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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赋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药品监督执法的职责,这既是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力,也是我们的责任。在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中,稍有不慎或失误,就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甚至造成国家赔偿的严重后果,因此即使是一些小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降低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执法风险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整体形势逐年好转,执法案件质量也有较大提高。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法律错误
1、方法A要用,方法B要用。
如药店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执法人员适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对药店处以500元罚款。本案中,药店的行为既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处罚。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是部门规章,效力低于上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根据法理学的理论,适用法律时,上位法比下位法更有效,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发生冲突时,应适用上位法。因此,本案应当适用《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罚。
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的错误,包括适用法律和付款中的错误。例如,执法人员查封了一家销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药品的药店,认定该药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因为这一条包含三个内容,不能说是一般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而应该说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逻辑严密。
(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诉讼法,我国药品监督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程序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药品监督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或者判决该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程序公正合法是非常重要的。有几起药品监管程序违法的案例。
1、表明身份程序违法。有些执法人员只说我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他们来检查,但没有出示执法证件,或者没有及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是调查取证的大前提,也是所有行政检查程序的最低要求。作为行政处罚程序,它至少有三层含义:
(1)尊重当事人,树立公务员形象;
(2)注明法定处罚主体或资格;
(3)在处罚违法或当事人不服处罚时,表明身份程序有利于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查明案件事实。
2、应避而不避。撤诉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如果我们的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知道自己的亲友,就应该主动向单位负责人申请回避,而不能只是把回避的理解变成对某人的仇杀,要求当事人回避。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回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很少有执法人员主动提出回避。
3、说明理由。该程序是非法的。主要表现在管理相对人被给予行政处理时,没有向相对人说明正当性和合理性的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忽视告知义务的履行,主要表现为在提前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听证通知书》的同时,不给予当事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的机会,并强制当事人签署“对通知书内容无异议,放弃陈述和辩护”等相关法律文书。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上,没有理由从轻或者从重处罚,不能说服人。
4、应适用一般程序,但适用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常见的情况,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数额的罚款适用简易程序(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收入和财产应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有些情况下,罚款不当场收缴的,应当当场收缴。根据《行政处罚法》,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主要是:(一)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2)未当场收缴后难以执行的;(三)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足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缺少违法时间和涉及的数量、价值和违法所得;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忽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和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明,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未收集成证据的;收集的证据和非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4)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目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上、证据上、程序上的问题都是个别的,最重要的是法律文书的制作,这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执法文书。括号内的内容不根据情况做取舍,需要划掉的不划掉。
2、无销毁假劣药品记录,无罚没物品处置记录等。
3、备案时间不准确,如下午4:00申报时间,下午4:00备案时间,下午16:00或4:00备案时间准确,不会导致败诉,但我局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的当事人对笔录的'真实性没有签署意见。
5、先登记保存项目审批表,保存项目只填写“药品”,不指定药品名称。“监督检查类”记录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
6、在撰写个案文书时,混淆了“劣药”与“按劣药处罚”的定义。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努力把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办成“铁案”。对此,要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相的所有事实。其类型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证人证言;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检查记录和现场笔录。确凿证据不仅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也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因素。证据不确凿的,行政处罚必然存在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型,如现场检查笔录;2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渠道”资质证书,如假劣药品检验报告;③支持证据,如证人证言、发票账户等。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重视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首先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数据为依据或证据。第二,要注意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对于提前登记保存的项目,信息既要注意法定时限,也要注意内部的事先审批和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取证、补充证据。第三,要注意数据采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帐目等)。)应当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捺指印,并由两名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执法人员签名。第二,证据的关联性。第一,证据必须有关联性,结合在一起就会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第二,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尤其是证词不能出现矛盾或不同的结论。
