发现,除1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有33%的人对此不了解,有51%的受访者表示知之甚少。究其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不动产改革目前仅在部分地方试点实施,个人直接利益尚未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再者是因为《条例》试点实施时间短,宣传解读信息量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观望心态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发现,受调查者中仅有10%的人考虑近期购置不动产,刚需购房者仍然是主力,改善和投资性购房者观望政策和市场行情意向明显增加;64名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受访对象在回答“是否准备在近期处置不动产”问题时,仅有6人选择“近期急于出手”,所占比例不到10%;有36人表示看政策和市场行情变化再作决定,所占比例达到了56%,表明拥有多套房产者观望情绪明显。
四是作用意义理解偏差。受访者在回答“《条例》实施作用”时,大家都知晓“简政放权、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好刚需购房、有效调控房价”、“提高政府治疗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等核心作用以及“反腐败”、“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等其他衍生作用,但存在着主次不明的现象:选择“反腐败”、“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两项的分别达到了68%、55%,在作用重要程度中分别排第一和第三位,由此可见,群众在认知《条例》的.作用意义上存在着主次不明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正确解读引导。
五是担忧新政泄露隐私。对“《条例》实施后最大担忧”的问题,有60%的受访者选择了“怕个人信息等隐私被泄露”,表明受访者对《条例》中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存在不理解、有疑虑,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查询、调阅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隐私不被非法窃取。其次有51%的受访者选择了“多处房产会被征过高的税。”表明公众对舆论传导的房产税、遗产税等税开征的隐忧、更表明了公众期待政府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实施时间表,利于群众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同时有44%的受访者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是否简化便民产生担忧,亦表明希望《条例》实施具体方案应尽快出台落实。
三、新政影响初现,程度尚需观察
(一)企业多措并举适应新政
为了适应《条例》实施、“降息降准”等新政实施,巴中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积极采取举措,应对新政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是开发企业稳中求进、积极应对。首先,走访的5家房开企业中有4家采取了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促销方案、积极宣传政策等举措对在售楼盘进行销售策略整合,力促稳价保量。其次,对已纳入开发计划的项目进行整体发展评估,择优选择开发,放缓整体开发脚步;同时针对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新政影响,减少购地计划,有的放矢地购买土地,确保企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二手中介多措并举、促成交易。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企业首先取消看房佣金、降低提成费率,力促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其次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纳税报备等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买卖双方时间成本;同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积极做好买卖双方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努力提升交易成功率。
(二)百姓买跌卖空持续观望
一是购房者观望心态较重,等待价格继续下行。在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单价出现下降,房源供给大于需求的背景下,不少购房者认为《条例》等新政实施必然会使更多的房源涌现,价格势必会继续下行,因此问多买少、持续观望、期待价格继续下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大量抛售未出现,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二手房源虽然较同期相比小幅增长,但由于《条例》实施现属于试点阶段,且各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健全,致使大幅降价趋势未有显现,故巴中市区未出现抛售潮。同时多数多套房产拥有者希望《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时间表等尽快出台,利于社会群众做出合理判断和相应举措。
(三)新一轮政策出台,博弈心态将凸显
3月30日,五部门相继出台降低二套房购买首付及调整征收营业税期限相关政策,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将进一步冲击市场,作为房屋销售将迎来利好,尤其是二手房销售在降低首付和2年以上住房免营业税双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将会一定程度上扩大交易量;但由于《条例》实施、房产税实施方案未出台的影响,作为改善型需求的购买者博弈心态也将凸显。
四、相关意见及建议
通过问卷收集和实地面访,现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解读。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案和《条例》的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普通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清楚了解不动产改革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支持配合,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实施稳步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和《条例》实施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如改革后监管及个人信息隐私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问题、反腐败的问题、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衍生作用的问题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符合群众主体利益需求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夯实物权保障。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各项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同时,重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管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信息实时传递和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教育、住宅、汽车、通信已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尤其是住宅消费更为民众首选。