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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4日DD11月3日
二、调查内容:20xx年上半年xx市劳动争议的类型、发生原因、突出特点及仲裁结果
三、被调查单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xx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
五、时间安排:
1、10月14日至10月19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10月20日至10月25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10月26日至10月31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定稿;
4、11月1日至11月3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过程记录
一、时间:20xx年10月21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调查人:张登序(以下简称张)
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以下简称甘)
五、调查内容:20xx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张:甘主任,看了xx市《现代工人报》9月25日的报道,得知今年上半年xx市劳动争议案件有近8000件。为此,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甘:行,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张:我首先想了解今年上半年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甘: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方面,主要是拖欠工资等,约占30;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约占20;三是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20;四是工伤纠纷。主要是工伤待遇方面,约占15―20;其他如侵犯商业秘密等。
张:与往年相比,今年上半年的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
甘:有两个特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上升势头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这是上半年的数据。三委度与前两个季度的平均数相比,申请劳动仲裁的人数和案件数又分别上升了10和6。劳动争议案子的上升,应该说是一种正常现象,说明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仲裁的难度加大。这一方面是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案子难以调解,一般都要求仲裁;另一方面是一些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确认,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
张:据《现代工人报》报道,上半年劳动争议企业败诉多,这主要是什么原因?甘:主要是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不规范,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致。
张: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是否与申请仲裁的时效过期有关。
甘: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主要是这些劳动者不了解“六十天”的仲裁时效,甚至有的律师也告诉劳动者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仲裁时效,我们就不会受理,这些劳动者因而丧失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力。
张:对这个问题,我有一点看法,认为不太合理(具体叙述理由,略)。
甘:你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要修改申请仲裁的时效,需要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希望有一天法律能进行修改,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天占用甘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甘:再见,还有什么问题要问,随时欢迎。
内容提要
本文对市20xx年上半年大量发生的劳动争议类型、特点进行了调查,找出了引起市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发生的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对企业败诉原因作了简要分析。同时,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据xx市《现代工人报》报道,今年1―6月,全市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8586名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案子7764件,涉及金额5400.68万元,而企业败诉率达70。今年我市上半年如此多的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哪些方面?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企业败诉的原因何在?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等,带着这些问题,我于20xx年10月21日下午,走访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甘大发副主任(副处长)。
从与甘副主任的谈话中得知,今年上半年xx市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报酬方面。主要是企业不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30;
2、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企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或随意终止、解除,或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不愿支付或少支付经济补偿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
3、工伤纠纷方面。主要是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职工因工伤待遇与企业发生的纠纷,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15―20;
4、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企业不如实申报投保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
5、其他方面。主要是因职工跳槽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方面的案子等。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呈现出以下特点:
1、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大,上升趋势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达40。除开由于企业市场化问题引起劳动争议增多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的增多。其中涉外劳动争议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争议也从无到有,出现新苗头;
2、仲裁的难度加大。一方面,处理劳动争议案子的难度加大,不可调和性增加。以往的劳动争议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而现在则大多要求仲裁委裁决。这主要是在企业改制、转制期间,相当多的员工下岗进中心,或提前离岗休息,其生活来源十分困难。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尤其是工资待遇方面的纠纷,一般都难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而要求仲裁;另一方面,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认定,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几经转包分包,许多工程项目交给个人承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其主体资格难以认定。
通过对20xx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件调查,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劳动争议为何企业败诉多。20xx年上半年市的劳动争议案子,70以上是企业败诉。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注重的是企业外部的经济关糸,竭力避免与外部发生经济纠纷;考虑的是如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但却不重视、不关心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当一部份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在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时,或不清楚、不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或不愿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在诸多问题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劳动争议居高不下。在职工依据《劳动法》提请劳动仲裁时,企业往往败诉,特别是非国有企业表现尤为突出。许多败诉企业在劳动仲裁败诉后,才意识到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性。为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负责人希望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能按相关规定执行,避免浪费人力物力通过仲裁后才执行本该执行的政策。