第三,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从众多证据中筛选提取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而不是认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第一,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必须写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一)、(二)、(五)、(六)项规定的情形除外。二、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有必要围绕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
二、法定程序,严格遵守
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如果程序违法,行政处罚仍将无效,因此遵守法定程序是降低行政执法风险的重要因素。所谓“程序”,简而言之,就是事情的顺序。作为药品监督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时刻牢记并自觉遵循《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各项程序的要求。具体来说:第一,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为了正确适用和严格区分,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只能由简易程序处理,符合适用一般程序的必须由一般程序处理。这两个程序不能混淆和滥用。第二,听证程序。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处以较大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首先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第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办理。第三,内部审批程序。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无论是领导还是执法人员,都要注意各种执法文书的审批和签字,不能掉以轻心,出现错误。
三、适用法律,准确规范
证据和法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适用法律规定的准确规范是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也是降低行政执法风险的重要因素。首先要客观全面地分析证据,做到定性准确。第一,在违法活动中一定要有分量,要准确;第二,案件定性条款要规范,符合引用法律中的“法律责任”或“相应的处罚项目条款”。二是要写法律条文全称,不能缩写或缩略,也不能擅自造字。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不能写成《药品法》,经不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第三,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具体,项目和目的绝不限于条款和段落。第四,适用条款要全面。药品被污染的,应当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项,并引用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才能以假药论处。
四、把握规模,加强审计
“尺度”是由法律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所体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和注意掌握这一重要的动态因素,它与前三个要素形成了紧密的辩证统一关系。轻微的过失和错误,一是关系到我们公正、公正的执法形象,二是可能导致行政复议和诉讼,三是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变更判决或决定败诉的把柄。因此,一方面要制定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规则。第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统一标准,互不关心。第三,要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在处罚标准上要平等对待性质相同的案件。另一方面,要从头到尾把握和坚持复习。一是要严格执行合议庭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二是要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第三,建立并实施由法律人员具体承担的案件审查和审计程序。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考评结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和执法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形成激励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五、文件规范,文字严谨
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直接反映了行政执法的质量,也是降低执法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因为任何违法和不当的执法都会在执法文书中得到体现。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是保证执法、降低执法风险的重要措施。第一,事实描述要清晰准确。非法医疗器械的时间、地点、数量、金额、批号、产地等。对违法行为应当准确描述。二是告知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必须在文书中明确记载,必要时可以当场向当事人宣读。第三,笔录中执法人员的签名应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而不是由一名执法人员签名。
综上所述,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在认真实施《药品管理法》和实施行政执法的同时,也要认真研究降低行政执法风险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的高质量、高效率和权威性。
一、调查目的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管之外。因此,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关注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食品质量监督体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严峻的现状。
二、调查方法、时间、对象
调查方法:通过对内乡县下各乡镇的的农贸市场的实地考察,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环节的参观调查,发出问卷调查调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问卷回收率90%。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1日
调查对象:农贸市场小贩,食品加工厂,普通消费群众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我县17.8%的居民民对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放心,62.2%表示部分品种不放心;84.1%的市民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最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性;48.6%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生产加工环节,27.3%认为在餐饮消费环节,18.8%认为在流通环节。可见,虽然近几年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市民对食品安全还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问题仍较突出。经过政府的规范和整治,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工业“三废’和城乡垃圾污染以及水体严重劣化,致使农产品受到重金属和有毒物质污染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有些化工厂还建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附近,容易造成附近水域和土壤的工业污染,群众反响比较强烈。