近年来,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在住宅商品化新体制基本确立,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群众消费热情高涨的环境下,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XX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736.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7.9%,占gdp的7.6%。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对几十个相关产业都有带动作用,与建筑业发展以及扩大社会就业更为密切相关。房地产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城市建设、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我县的房地产业从1998年开始,受住房体制改革的刺激,市场消费得到实质性的启动。XX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旺盛的势头,XX年全县房地产投资2.03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7%,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的24.7%。房地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地发展,现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发展前景、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分析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蓬勃发展,民营企业迅速崛起。
由于我县的房地产市场启动较晚,发展较慢,加之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利润较其它行业高,因此吸引了民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的大举进入。XX年,全县只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4家。到了XX年底已发展成有17家开发企业,其中拥有三级开发资质企业2家,三级资质以下的企业15家;国有企业仅有1家,民营企业16家。XX年,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投资额占开发总投资额的96%。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成为我县房地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
2、房地产投资高速增长,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我县的房地产业发展十分迅速,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尤其从XX年开始,受城建规模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旧城改造力度加大及房改房政策的刺激,市场容量大幅增长,房地产业取得了跳跃式发展。XX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7757万元,是上年投资额的5倍,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4.5倍;XX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0376万元,同比增长1.6倍,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倍。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也越来越大,XX年为3.32%,XX猛增至13.25%,XX年再创新高达为24.71%,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应该说,这几年的投资扩张是市场释放性的增长,不存在投资过热引起的“泡沫”问题。
3、商业营业用房建设投资增幅较大,商品住宅建设投资主体地位突出。
“xx”末期,在国家把住宅建设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政策指引下,我县的房地产企业加大了普通住宅为主的开发建设力度,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XX年---XX年,住宅建设投资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总投资的70%、67.6%、64.9%;商业营业用房3年来的投资分别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总投资额的15.86%、29.2%、33.86%。从比重上看,商业营业用房建设投资增幅呈递增趋势,住宅建设投资呈下降趋势,但其主体地位依然突出。
4、土地投放量逐年上升,开发规模越来越大。
近三年来,我县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房地产交易异常火爆,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投放量逐年上升。XX年全县总投放为16亩;XX年总投放为98亩,是上年的6倍;XX年总投放达236亩,同比增长2.2倍。同时,土地投放由原来的单体地块出让逐渐向小区化、规模化、整体化出让转变。XX年平均每宗房地产开发出让土地面积为1.36亩,XX年为10.59亩,XX年为21.83亩,房地产开发规模越来越大。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旺盛的市场需求,巨额的利润,吸引众多投资者的目光。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影响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笔者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视角,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突出。一些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收取管理费等方式,或将本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出租给他人使用,或以本企业名义设立项目经理部,为一些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保护伞",致使房地产市场开发主体混乱,无证无照经营现象较为突出。
(二)招投标运作不够规范透明。土地的划拨、出让等信息宣传和公示不到位,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致使部分业内企业知情不多、参与面不宽。同时,在土地拍卖时,招投标部门对参与竞标企业的资质条件、主体资格等审查不够严格,未充分征求工商部门的意见。
(三)虚假违法广告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吸引人气,发布含有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价信息等内容的虚假广告,如有消费者咨询,则称该房已售,并借机推销其他商品房。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虚构商品房销售进展的信息,在社会上造成商品房供求紧张的氛围,引诱消费者购房。有的违反《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规定,发布含有"投资、就业、升学"等禁止性内容,误导消费者。
(四)合同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规定将自制的合同文本送相关部门备案。自行设计的合同文本对商品房的质量、配套设施、公摊面积、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权证办理等规定不够明确,特别是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纠纷的解决方式规定模棱两可,或者设定"霸王条款",规避和免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责任,在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呈上升趋势。目前,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面积"缩水"、公共设施达不到预先承诺、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某开发商在业主入住后3年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办理产权证的承诺,引发42户业主集体投诉。
