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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特别是在我市“房产新政”影响和带动下,我市房地产市场明显活跃,开发投资逐渐向好,商品房销售持续上升,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
一、当前我市房地产发展现状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处于低位调整中。1-11月,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94.9亿元,同比下降9.0%,较今年最低点回升近6个百分点,比三季度提高了1.1个百分点(如图1所示),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0.0%,比三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图1 1-11月××市及县(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1-11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表
投资额(亿元)
占开发投资比重(%)
比重同比增减(%)
房地产开发投资
94.9
―
―
其中:商品住宅
78.4
82.6
0.2
办公楼
1.2
1.3
-0.1
商业营业用房
10.5
11.0
-2.1
其他用房
4.8
5.1
1.9
(二)房地产建设规模“二升一降”。随着我市六部门促进新开工措施的出台和销售市场的不断升温,市场供应已经发生积极变化,施工面积、竣工面积保持一定规模的增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但下降幅度逐渐收窄。竣工面积27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9%;其中住宅面积24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0%;办公楼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3.2%;商业营业用房2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1.1%。
新开工面积29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7%;其中住宅面积22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0%;办公楼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3%;商业营业用房3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6%。
二、房地产新政对市场影响的分析
1、房产新政累积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市及时出台了有效的“房产新政”,今年以来各部门又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和细化各种政策措施,共出台四项楼市新政,其中包括《关于调整市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关于进一步降低居民购买和转让住房税收负担政策》、《关于促进我
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项目新开工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缩短二套房贷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年限,并将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效果的显现,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无论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利好,增强了信心、得到了实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后已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为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市场变化措施积极有效。去年下半年以后,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房产投资、商品房销售持续下降的新情况,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调整开发战略和市场营销策略,采取了各种优惠促销措施,极大地刺激了居民的购房欲望和消费热情,使得成交量大幅增长。
三、当前值得关注的两个问题
其次,房价高位运行,可能对商品房销售形成新的制约。随着商品房销售的较快增长,市场回暖迹象趋于明显,部分开发企业和新增楼盘出现了价格上涨。据反映,在成交量稍有起色之后,从3月份开始,有部分楼盘开始提价,到了8月份,一些楼盘出现了“坐地涨价”的现象。从市区商品房平均成交价格来看,今年1-11月市区商品房平均合同成交价格为5375.35元/O,同比增长12.3%,其中商品住房平均合同成交价格为5254.95元/O,同比上涨17.62%。在市区,出现了诸如:帝景蓝湾、桐园、运河壹号公馆、江南一品、公园一号等7000-8000元/O的高价楼盘。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大大超过了人民收入的增长,势必对销售形成新的制约。
四、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政策调整,给予行业宽松发展空间。目前××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购房税费、住房贷款等方面内容,政策带有放松行业发展环境的性质。因此,政府在引导舆论、制定政策方面应该更坚定地用市场化标准,给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一个宽松稳定的环境,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继续繁荣稳定奠定基础。
2、政府应规范土地市场,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科学利用现有的可开发土地。从规划、用地及税费优惠等方面引导鼓励社会投资,发展以中小户型(户型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加大廉租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满足绝大多数市民的住房需求。房价过高依然是阻挡市场成交有效放大的直接障碍,也是消费者观望的根本原因。普通消费者依然无法承受当前的房价,而事实上当前的房价仍然包含着较大的利润,一方面如果开发商愿意让利于消费者,二者之间的诉求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房地产长期积累的矛盾就能得到有效消除;另一方面开发商还需要在土地储备和房屋开发上进行合理规划,防范资金链断裂,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3、稳定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关键在市场成交量,而市场成交则有赖于市场消费能力。因此,居民收入和就业状况对房地产行业的消费非常关键。