二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大多数都是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期限。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知法、懂法,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主动采取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另一方面,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有必要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进行反思。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必经途径,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当事人能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能否通过行政救济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当事人在最终寻求司法救济时其权利能否胜诉。因此,申请仲裁时效就成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其权利可胜诉的重要问题。关于申请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xx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这一司法解释既规定了当事人提请仲裁“六十日”的申诉时效,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处理方式。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组织与被组织、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劳动者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在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更是不愿轻易与雇主对簿公堂。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劳动者往往忍气吞声或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也就在用人单位今天推明天,在不断承诺与不断推拖的过程中慢慢积累而成,等到局面无法收拾、不得不撕破脸皮的时候,劳动者很可能由于超过申请仲裁时效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实现。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这种特殊性,现行的六十天申请仲裁的时效过短。为了给劳动者争取自己的权益提供更多的机会,建议有关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学习和借鉴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实际,对申请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作出明确规定,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磋商、衔接的时间不计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
学校基本信息
xx三小学是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大型寄宿制小学,目前有xx多名学生,xx多名寄宿制学生。除少数周边社区居民子女外,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生源复杂,家长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家庭都对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抱有美好的愿望,希望通过接受优质的学校教育来改变家庭和学生的现状,为学生追求更美好的未来。
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不仅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教育不再是孤立的、封闭的社会活动,而是开放的、全方位的、多方的共同努力。
为了充分了解我校学生的家庭教育,帮助学校指定合理的家校沟通措施,充分了解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向家长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问题,促进良性互动的家校关系建设,形成巨大的教育合力,渭南市第一位家庭教育专家涂老师与学校德育部门合作,对我校部分学生的家庭教育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过程
1.学生的抽样和选择。
2.10名移徙工人的子女;
3.10名来自特殊家庭的儿童(孤儿、单亲、残疾人);
4.公寓内10名寄宿学生;
5.有10名学生的父母在县行政机构工作。
同时,220名教师中有30名参加了问卷调查,包括10名班主任、10名学科教师和10名护理教师。
二、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设计了3份问卷,分别是家长问卷、学生问卷和教师问卷。每份问卷共15题,题型为5道选择题、5道真假题、4道填空题、1道简答题。题目包括学生家庭状况、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家庭教育方式、学生心理需求、家长对教师接触的态度、教师家校沟通的目的和方法。
三、调查的发展
本次调查共发放试卷630份,收回试卷574份,其中有效试卷568份,缺失试卷56份,其中学生试卷23份,家长试卷33份,教师试卷全部收回。丢失的卷子主要是长辈接待的学生,也有一些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家长。
从调查的300位家长来看,在261个有效答案中,有64户家庭热爱家庭教育,占25%;自由放任户107户,占41%;教育措施薄弱的56户占22%;16户封闭,占6%;18户讲究方法,占7%。
在参与调查的300名学生中,在277个有效答案中,有27人对家校沟通有较高期望,占10%;平均预期169人,占61%;36人不在乎,占13%;45人,占16%,完全拒绝。在学生对家长教育方式的满意度调查中,16人非常满意,占6%;42人满意,占15%;一般97人,占35%;90人认为方法不当,占33%;3人极度不满,占1%;29人无法评价,占10%。
在参与调查的30名教师中,所有回答均被收回且有效,其中27人(90%)认为家校沟通是必要的;18人认为父母配合不好,占60%;认为自己能力不足,措施不力的12人,占40%;4人(13%)认为沟通轻松、得心应手。
调查结论
1.大多数家庭都对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抱有美好的愿望,希望通过接受优质的学校教育来改变家庭和学生的现状。
2.由于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单边工作,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属于两条平行但互不干涉的直线,从而影响学生的成长。
3.有的家长教育观念陈旧,教育孩子的方法简单粗暴,缺乏长期持久的教育目标和方案。
4.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一些家长教育孩子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
5.大多数教师可以充分认识到有效家校沟通的.必要性,但相当一部分教师缺乏正确的沟通措施和方法,影响了学校育人的效果。
6.相当一部分老师没有很好的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不能正视自己的不足,把沟通合作的失败归咎于父母。
反馈建议
1.成立“家庭教育与家校合作法”课题组,选择部分优秀教师,参与专题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探索家校沟通合作的有效策略。
2.开展“家庭教育讲堂”活动,选派部分优秀教师和家长担任讲师,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家长形成科学的育人理念和方式。
3.挖掘校本资源,充分发挥“车站代理人”和留守儿童关爱室的作用,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问题,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4.以学校德育部门为龙头,成立学校和班级委员会,有效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打造几个家校合作的品牌班级,缓解家校矛盾,促进学校教育和谐稳定发展。
5.聘请我校校外专家和优秀教师开展教师家校沟通合作专项培训活动,帮助教师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有效的家校合作和沟通方法。
6.定期举行家长会或“家长开放日”,促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家长的作用,组建“家长志愿服务队”,形成合力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