二、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措施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阵,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设置及主体定位等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的项目经理部过多过滥;出租、出借营业执照以及挂靠经营等往往通过内部协议等隐蔽的方式进行,加之工商部门手段有限,调查取证困难,后续监管难以实施。
作为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介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当好监管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笔者认为,要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以拍卖监管为切入点,全面介入房地产市场监管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起点。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采取招标拍卖进行。《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我们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拍卖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的监管,全面掌握辖区房地产开发的状况。严格审查竞拍人主体资格证明、资质条件、资金来源等备案材料,对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相应资质条件或假借他人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参与竞拍的,不予登记备案,并及时通知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取消其竞拍资格,将违法开发行为拒之于门外。
(二)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
一是严格主体资格审查。建立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户口台帐,逐一录入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资质证书期限、资质等级等。并全面清查房地产在建开发项目,对照房地产企业经济户口台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挂靠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一些重点嫌疑开发项目,要通过加强企业财务的检查,对企业在建开发项目的投资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查处挂靠经营以及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出租、承租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针对以内部协议承租、借用资质和营业执照以及挂靠经营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应从开发项目的资产管理入手,由开发企业出具在建项目投资情况,注明投资方、投资额等,经公证处公证后,报工商部门备案。对拒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列为重点对象,严格审查。
二是加强注册资本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管理的规定,一级资质企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二级资质企业为2000万元,三级资质为800万元,四级资质为100万元。通过企业年检,对照其资质等级,检查其出资情况,严厉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并通报建设部门吊销资质证或降低资质等级,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三是加强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对在建项目的项目部,实行限期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以及房地产开发合同等严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后,方可从事项目开发。
(三)以执法办案为手段,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管理。重点查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商品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以及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而擅自发布广告的行为;查处商品房预售、销售广告中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代理销售企业名称、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的行为;规范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面积、价格、位置、周边环境、房贷等内容,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
二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检查从事广告策划和商品房销售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买房卖房换房的经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的违法行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的行为。
三是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对未经登记,擅自举办房地产展销会的,严格依法查处。
(四)以长效监管为目标,探索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监管制。对城市规划区内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工地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录入企业从事建筑、开发情况、登记注册情况、资质条件、合同备案、广告登记、消费投诉和违法处罚情况,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经济户口"。同时,建立"黑名单"和"黄牌警告"制度,定期对信用良好和不良企业进行公示,促进房地产企业诚实信用,守法经营。
二是建立合同备案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使用工商、建设部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示范文本格式条款或自行制定合同的文本,必须报工商部门审核、备案。