4、创造较好的房地产开发环境。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改善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以吸引实力更强的房地产企业入驻开发。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显得日趋重要。据了解,许多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积极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国资监管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 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我国,无论是在计划体制下设立的国有企业,还是在市场引导下催生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处于次要地位,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多数没有形成,因而,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兼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目前已经有一些案例对企业做出了警示,企业高层对此也逐渐重视。例如这些年企业贷款担保纠纷比较多,有些企业缺乏对贷款人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的详细了解和分析,只凭借业务关系或是私人关系就为人提供贷款担保;有些甚至是贷款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这些都为企业带来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企业的管理层如果具有法律风险意识,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公司的重大决策也应该有法律事务人员直接参与。同样,也要注重培养企业员工,这也是法律风险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企业中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使全体员工尽快形成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思维方式,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在工作中不断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的警觉性,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企业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事务人员。分析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其核心问题就是决策草
率,法律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因此,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构。自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以来,国有企业请求国资委调处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涉案标的也越来越大。据调查,涉案企业中2/3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于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的全过程,企业应当也必须成立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对外可对监管部门的立法、执法行为和监管意见进行参与和应答,对内可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协调内部各成员之间的通力配合,这样从体制上把好了法律风险的第一关。
其次,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要依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随着新形势下法律环境的逐渐转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只有坚持依法经营,制定和完善重要规章制度,增强法律风险意识,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才能从制度上堵塞经营漏洞,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力法》的要求,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厂作流程能有效避免企业法律风险,应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要加强法律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涉及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合同管理、商标专利管理、企业招投标管理、诉讼项目管理等企业法律规章制度,完善操作流程,确保各流程控制点的全面到位;要突出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避事前法律风险。根据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确定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和排序,划分风险高中低等级,提出化解和规避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实现法律风险的最小化。针对不同级别的'法律风险,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逐步变事后法律补救为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控制。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制度,定期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注重信息化管理,积极运用法律风险控制系统,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要突出重大投融资、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积极推进重人经营法律意见书制度。公司出台重大经营决策时,应当吸收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法律专业人员应当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并且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要配置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事务人才。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在各国企业的竞争较量中,为了及时了解规则、运用规则,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律人才。一方面,要把好入口。坚持引进企业法律专业人才,切实拥有一支既熟悉法律,又熟悉企业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企业法律人员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岗位等级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定期进修培训制度。另外,要创新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外部法律顾问制度。在当前企业法律人才待遇偏低、高水平人才缺乏的情况下,善于借助“外脑”,形成内外相协调的法律人才体系。
