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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目的: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唯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偷袭大学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机会。
调查对象: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绝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的50名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是否有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符合,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践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能成为了大学生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2%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0%;而56%的同学有坐过兼职,20%的同学有打过暑期工,147%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22%、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的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2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2%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2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0%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2%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2%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2%。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这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的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过高,对自己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取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的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是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体价值体系中,人生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总的价值取向,对价值观系统中其他价值观起着指导和制约的作用。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只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赚经验可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从大学生活的开始走到社会的大圈子中,就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谁不想在将来的社会中能有一席之地呢?所以大家认为大学生必须投身校园内外的各种实践活动,有助于锻炼品质,提高能力。可见其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抵触的重要性。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他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结论与建议:
1.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的活动。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践出真知,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素质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今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了解国情是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放眼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有所了解才行。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同学在实践中更好的认识国情、贴近社会,从而确定比较正确的人生前进方向。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风险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
2.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个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活动,即人类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如政治活动、社会改革实践、阶级斗争等。因此,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实践,使实践与认识相结合。大学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结合所学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既提高能力又服务社会,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二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三是参加社会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现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各地和很多行业去进行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回校后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思考未来的人生道路。
光阴似箭,转眼间已是大二寒假了,我们的大学生活多彩而充实,可都局限于校内,我们对外界的了解很少,而假期便是个好机会让我提前涉足于社会,去触摸书本中没有的东西。今年寒假,我有幸能再次参加广西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并且受益匪浅。
xx月xx号,我们广西共有四个高等院校集中在南宁计生委办公厅参加了xx年广西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动员会及相关培训。通过这个会,我们了解到“关爱女孩”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及相关注意事项,为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方案的大体模式指出了指导方向。今年“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致力于考察调研社会性别平等,以及人口性别比偏高等方面。而调研目的则是重点了解考察我区部分地区农村村规民约中体现性别平等的现状,缺陷及可能干预途径,提出改进的建议,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调研时间:
xx.xx.10--xx.xx.19
调研地点:
广西来宾武宣县
调研对象:
来宾市武宣县人民,包括县计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乡镇计生部门
调研人员:
蒋艳萍老师、王芳、林荣、李辉、朱广超、王莹、苏婉蓉、卢雪婷、谢向锌、隆艳芳、潘小池
调研形式:
以走访调查为主,为了便于搜索整理信息,我们还以调查问卷作为辅助调研工具。走访为我们的调研报告提供了充实的实例材料,而调查问卷则有利于我们对所得的资料进行定量处理和数据分析。
调研方法:
选定一些乡镇及村落,走访镇政府,了解该镇的人经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然后下乡入户,与当地村民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情况;村民对社会性别平等的态度;人口计生部门政策宣传及工作落实情况;人口性别比偏差情况。而我们这次调研的主题重点在教育这方面,即农村女孩受教育现状及影响因素。
xx月9号下午我们出发前往来宾武宣,车外的秀丽风景拼命的往后退,我们在好奇与兴奋中前进。正如我们在准备阶段所了解到的,武宣县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县城。这里有以山峻、水秀、石奇、林幽著称的百崖大峡谷,是难得的旅游、休闲避暑胜地;还有坐落在高出地面100米的八座山峰中终年旱不涸,雨不溢,水甘可饮,水色依时变幻,四面青山挺拔秀丽,自成一景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八仙天池;文庙DD广西最大、现存较好的文庙之一,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进入武宣县我们便感叹真是名不虚传。
而时下恰是“双忙”时节,路边金灿灿的稻田里,农名朋友们正辛苦劳作着。我们到达目的地后安顿好后便马上开了一个小的会议,就当地情况讨论,将工作方案在修改完善。我们采点的是黄茆镇和东乡镇,以东乡镇为例。
从我们收集到的资料情况看,东乡镇教育状况不是很乐观,在走访中我们发现村里大多数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和几岁的小孩在家。了解才知道,大部分年轻人都出外地去打工了,而且好多本应该在教堂里的孩子们也早早的加入打工队伍的行列。走访了两天,才好不容易见到一户人家里有一个1xx岁的女孩子。她向我们介绍说,她小学我毕业就不读书了,周边的同学也有部分也是这种情况的,也有初中毕业就不读书了的,上高中的寥寥无几,而能上大学的,更是凤毛麟角。他们小学毕业后就在家务农一两年,然后就跟着年长一点的亲朋好友出去打工。和走访的其他十几户人家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当地年轻人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
特别是到了合群村,这里都是很零散的几户人家组成的小村落扎在山脚,山山相连,经济作物就是人均不到三四分的田地,经济水平落后。我们走访中有一户人家,主人是一位将要退休的小学教师,黄老师。他向我介绍当地的一些情况。他说,现在村里人最揪心的事是,为了减少资源浪费,县里出一条关于合并学校的政策。河马乡以前有xx所小学,现合并为1个DD河马中心小学。初中也合并学校。而问题在于这一地段多以山区为主,村落之间又遥远,以前有xx所小学,学生可以自己到较近的小学上学,而合并学校后,由于路程遥远,家长不放心,而且中心小学只开设三年级以上的宿舍楼,宿舍少,设施简陋。而且现在像这种贫困山区小学最缺的还是老师,一些老师因为各种原因不肯留下来,新招的老师也不够调配上课,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差。黄老师说,以前还有好多小孩可以读完小学的,现在部分同学都面临辍学问题了,真希望政府出台一些合理有效的措施。我们的走访收集资料和调查统计的结果分析,102份东乡镇调查问卷,其中有34.3%认为“重男轻女”仍是本地的传统思想,50%认为女孩上学也是非常重要的,22.2%的人认为当地辍学女孩还是比较多的,而24.5%认为她们辍学的原因是个人意愿,只有15.7%认为是因为家庭困难而辍学。61.xx%家家庭收入的主要支出方向是供孩子读书,35.3%认为当地有较多未成年女性外出打工。
调查目的:
分析大学生犯罪原因以及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调查时间:
20xx年10月18日―20xx年11月18日
调查地点:
高校、律师事务所、交警队等。
调查对象:
老师、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调查方式:
本调查报告采取网上收集资料、电话、面谈等方法进行调查。
在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对大学生犯罪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之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薄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我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
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
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
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通过此次的调查访问,说明犯罪趋向年轻化,高智能化,高科技化,为此呼吁社会对于年轻孩子,在学校里的普法教育和回到家里的家庭教育尤为重要。特别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父母的言表、家庭的环境、孩子成长心理、社会的大环境。众多因素铸就将来孩子是否走向犯罪的道路。所以要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