三是健全12315监控网络。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网络,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购房纠纷、发现违法线索、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违法经营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后果严重的建筑房地产企业,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红盾信息网站及时予以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其违法经营的成本,增强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作用。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筑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涉及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述部门的协作与联系,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出让、划拨和规划开发项目情况,明确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违法行为,组织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增强工作合力。
第一部分、阜新市概况
阜新1940年建市,市名源于“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之意。东临省会,距沈阳直线距离147.5公里;南靠渤海辽东湾,与大连港南北相望;西与锦州港、京津地区襟衣相连,是环渤海经济区的组成部分之一。全市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674.0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3平方公里。下辖两县五区,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和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此外,还有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全市总人口193万,其中城市人口78万。全市有30个少数民族,共30.5万人,占总人口的15.8%,其中蒙古族人口22万,占总人口的11%。
阜新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境内的查海古人类遗址,距今已有7600年以上的历史,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因此将阜新誉为“玉龙故乡,文明发端”。在辽代,阜新是契丹民族的主要活动区域,近年来发现了多处辽代契丹贵族的墓葬。位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的懿州古城,是武当宗师张三丰的出生地。在清朝,阜新是藏传佛教的东方传播中心,境内的瑞应寺现有国务院册封的七世活佛,海棠山上至今还保留着267尊藏传佛教摩崖造像。阜新是一座“因煤而立、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
近几年阜新的房产市场呈现上升趋势,而且有稳步上涨的势头,所以,阜新市近几年的房子建造业发展迅速。
第二部分、阜新市房地产市场特征
一、阜新市房产整体发展概况
①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本市的房产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②房产开发起步较晚,开发规模及价格正处于逐步攀升阶段,房产开发商品化程度偏低;③房地产市场还缺乏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的体制及环境,规模化的市场初步形成;④整体的营销手段、传播媒体对项目的包装力度不够,但营销水平并不落后;二级市场表现稍活跃,其价位与商品房市场步调接近。
二、住宅地产发展现状分析
从整个阜新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看,住宅商品房的开发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原有商品房供应量不多,后续开发量正逐步增加;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实力的开发商较多;随着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强,发展商在整体规划、建筑设计、物业管理上的意识逐渐加强,户型设计、环境绿化等方面有值得借鉴之处。依据调查显示,目前阜新市房产品质逐步提升,具有代表性的有:海鑫国际、祥宇一品、金地花园、银通国际等。下面就这些楼盘进行具体分析,以便掌握阜新市未来的市场发展情况,为本案的开发与营销提供参考资料。
1、代表性楼盘概况
规模普遍较小,建筑风格单一,以传统多层建筑为主,小高层为辅;小高层呈现与多层共存的市场现状,小高层市场有待于在今后的市场中逐渐培育,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产品立面外观多数以外墙涂料处理,品质感稍显不足;开发户型主要以二房、三房为主,四房占很少一部分,顶层复式产品稀缺。大多数建筑面积在80――135平米之间。
2、代表楼盘对比
根据上述目前房地产市场在预售项目的供给量特征,本次调研特别针对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房产项目展开分析,有针对性的发掘这些项目与本项目的相通之处、借鉴市场运作的经验,为本项目的规范化市场运作奠定基础。
⑴海鑫国际
――项目定位:阜新人上层生活的坐标。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14.85万平方米,由多层和小高层组成,分三期开发建设,共开发建设47幢楼,一期15幢,20xx年8月30日竣工,现已全部入住,二期工程20xx年8月30日竣工4幢,二期现有16幢即将竣工,三期即将开工。
――建筑特色:简洁、现代的建筑风格。
――工程进度:09年4月份而起进入市场以来,截至目前接近三年时间,目前工程进度接近完工。
――销售情况:房屋接近售完,还有部分小户型以及大户型待售。
――价位情况:均价2500元左右,10楼参考价位3200元/O,最低、最高价在2300―3500元浮动。
――主力总价:以125O主力三房为例,市场总价为:35万左右。
――商业分析:临街商铺10000元/O,最小的商铺面积为33O,总价为33万,与住宅类主力户型的`主力总价接近。
――项目配套:超市分布周边,餐饮、娱乐、银行、医院等配套设施均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消费,配套完善。
⑵金地花园
――项目定位:户型结构优势明显,地理位置好。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19350平方米。
――销售情况:现已售完,二期建设完毕,已销售65%,三期已规划完毕,正在建设之中。
――价位情况:起价:2650元/平方米,最高价:3800元/平方米,均价3200元/平方米。
――主力户型:二房68平方米-102平方米,三房105平方米-130平方米。
――其他资料: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建造和规划,容积率为1.34,绿化率为40%,一期总户数为1928户,采取地热。
――项目配套:周边有小型菜市场、游泳馆、公园,超市以及饭店围绕小区分布,2路、2环、12路、13路都在小区门口经过。
第三部分、区域市场总体分析
一、该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小区位于位于人民街以东,东风路以北,工业街以西的34.8万平方米的祥宇・一品,在摘地之初就惹来各方的关注,如今,一期27幢15万平方米已经售罄。阜新首席德式风情建筑呈现在我们面前――砖红色、灰色、黄色相间,高低错落,蓝色坡屋顶彰显出艺术的流畅与美感,简约、美观、庄重、大气,品质感优越;线条、色调、建筑,都表现出了简约、硬朗、庄重的气质,它对人的活动空间非常注重,无论是建筑物的外部,还是建筑物的内部,都通过有层次的空间营造来满足人的需要。
二、地块分析
阜新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20xx年7月经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公司。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安全质量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经营部、保卫处等部门。工程共49栋楼,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
三、竞争分析
本项目周边3公里半径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是时代海鑫房产开发的海鑫国际项目,共有13栋多层、3栋小高层,其中60%以上被公务员团购,目前该项目现房呈现,与本项目不构成直接的竞争局面。