同时由于尚未形成对农业生产者有约束力的科学用药和安全用药制度,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上市现象尚有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食品生产单位多为家庭作坊式经营,具有多、小、散的特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生产单位的生产原料和卫生条件无法保障,添加剂滥用使得食品安全存有重大隐患。据权威显示,有关部门上半年检测显示,糕点类产品抽检合格率只有40%;豆制品合格率极低,有较大安全隐患,第一季度全区抽检豆制品10批次,合格率为0。三是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消费领域城乡差异大,各种整治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区开展,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大量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令人堪忧。同时餐饮业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熟食操作不规范、流动摊点监管难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还需增强。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难以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滞后,人员缺乏,难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众多,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农林、渔业、工商、贸粮、卫生、质技监、食药监等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或监管不力现象,致使有些问题监管难以到位,影响了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食品安全监测量多面广,但技术检测工作滞后,食品检测设备相对不足,检测力量跟不上检测需求。财政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和检测设施比较匮乏。另外,食品安全信息来源不足,食品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涉及的种类繁多,单靠单个部门的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质量。社会举报、投诉和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是一个信息来源的途径,但是当前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较少,协管员受知识水平和工作精力限制所反馈的信息也比较有限,况且所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多数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把关。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对于农药残留问题认识不够,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有些无可奈何,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了解不多,特别是不少“新路桥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成为主打食品,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一、我县近年来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状况及问题
近几年,我县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长期存在的处理不公、处罚不力、久拖不结三个一直比较突出的问题都有明显好转。通过执法实践,培养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促进了依法行政,全面推动了公安法制建设。尽管经过我们的不断努力,着力解决了一些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是,从调研掌握的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看,问题依然不少,当前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案不及时。一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受案,由于未及时受案,导致一些案件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造成当事人不满,引发群众上访。
2、取证不及时。个别办案民警受理案件后,未及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有的接案后,拖至数日才找证人取证。使案件纠缠不清,时过境迁,久拖不结。
3、网上办案的熟练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影响治安案件查处的原因很多,从客观上讲,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知情不举,知情不报。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得不到群众的配合、支持,甚至有的出假证、伪证,给依法查处案件带来极大困难。人体伤害案件案发后,当事人往往需要就医治疗,伤害程度一时难以认定,因此无法及时裁决;致使案件很难尽快结案。从主观上讲,民警的办案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坚持依法办案任何执法中的偏差,都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我们要准确地适用法律,严格地执行法律。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2、保证办案时限提出办案时限,目的是为了加快案件的.审结,从根本上解决久拖不结的问题。保证及时结案或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关键在证据,接受案件就要及时出现场,收集证据,治安案件是以责论处的,证据充分了,责任也就清楚了,所以证据是办好治安案件的前提和基础。
3、强化执法监督要结合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强化执法检查,形成反馈和纠错机制,把好办案质量关;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内部监督制约体制,逐步实现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保障公安机关依法有效地行使职权,把各项公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xx集团创办于1987年,从12名员工、30万元资产白手起家,目前,公司拥有员工1.4万余名,年服装产量达200万套,中高档面料产量1600万米,XX年完成销售近50亿元,进出口贸易额2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1.2亿美元,利税超亿元。目前,xx确立了用3-5年时间打造世界最大男装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至2005年,xx力争实现销售100亿元,资产50亿元,创利税5亿元,其中外贸出口创汇5亿美元。
有人不禁要问,14年间,xx是如何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创造如此辉煌成就的?究其个中原由,xx人可以自豪的告诉你:是xx文化,是不断否定自己,永远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一、xx文化的内涵
xx文化其内涵,归纳起来,主要是四个字:唯美、家园。
1、唯美
“做企业就是做文化,做产品就是做艺术品”!这是xx集团总裁周建平的口头禅,同时他还认为,“人要穿衣服是永远不变的事实,人要穿什么样的衣服是永远要变的文化”。因此,xx人在加快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努力充实xx服饰的文化附加值、含金量。他们在提高全体员工艺术素养、审美情趣的同时,大胆引入欧洲服饰文化,相继成为多个国际服饰名牌在中国市场的总代理,并以新的文化内涵和设计理念,将集团的“圣凯诺”打造成国际高档职业服品牌。同时,xx还凭借从羊毛加工到服装成品的完整产业链推出了一种全新的″零售业态″――xx之家西服自选营销模式。
xx人深知服装最需要创新,而创新是有基础的,那就是唯美的文化内涵和制作氛围。集团总裁周建平说,“服装是流动的艺术,而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何不把流动的艺术流淌在凝固的音乐之中呢”?于是,雄伟的欧式高科技生产大楼、凯旋门、国际会展中心,占地1万平方米的凯诺广场等建筑在江阴新桥这江南小镇上应运而生,加上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纺、织、染、检测及服装智能生产线和从羊毛到服装的完整的产业流程,一条新的文化旅游链就此打造成功。xx园景,欧陆风情不仅深受员工的喜爱,它的卓尔不群,更使世人瞩目。香港凤凰卫视2001年底抛来绣球,与xx共建其在大陆的第一家工业影视见习基地。公司因势利导,成立旅行社,推出工业旅游,结果一炮打响。到2002年底,xx总计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0余万人次。老挝xx、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总书记、乌拉圭议长等外国政要,也先后前来参观。谁能说,今天的旅游者不会成为明天的消费者呢?