三、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有调查显示,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还有所欠缺,公司治理成为中国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来源。因此,专家认为,中国公司防范法律风险的三大战略就是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和知识产权,而公司治理首当其冲。中航油新加坡事件使中国最终损失了5亿多美元,这一事件集中暴露了长期在低风险运营环境下的中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后对法律风险的不够重视,同时也暴露了中国企业特别是其海外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严重问题。许多国有企业出现的严重问题,本质原因既不在制度的缺失,也不在监管的失灵,而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所以,要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仅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更需要科学的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控制度作保障。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要通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配置权限、公平分配利益,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责任,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这既是内部管理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和有效运行的前提。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一定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十分健全,运行不规范、“空壳”董事会“内部人”控制、权力过分集中等重大问题。
房地产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其使用寿命可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是一种常见的投资品,因此,其存量供给与需求必须引起重视。房地产存量市场又称二手房市场,指存量房屋再次上市交易,是房屋重新调整和配置的市场。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笔者近日先后到**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市场)处、**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和其它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存量房(二手房)市场调研。近两年,由于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各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市的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攀升,呈现强劲增长势头。特别是二手房贷款市场也呈现快速成长的态势。二手房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二手房市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稳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一般来说,二手房贷款要涉及到评估公司、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银行、房屋中介、专业贷款服务公司等多个机构,贯穿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损失或无法收回。二手房贷款市场的融资问题和金融风险一旦扩大,就会严重影响整个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刚刚起步,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资质水平以及从业人员的职业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因此,针对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现状,有关管理部门应抓紧找出其隐藏的风险和和潜在的问题,尽快研究防范与改进对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地发展。
一、我市二手房市场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1.还款风险
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包括还款信用风险和还款能力风险。由于我市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商业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难以对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真实性和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做出准确的判断,从而,造成银行二手房贷款形成逾期和坏账的风险。
2.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诚信风险。
在二手房贷款操作过程中,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信用风险、资质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银行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从调查到我市二手房市场现状来看,房屋中介公司在二手房贷款申请人与银行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为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和二手房贷款的普及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市二手房市场刚刚起步,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制定针对二手房中介公司和专业贷款服务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它们的服务收费标准,造成这些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低,市面上出现了一批大大小小的中介公司;并且,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素质大多不高,再加上一些购房人(借款人)自身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致使二手房贷款市场蒙骗现象严重,收费较为混乱。如有些中介公司唆使或协助借款人虚开假收入证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或高比例贷款,从而,向借款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在高额暴利的驱使下,这些违规操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利用各种手段,帮助客户骗取银行贷款。一旦利润到手,他们便销声匿迹。而且,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长,在房地产市场动荡和下滑时期,承担风险的只有银行和广大购房借款人。
3.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尚未完善
由于二手房贷款只针对每一位单个住房消费者或住房所有者,贷款金额相对比较小,手续烦琐、复杂,再加上大多数借款人对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和交易程序了解甚少,银行若要从收集资料开始直接与借款人联系,收齐资料后上报并逐级审批,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银行在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较多的是与中介公司合作。然而,由于各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二手房贷款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再加上银行之间竞相竞争,使得银行不科学地简化了审批程序、放松审核原则,甚至把某些关键的贷款审核环节下放给一些资质较差的中介公司,在放款的环节上不严格控制,这不仅严重违背了银行的风险管理原则,也使二手房贷款市场进入到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状态。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尽快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制度