当前,国家正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各行各业都在迅猛发展,房地产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必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对处于西部贫困地区的小县城而言,如何抢抓机遇,立足自身特点,加快推进房地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十余年从事房地产工作的经验,以宣恩县城为例,提出以下一些思考。
一、以住宅建设为主体,大力开发城市小区、新区,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
住宅业是房地产业的主体,这是发展房地产业的初衷所决定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多元化和城市布局区域化的特点更加显现,住宅业在房地产业的主体地位将有所改变。但现阶段对于西部贫困地区县城而言,城市的规范性建设才刚刚起步,房地产业的发展仍然要以住宅业为主体,并且这种主体地位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按照宣恩县城的发展规划,新一轮的住宅业建设要紧紧抓住城市扩展的有利时机,着力搞好兴隆小区和五把车小区建设。在小区开发中,要坚持“一主体两突出”,即以建住房为主体,突出山城特色,突出文化内涵,切不可盲目标新立异,更不可以商务为主体,而要立足县情,以满足人们的居住生活为首要目标,建设多层次、不同档次的普通商品住房。预计未来年宣恩县城常住人口将净增万人,按平均每户人计算,需新增万套房子,其面积相当于现有成套住房面积的倍。由此可见,在西部地区县级城镇发展中,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以内房地产业必须以住宅业为主体,这是由客观现实所决定的。
二、以危旧房屋改造为重点,全面实施旧城改造工程,不断优化城市结构,提升城市功能
西部地区县城的房子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形式单一,结构简单,功能低下,基本上呈火柴盒式紧密排列,且道路狭窄,环境欠优。现在,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步伐加快,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旧房已远远不能适应新的住房消费需求。因此,全面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是当务之急。宣恩县委、县政府已确定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在××年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在旧城改造中,要充分考虑现有居民的意愿和居住习惯,讲究新建房的布局,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美化环境,提升档次,让新建房既有现代气息,又具传统内涵,寓含文化底蕴。用拆房还房、以房补房的办法,直接解决拆迁矛盾,让更多的城区居民享受到旧城改造给他们带来的直接利益。同时要建设好休闲广场,因为它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最大程度地发挥广场的整体功能,以广场的建设来进一步推动旧城改造,从而不断优化城市结构,提升城市功能。
三、以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支撑,着力整合房地产业市场要素,全面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它能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整合市场要素,推进住房商品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目前西部地区县城房地产业大多刚刚起步,开发还很不够,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有市无场,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运作不规范,从而导致城镇化建设缓慢。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是积极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企业是市场主体,只有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作用,优化资源,不断整合房地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市场要素,才能加快推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要给西部地区县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政策方面的倾斜: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以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其注册资本金应降低到万元;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对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土地供应、项目审批、市场准入、开发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等;
三是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严禁任何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四、以拉动消费、扩大需求为目标,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信贷支持政策,切实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据调查,西部贫困地区县城还有以上居民的居住条件较差,属非成套及简易住房。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居民的购买力不够是直接主因。因此,在发展房地产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一阶层的利益,尽可能提高他们的购买力。要提高居民的购买力,除了加速经济发展以外,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发展住房信贷,让他们通过这一形式获得购房资金,实现购房愿望,以此拉动住房消费,扩大社会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重点抓好: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目前就公积金制度而言,仅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不够的,还要颁布实施细则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是理顺机构,统一号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以市(地州盟)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设立分中心,实行垂直“一条边”管理,统一核算,整合实力,规避风险。
三是强化归集、发展个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个人各为以上,扩大覆盖面,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推广到乡镇。
建立和完善政策性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相结合的住房信贷体制:
一是要发展政策性住房贷款,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二是要积极发展商业性住房贷款。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西部县城房地产信贷支持的力度,要根据当地住房发展规划,合理核定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规范担保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个人贷款,增强购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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