“唯美”的理念深层是xx人永不放弃的速度文化和创新精神:未来的商战,不仅是大吃小,更多是快吃慢;当下的企业竞争,生产规模或成本固然重要,但是,创造性、灵活性,已成为企业更宝贵的品质。
“平庸者跟着市场跑,精明者盯住市场空子跑,高明者领导市场潮流跑”。xx领头人周建平的成功,就在于他将企业的理念、精神和梦想,融进了万名员工普遍的认同和自觉的实践:
在xx生产车间,质量方针分外醒目:将不断创新的追求融入产品,用持续改进的成果献给顾客。
xx销售状元强永德的感慨是:我们有自己的服务理念,那就是比客户的期望值再高一点。单说职业服,统一识别是前提,个性化设计也很重要。我们力求使每一位穿着者都能感受到量体裁衣的舒适自信。
创新求变,需要资金、科技、人才诸方面的支撑,更需要一种危机意识的激励、超前意识的导引。2002年初,周建平总裁购买了1500多本《谁动了我的奶酪》发给每一位管理者,联系xx下一步的发展,公司的报纸、电视台专门组织讨论。xx人认为:市场不是责任田,谁播种,谁收割;市场是无边无际的高粱地,谁开发,谁收获。我们永远需要去引领新的市场,永远需要去寻找新的奶酪。
2、家园
海不择细流而成其大,有了海之大,方有澜之壮美。“家园”是xx文化的另一个重要层面,它是一种氛围,营造了劳动者心情解放的工作生态,拓展了年轻人施展才干的创业空间,它与xx人达观的人生态度相联系。
这是一个年轻的群体。“老总”刚刚40出头,员工平均26岁。年轻人有生气,有活力,也有分外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是一个高速成长的企业。节奏快,压力大,尤须有宽广的包容开放的胸襟,有高效的调适整合的能力。
在xx,你可以和员工一道感受“心情餐厅”的气氛,不同的餐厅,不同的装饰,你可以随心选择;走在“音乐车间”里,一首首轻松、美妙的“背景乐曲”飘洒在员工单调、紧张的操作之中;参观文化娱乐中心,工作之余的年轻人在图书室里消遣,在网吧里漫游。出乎意料,这里还有企业“文联”,文学、书画、摄影、音乐、体育5个协会,200多名文艺爱好者拥有了又一方温馨的天地……“工作着是快乐的”。xx营造了一个强调人本的劳动环境,从江南田野上起步的乡土企业,成长为一个疾步融人世界的现代集团,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跃。要尽快实现这一跨跃,周建平推出了他的“移民文化”工程,敞开大门公平聘用,广纳外地人才,如今外来人员已占公司员工的70%左右。周建平的思路非常清楚,一方水土毕竟只能养一方人,唯有以真正开放的心态,建设兼收并蓄、多元融合的文化,才会使企业基因进化,素质优化,才能使企业有持续创新的源动力。
与不同岗位的xx员工接触、交谈,你都可以触摸到他们对公司涌自内心深处的一样真诚、强烈的认同、珍惜和自豪。这里有周建平的另一个理论:“双赢”,即“共同创业、共同发展”,企业需要的是市场、前景,个人需要的是舞台、空间,不双赢,就不会长久。
“帮你成功,促我发展”。xx集团实行全员培训,并与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名校联手开办了mba班及各类大专班,凯诺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于2002年4月隆重挂牌。有员工感叹:“说真的,这里的学习环境很好,有xx大学,有《xx人》报,有阅览室、图书馆,还给我们参加自考提供方便”。
二、xx文化的实现途径
企业文化到底如何才能深入人心呢?归纳起来,主要是十个字:表率、制度、环境、阵地、活动。
1、表率
一个企业要办得好,关键是“三个一”:一个好领导、一个好产品、一套好办法。而一个好领导的根本标准就看他治企是否有道,是否能处处起到表率作用。无疑,xx是幸运的,因为它的领导人是周建平,他一手创办了xx,可以说,没有周建平就没有xx,他已成为xx员工学习的榜样,xx人心目中的精神领袖。他的人格力量对企业,对领导班子,对全体员工,对广大协作单位以及客户等,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2、制度
xx集团企业文化强调制度至上。
周建平认为“企业要长久保持一种良好的发展状态,仅靠人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起以结果导向为主的企业管理机制,充分体现价值分配的合理化,以激发员工价值最大化,使发展环境最优化”。
所谓结果导向就是设定可评量的目标,依设定的时间表提出阶段性的成果。以结果为导向的模式让xx务实而创新,无论在产业、工艺或服务上,都能为公司,为客户带来最大的收益。以量化的手法、务实地制订能实现进度和成果的指标。这样一来,每个员工就能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尽一己之力。
在2002年年度考核中,xx集团职业服销售公司的杨金平由于在过去一年中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被公司授予优秀经理称号,同时还奖励她一辆奥迪轿车。郑州分公司员工王晓伟、集团研发部员工张新龙,则由于在过去一年中业绩突出,分别获得东南亚免费旅游和3万元现金奖励。
3、环境
xx集团打造人才村,兴建了两幢人才楼,按三星级标准为外来人才布置了安乐窝;推出了xx高级白领人人拥有自备车计划,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员工圆了自己的轿车梦。
“做大事业缺钱没关系,缺人才不行”!周建平坚决要把xx办成学习型、创新型企业。xx不惜重金与复旦、同济、南大联合开办了多届mba班,成立了中国服装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具有管理潜力的外来人才提供深造的机会,让能力超群的外来人才迅速地实现个人价值。在xx,员工既有施展才华的舞台,更有充分发挥潜能的擂台。
4、阵地
xx企业文化阵地建设,有着坚实的基础、多样的载体和鲜活的形式。xx人颇为得意的是他们的八个文化阵地:职工文化娱乐中心(包括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厂史展览馆、千人迪斯科舞厅、健身房等文化娱乐设施),《xx人》报,xx电视台,公司文联(系江苏省直属文联),管乐团,业余女子艺术团,企业文化研究会,xx大学。员工们在这里焕发了自己的青春,交融着自己的情感。
5、活动
xx集团把每年5月份定为xx健身月,把5月1日确定为健身日;把中秋节确定为xx团圆日;将11月份定为xx文化月,12月1日定为建厂纪念日。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宣传了企业文化,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同时也造就和发现了一批批人才精英。
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环节就是高层正确决策并团结每一个员工有力地去执行。企业文化建设是同化员工价值观,提升员工执行力,从而达到更好地凝聚他们的重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也是生产力。
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对某一基层人民法院20xx年至20xx年受理的9件刑事自诉案件统计发现,20xx年受理刑事自诉案件3件,20xx年受理刑事自诉案件6件,同比增长100%,其中调解2件、撤诉1件,调撤率33.3%。
一是审查把关不严,盲目立案。刑事自诉案件往往是当事人一纸诉状,法院便予以立案,缺乏严格的审查把关,致使刑事案件不断增多。
二是易立难审,久审不决。由于立案审查把关不严,受案后发现许多问题,加之双方争执较大,而又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难于收集定案证据,往往形成案件“判又判不了,调又调不成”的局面。