借款人是否具有借款资格和还款能力是住房贷款产生的源头。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房屋的区域性和固定性,以城市为单位,依据借款人的工作情况、收入状况、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年龄等方面信息,评价借款人在贷款抵押期内是否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据此评定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等级,作为确定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额度的基本依据。
2.各商业银行还可通过审查借款人是否存在债务和先期贷款,并通过审查其债务和贷款的偿还情况,来评定借款人的信用资质。
3.各商业银行间要尽快联网,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对于还款信用极差的借款人,要在各行之间公示,使其不能再享受各商业银行的任何融资服务。
(二)建立二手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标准和职业规范。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对从事二手房交易和贷款的房屋中介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准入标准,如通过注册资本、操作规范、经营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淘汰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小公司;提高从事二手房交易和贷款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业素质,对他们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对不合格和违纪的从业人员,应取消他们的从业资格。严厉打击某些中介公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商业银行和广大住房消费者的利益。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也应为自身长远发展考虑,依法经营、规范范运作诚实守信,才能使自己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限购”、降息降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政,为了解和掌握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采取实地走访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与问卷调查社会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以期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一、近期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建商品房售价企稳,销量同比呈下降趋势
一是售价企稳,同、环比基本持平。根据巴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受“降息降准”等新政因素影响,1-2月巴中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均价为4079.5元/O,较20xx年1季度的3988元/O上涨了91.5元/O,同比上涨2.3%,较20xx年11-12月的4124元/O下滑了44.5元/O,环比下降1.1%。
二是销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增幅收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下,1-2月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套数与面积分别为3093套、325451O,较20xx年1-2月同比下降19.3%、16.2%。同时今年1-2月的环比增幅较去年1-2月的环比涨幅降低了15.6%。一家二级资质开发商反映:“去年仅1-2月销量就达500余套,而今年截止3月中旬才销售了不到300套,表明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整体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xx年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呈下行态势,作为巴中购房主力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热钱大幅减少,致使购买能力减弱;二是一系列新政出台后,促使刚需型购房群体驻足观望,改善、投资型购房群体放缓或大幅减少购买”。
(二)二手房交易总体下行,租赁市场有所降温
今年来,巴中市主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房源增加,销量、单价双下行,租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的总体趋势。
一是受《条例》影响,房源同、环比均有所增加。通过对5家房地产中介实地走访了解,今年一月以来,受《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二手房房源呈现了三个新特点:首先,房源同、环比小幅增加。今年1季度较去年同期和四季度均呈现增长趋势,同、环比上涨幅度分别达10%、18%。其次,业主主动投放的房源比例提升约两成。据各中介反映,20xx年以前,业主主动投放房源与中介挖掘房源的比例大约为3:7,而在《条例》实施、房产税不久将开征的背景下,今年的房源构成比例变成了近5:5。第三个新特点是主动投放房源的以有多套房屋业主居多。一家中介今年1-2月共接受主动登记的二手房房源28套,其中12套房源业主拥有2-3套以上住宅,其中一名业主一次性投放房源3套,《条例》影响可见一斑。
二是交易量回落明显,单价小幅下降。据5家中介企业反映,今年1-2月月均交易量较去年月均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均降幅至少在10-15%,其中一家中介去年月均销售30套,而今年月均不到20套,降幅达到了33%以上。同时企业反映单价下降幅度达4-10%左右,如去年江北120O的普装二手房交易均价在48-52万之间,而今年交易价格降到了44-48万之间。
三是租赁市场有所降温,租金环比下降明显。由于去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运行,同时随着巴城拆迁还房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区二手房租赁市场有所降温。今年春节后,二手房年租金均价环比下降8-12%,如地处江南老城黄金地带的南湾国际小区,100O的二手房年租金由20xx年的2-2.2万降到了今年的1.8-2万,江北的100平方米二手房租金由2.4万左右降到了2.2万左右。
二、《条例》反响明显,心态影响市场
通过对100名社会群众(包括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进行入户面访、问卷调查发现,《条例》试点实施以来,群众表现出知晓率关注度高、对内容作用了解甚少、改善投资性购房步伐放缓、不动产处置等待观望等特点。