三是滥用强制措施。刑事自诉案件属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撤诉,也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矛盾容易化解.因此,决定对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应当严格把握。但是,目前一些法院的常用做法是,只要被告人的态度不好或不予配合,就对其采取逮捕措施。不仅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而且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
四是刑事部分判决后,民事赔偿部分难以执行,案结事未了。由于审判人员在审判中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任意性和滥用职权,造成被告人心理反差,抵触对立情绪较大,本来可以调解或和解结案的案件,不得不判决结案。而被告人难于接受,致使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难以兑现执行。
针对上述状况,笔者建议,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要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审查自诉 案件有关 刑事部分,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予立案;如自诉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则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是要做好立案后审理中的处理工作。如发现受案后刑事自诉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将所受理的案件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证据材料不足,不能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就应宣告被告人无罪。更不能认为需要被告人赔偿就盲目推定被告人有罪。
三是要极其慎重稳妥的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自诉案件在审查核实证据的基础上,确实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不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后果,才可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严格审批手续。
四是要注重调解,增强良好社会效应。刑事自诉案件多是邻里纠纷,往往是小事酿成大祸,多方因素激化的矛盾,因而要多调少判,这样一来有利于社会稳定,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便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顺利得到执行。
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对某一基层人民法院XX年至XX年受理的9件刑事自诉案件统计发现,XX年受理刑事自诉案件3件,XX年受理刑事自诉案件6件,同比增长100%,其中调解2件、撤诉1件,调撤率33.3%。
一是审查把关不严,盲目立案。刑事自诉案件往往是当事人一纸诉状,法院便予以立案,缺乏严格的审查把关,致使刑事案件不断增多。
二是易立难审,久审不决。由于立案审查把关不严,受案后发现许多问题,加之双方争执较大,而又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难于收集定案证据,往往形成案件“判又判不了,调又调不成”的局面。
三是滥用强制措施。刑事自诉案件属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撤诉,也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矛盾容易化解.因此,决定对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应当严格把握。但是,目前一些法院的常用做法是,只要被告人的态度不好或不予配合,就对其采取逮捕措施。不仅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而且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
四是刑事部分判决后,民事赔偿部分难以执行,案结事未了。由于审判人员在审判中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任意性和滥用职权,造成被告人心理反差,抵触对立情绪较大,本来可以调解或和解结案的案件,不得不判决结案。而被告人难于接受,致使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难以兑现执行。
针对上述状况,笔者建议,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要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审查自诉 案件有关 刑事部分,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予立案;如自诉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则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是要做好立案后审理中的处理工作。如发现受案后刑事自诉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将所受理的.案件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证据材料不足,不能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就应宣告被告人无罪。更不能认为需要被告人赔偿就盲目推定被告人有罪。
三是要极其慎重稳妥的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自诉案件在审查核实证据的基础上,确实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不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后果,才可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严格审批手续。
四是要注重调解,增强良好社会效应。刑事自诉案件多是邻里纠纷,往往是小事酿成大祸,多方因素激化的矛盾,因而要多调少判,这样一来有利于社会稳定,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便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顺利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