一是新政社会关注度高。3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四川泸州,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人知道《条例》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试点实施关注度调查发现,仅1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关注,有49%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有35%的受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表明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关注度很高。
二是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条例》已试点实施近一月,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详细内容、登记范围、实施步骤等知晓几何,通过调查发现,除1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有33%的人对此不了解,有51%的受访者表示知之甚少。究其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不动产改革目前仅在部分地方试点实施,个人直接利益尚未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再者是因为《条例》试点实施时间短,宣传解读信息量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观望心态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发现,受调查者中仅有10%的人考虑近期购置不动产,刚需购房者仍然是主力,改善和投资性购房者观望政策和市场行情意向明显增加;64名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受访对象在回答“是否准备在近期处置不动产”问题时,仅有6人选择“近期急于出手”,所占比例不到10%;有36人表示看政策和市场行情变化再作决定,所占比例达到了56%,表明拥有多套房产者观望情绪明显。
四是作用意义理解偏差。受访者在回答“《条例》实施作用”时,大家都知晓“简政放权、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好刚需购房、有效调控房价”、“提高政府治疗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等核心作用以及“反腐败”、“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等其他衍生作用,但存在着主次不明的现象:选择“反腐败”、“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两项的分别达到了68%、55%,在作用重要程度中分别排第一和第三位,由此可见,群众在认知《条例》的作用意义上存在着主次不明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正确解读引导。
五是担忧新政泄露隐私。对“《条例》实施后最大担忧”的问题,有60%的受访者选择了“怕个人信息等隐私被泄露”,表明受访者对《条例》中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存在不理解、有疑虑,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查询、调阅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隐私不被非法窃取。其次有51%的受访者选择了“多处房产会被征过高的税。”表明公众对舆论传导的房产税、遗产税等税开征的隐忧、更表明了公众期待政府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实施时间表,利于群众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同时有44%的受访者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是否简化便民产生担忧,亦表明希望《条例》实施具体方案应尽快出台落实。
三、新政影响初现,程度尚需观察
(一)企业多措并举适应新政
为了适应《条例》实施、“降息降准”等新政实施,巴中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积极采取举措,应对新政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是开发企业稳中求进、积极应对。首先,走访的5家房开企业中有4家采取了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促销方案、积极宣传政策等举措对在售楼盘进行销售策略整合,力促稳价保量。其次,对已纳入开发计划的项目进行整体发展评估,择优选择开发,放缓整体开发脚步;同时针对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新政影响,减少购地计划,有的放矢地购买土地,确保企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二手中介多措并举、促成交易。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企业首先取消看房佣金、降低提成费率,力促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其次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纳税报备等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买卖双方时间成本;同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积极做好买卖双方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努力提升交易成功率。
(二)百姓买跌卖空持续观望
一是购房者观望心态较重,等待价格继续下行。在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单价出现下降,房源供给大于需求的背景下,不少购房者认为《条例》等新政实施必然会使更多的房源涌现,价格势必会继续下行,因此问多买少、持续观望、期待价格继续下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大量抛售未出现,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二手房源虽然较同期相比小幅增长,但由于《条例》实施现属于试点阶段,且各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健全,致使大幅降价趋势未有显现,故巴中市区未出现抛售潮。同时多数多套房产拥有者希望《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时间表等尽快出台,利于社会群众做出合理判断和相应举措。
(三)新一轮政策出台,博弈心态将凸显
3月30日,五部门相继出台降低二套房购买首付及调整征收营业税期限相关政策,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将进一步冲击市场,作为房屋销售将迎来利好,尤其是二手房销售在降低首付和2年以上住房免营业税双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将会一定程度上扩大交易量;但由于《条例》实施、房产税实施方案未出台的影响,作为改善型需求的购买者博弈心态也将凸显。
四、相关意见及建议
通过问卷收集和实地面访,现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解读。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案和《条例》的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普通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清楚了解不动产改革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支持配合,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实施稳步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和《条例》实施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如改革后监管及个人信息隐私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问题、反腐败的问题、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衍生作用的问题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符合群众主体利益需求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夯实物权保障。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各项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同时,重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管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信息实时传递和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近年来,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成为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个常见重灾问题。有人将“擅改控制性详规,提高项目容积率,减少配套设施,让开发商获取高额利润”总结为房地产犯罪官员寻租七法之首。
长期以来,购房业主因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与开发商的纠纷源源不断,不少纠纷是既打民事诉讼,又打行政诉讼。去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联合就加强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发出通知,今年又联合就治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再次发出通知,可见国家对此问题极为重视,因此,切实治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之所以多发,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利益驱动,开发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变更调整,这可谓是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利益诱因。其二是有关制度目前尚不完善,操作机制不够严密健全,导致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存在空间。
众所周知,容积率是一个体现土地使用强度的指标,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的面积之比。同样一块建设用地,容积率提高少许,即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建设多面积的房屋和赚取更丰厚的利润。因此从利益角度考虑,开发商为获取高额利润而不惜违规变更规划方案及调整容积率。
应当说,容积率对开发商的利润固然重要,但对于商品房小区业主和整个城市规划更为重要。容积率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质内容。容积率高低与小区居住舒适度成反比,高的容积率导致楼层高、楼间距近、绿地比例低、小区内道路狭窄、光照通风条件差、停车位置不足等,还会对小区内的休闲健身场所、儿童活动区域形成挤压,并且会对楼宇内的电梯、消防通道形成比较大的压力,加剧设施老化。同时,高的容积率也会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影响城市面貌与持续发展,造成市政配套设施与资源供应紧张。因此,对容积率的调整应当慎重和严格。
根据《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提高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控制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行为,促进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思路: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如需调整容积率的,除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因城市规划要求需要提高容积率的;
2、建设用地所在规划区域内可以提高开发强度的;
3、建设用地所在规划区域内可以满足建筑总量整体平衡条件的;
4、增加容积率后收取的增容地价可以满足外部配套建设投资要求的。
二、土地出让前,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总体规划对宗地深入研究,科学下达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后,如无特殊理由不得调整容积率。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属城市规划要求需要提高容积率的,由规划部门提出报告,经政府研究并下发抄告单,有关部门按抄告单原则办理手续。
2、属建设单位要求提高容积率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规划设计方案;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调整容积率申请报告进行初审,组织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并告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符合调整条件的,报政府或规划咨询委员会批准后下达《调整容积率告知书》;
(3)建设单位持《调整容积率告知书》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计算和下达“国有土地出让金补交清单”,开发建设单位持补交清单向财政部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交出让金后开具的《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审批发放或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咨询委员会批准已调整容积率的,规划部门应书面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项目调整后的容积率计算收取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票据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规划、国土部门验收后,对超过土地批准容积率的用地项目,在扣除因城市空间设计需要,市政府鼓励由出让条件中规定的多层建筑(在符合国家规范的前提下)改成高层建筑的九层以上建筑面积(以政府抄告单或协议为准),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并收取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五、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
六、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或按现行市场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相关执法部门须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在对超容积率的加建部分不影响总体规划允许保留的前提下,开发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并接受相应罚款。
八、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城管、财政、审计、房定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并将有关情况相互告知。凡发现开发建设单位提高容积率而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一律依法查处,并停止办理该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用地延期、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房屋产权证书等手续,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暂缓年检,并停止办理该单位新开发项目的一切手续。
九、对违反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的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xx年贵阳房地产相关政策:1、购房入户。凡在贵阳市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和首次购买住房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区域办理入户手续或居住证,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和就医等同等待遇,不受入住时间和购房面积的限制。
2、加大公积金对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力度,并采取以下措施: 扩大公积金贷款投放资金规模,在原20亿元贷款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增加8至10亿元资金用于发放住房贷款。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个人和单位均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购
买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减免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4、给予优惠利率。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二环四路城市带项目中涉及房屋征收的房屋产权人购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给予基准利率下浮优惠;5、购房免汽车摇号。凡购买商业、办公用房金额每满500万元,并在贵阳市开办企业(公司)或经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可不参加摇直接申请一个小汽车专段号牌。
由以上细则可得出,贵阳市作为我国三线城市,城市化建设正在加紧建设中,因此刚性需求及由于城市化建设,棚户区、旧城区改造所带来的改善性需求比较大,所以政府出台的限购等调控措施比较灵活,主要是在控制投机投资的购房需求,对确实需要购房的民众以及价格合理的房地产项目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相关优惠政策正带动整个贵阳市房产市场,如井喷式的发展。
贵阳典型楼盘分析
提及贵阳的楼盘,不得不用“三个大字”来概括,第一总面积大;第二总投资成本大;第三销售量大(包括人多、房子多);
1、其中最典型楼盘要归属于贵阳花果园项目,被誉为“中国第一大盘”,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总建筑面积1830万O,其中1230万O住宅,200万O商业,200万O办公,200万O公建,分为彭家湾地块和五里冲地块。该项目建成后将容纳30万人口,据了解,改项目属于民生工程,目前贵州省最大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户数21000多户,拆迁面积400万O,受到国家的领导人,政府单位大力支持,由于地理位Z优越、开发成本低,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总销售量占整个贵阳市50%的份额。并且受到地方优惠政策影响,销售明显高于贵阳其他项目,可以说是垄断了半个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经走访调查,目前该楼盘剩余不足5000套住宅、销售均价4200元/O,平均每天销售300套左右,如此庞大的销售率,在整个中国比较罕见,分析因素:1、市场刚性需求量大,2、受政策和政府主导支持项目,
3、价格低于市场价,综合性价比高。 2、其二典型楼盘:由中天城投集团全力打造的“中天未来方舟”项目位于贵阳新区,是西南地域唯一集温泉养生、游乐度假、商务休闲和高尚人居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生态综合型高端地产项目,未来建成后将成为贵阳城市副中心。该项目建设用地5600亩,建成后常住人口约17万人,包括旅游板块、高端人居板块、生态景观板板,有大型主题公园、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综合型疗养医院、大剧场、室内滑雪场、海洋馆等。区内包括贵州省建筑高度地标建筑群、近50万平方米旅游综合商业,70万平方米大型生态办公集群,白金五星级酒店群落。除此之外,“未来方舟”还将作为全国的生态与科技试点项目,
使用同层排水、风力发电、中水回用、呼吸式幕墙、能源监测管理系统、户式垃圾处理等先进高端技术。该项目与花果园项目形成强烈对比,如果说花果园项目属于需求性项目,那么该项目就属于改善性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总销售量占贵阳房地产市场的17%,最高月销售总量1500套,平均日销售总量为100套左右,由此可见如此高端的产品也是未来市场的发展需要。分析因素:1、市场刚需,人们居住品质的不断提高,2、完善的配套、高端的技术加完美的规划设计。 综合分析:贵阳楼市“以价换量”特征显著,最典型楼盘花果园项目,今年除了在售的超过10个100万平方米的大盘将推出大量新房源外,多个响当当的实力的开发商、多个几百万方甚至超千万方的大盘齐聚贵阳,一场贵阳楼市前所未有、全国楼市也不多见的'“大盘之战”即将拉开序幕。在超大盘和资金压下,一些楼盘并没有一味走“以价换量”路线,而是通过提升产品品质,走与超大盘不一样的差异化产品路线,满足改善性购房群体的居住需求。中铁逸都国际、俊发城在逆市中实现了价位不低的花园洋房热销,成为走差异化市场道路的成功案例,充分说明品质优越的住宅产品始终是楼市的稀缺品。那么如此之多超100万平方米的大盘为何齐集贵阳?分析因素:1、国家对当地房地产的支持起主导作用,加之当地房地产政策相对宽松,尤其是减免契税等优惠政策。2、国家的领导人亲临市查,要求大批改造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造成刚需加紧。3、贵阳是新星中的发展城市,外来人口和当地人口居住需求量在不断上升。
3、其它楼盘分析
(1)天誉城:由贵州誉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隶属广州天誉Z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一家外来上市公司。项目位于贵阳省的政府北门上行800米,紧邻国家级顺海公园,项目总规划面积15.6万O,总建面58万O,33层、38层超高层,总规划户数4754户,容积率:3.5.项目配套设施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超市,餐饮,休闲会所,药房,干洗店,体育设备等公共设施齐全,小区门口还有公交车中专站,交通便利,车位配比1:1。同时三期也将拥有独立的沿街商业街,增加配套的同时,也将住宅退后,与交通干道隔绝开,其完善的配套也创造一种全新的主城公园生活。目前该项目一期、二期已经入住,三期已封顶正在认筹,销售均价:5000元/O,认筹优惠1000低10000元。车位只租不卖,租金200每/月,车位管理费用50元/月。
分析:该项目优势:位Z优越,交通便捷,小区配套完善,靠近公园湿地,居住外围坏境优美,价位适宜。项目劣势:容积率高,四面环山,楼盘整体空间局促。
(2)中大国际广场:项目处于贵阳云岩区大营坡鹿冲关路,金阳新区与老城区交汇处,由贵州本地企业贵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总占地35461平米,总建面37万方,容积率7.0,车位配比:1:1.5。集购物、娱乐、休闲生活中心,新型居住、生活、商业平台,拥有20xx多户高品质住宅,近70000平方米商业体量。项目配套建设10000O的市民休闲广场,目前该项目已
经建成,并成功引进沃尔玛超市,属于现房销售。住宅销售均价:5800元/O,地下沃尔玛周边商业销售价格:2万/O至3万/O,车位只租不卖,租金300-400元/月,车位管理费:80元/月。 分析:该项目优势:属于城中心楼盘,位Z优越,商业完善,商业价值巨大。劣势:容积率高,绿化率低,临近高速公路,居住坏境质量差。销售策略上,该楼盘住宅部分分批销售,每月仅开放几套房源,销售完毕再放出批次房源,并且选引进商业部分,待商业成熟完善后,带动住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