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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目的
二、实践时间:
20xx年7月14日――20xx7月23日
三、实践地点:
xx乡村
四、参与人员:
学生干部及指导老师
五、实践内容:
20xx年7月14日至7月23日,这平凡的十天注定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期十天的惠州博罗县公庄第一中学三下乡,在此之前,有首次下乡的忐忑,也有怕学生不听话的担心,而这些在来到公庄这里后,变成了一种重重的责任。
第一次绞尽脑汁地备课,第一次踏上讲台,第一次煞有介事地上课。在这十天里,我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这群孩子们转,或者是喜上眉梢地说某某同学真懂事,上课怎样认真配合,或者愁眉苦脸地说某某同学不爱听课老打瞌睡,或者互相交流对每个班上课积极性的评价……在这一隅远离了我们那个嘈杂的世界的小乡村,孩子们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全部,而外面的那个世界,似乎已经离我们很远,心灵很容易得到安宁。然而,这一份遗世独立也往往让我无奈地想到,这未尝不是一种与外界的脱离与闭塞。
刚踏上公庄这片土地时,可以用满目荒凉来形容。很破旧的宿舍,很残旧的教室,没了球网的水泥篮球框,孩子们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一张乒乓桌和一副已经没有胶贴的光秃秃的木球拍,孩子们却也从中练就一身好本领,无论男女师生都是乒乓球的高手。操场长满杂草,开会的时候就是在草丛中搬张凳子开的。
去到那里,伙食自然是比较差,然而食堂的师傅很照顾我们,会给我们的菜加一些肉,并总搓搓手不好意思地说乡下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而学生们的饭菜几乎都是素食看不到一丁点儿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却个个都瘦瘦弱弱的,我们总招呼他们过来吃我们的菜,他们却总是很腼腆地拒绝,这样的一群孩子懂事得让我们心疼,很想给他们带去些在他们所处的'环境局限下学不到的知识,所以备课备得很努力,因为我们能带给他们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想通过我们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想让他们也努力学习,跃出这片土地,出去看看,世界还很大很精彩,不仅仅是他们眼前的这方天地。
我必须得承认,刚去到那里的时候我不止打过一次退堂鼓。偏僻的农村,恶劣的居住环境,都让我非常不适应,而且加上自己身体条件水土不服,我甚至有要放弃的冲动。然而后来慢慢地我却爱上了这片土地,因为这里的学生如此纯朴可爱,虽然也有几个调皮爱唱反调的令人头疼的小男生,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天真无邪,会偷偷折纸花送我们,会带我们出去吃当地小吃。
让我感慨颇多的是,孩子们都需要被肯定。有几个学生很高兴地对我说,“老师你们对我们都很好,我们的那些老师都很偏心我们那些成绩好的同学的。”孩子们都需要被肯定,而肯定对他们自信心的建立有很大影响。这对我在将来真正走上教师职业有很大的启发,因材施教,一视同仁。而在这里最大的感受是乡村的初中生比起城市里的初中生,真的要质朴单纯许多。他们都还像是小学生,爱玩爱闹。同时,也存在着对自己前途的不确定和渺茫甚至想放弃――这是最令我难过也很想改变的。
有几个学生跟我聊天时很迷茫地说,“英纯姐姐,我们班越来越少人了,很多人都出去打工了,有时觉得读书很累很无聊,都不想再坚持下去了。”每当我听到这样的话,我总觉得很心酸,甚至有时会忍不住搂着他们哭着说不要这样想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亲眼看到那里的破败和荒凉,深知这里的孩子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够靠读好书才能走出这里,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是继续在这里浑浑噩噩浪费青春。
看到这些孩子眼中流露出对知识的渴求对外面大城市的向往与羡慕时,总让我很心疼,很想让他们少走一些弯路,很想让他们一路都很顺利走下去,很想让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所以当他们消极时,总要努力地去跟他们谈心,鼓励他们加油不要放弃。
为期十天的下乡之旅,在下乡之前,我曾经想过短短的十天我们能带给他们什么,能改变得了什么,但是在这十天之后,我想我们的使命已经达成,不管怎样,我觉得我们为他们单调的生活注入了一缕大城市的气息,启发他们去探索他们那一隅之外的世界,而且我们对那些平时不受重视的学生的肯定,也给他们带来积极的影响。下乡的体会在于体验生活,更在于改变孩子们的生活。只是有一点小小的担虑,我们走了以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想法,会不会在小小的震动后,却又恢复到以前那样了呢?
但愿孩子们一路走好,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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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目的: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迅速普及。凭借互联网无地域限制的优势,消除了产品、服务供应商和需求者之间地点与距离相关的障碍,我国经济正逐渐成为以互联网、通信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网上购物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模式,网购渐渐被人们所认可,网购的用户规模不断攀升。第4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3亿,网购渗透率达39.8%。网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网民们不但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购物,而且降低了现金交易的流失风险,省时、省力、快捷。然而,许多问题也相伴而生,安全性问题最为突出,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的差距,隐私权的保护漏洞,导致消费者的信息泄露,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国内法律建设不完善,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监管不严,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不能试用带来的物品质量认知差异引起的诚信危机,退货无路、退货困难重重等问题。此次实践选取七天后悔权之一切入点,以“网购退货的心理探析和法律保护模式”为主题,希望将心理学分析与法律思维初步结合,剖析与主题相关的社会现象以及现象背后本质问题的探究,为人们的网上购物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并且给相关立法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以便网购立法更加完善,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良好局面。
这次我们本着简单方便、高校科学的设想,实践主要在网上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以广大网民、电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为对象发放问卷,走访调查,调查网民们是如何应对物品破损等退货情节出现,如何与电商进行沟通,以及其中出现其它问题时如何解决,同时分析电商如何应对合理的与不合理的退货请求,怎样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妥善处理问题以使双方利益损失减少到最小,利益的天平得以平衡。
此外,我们为了追求调查报告的深度与广度,还对网民与电商的共同责任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且查看了其网购问题这一部分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努力使我们的问卷报告涉及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为主题所涉及的个人或单位提供良好的参考或借鉴材料。
二、实践内容:
1、人员安排:
2、时间安排:
(1)7月8日―7月10日:设计调查问卷、宣传单;
(2)7月11日―7月15日:在不同地点针对不同人群进行调查问卷填写,宣传单发放,同时在网上对广大网民进行问卷调查(包括购物者、网络运营商、网店店主等);
(3)7月16日―7月18日: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整理,制定一系列应对措施;
(4)7月19日―7月20日:将我们活动成果借助不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他们的维权技巧。
3、在实践开始之初由组长负责设计调查问卷,我利用问卷星这一网页工具,完成了调查问卷的设计,问卷共两套,一套是针对广大的网上购物消费群体,共计18道问题,内容涉及对象的基本信息的调查(性别、购物经历、网购原因、网站的选择等等)、网购的具体情况(物品价格范围、产品类型、能接受邮费的水平和配送时间等等)、对七天后悔权的了解与看待、退/换货具体过程中的问题的看法(退货原因、退货费用的分配、对商家应对及时性的评价、退货结果、退货行为对未来购物影响的评估或者选择不退货的原因等等)、最后征集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的建议与意见;另一套是针对电商群体的,共计12道题,内容囊括对电商网店经营状况的基本调查(经营类型、时间、月销量等)、涉及七天后悔权的调查(是否常遇退货、对顾客的退货理由的看法、是否遵照规定办理退货、如何看待“七天”的时限、邮费由谁承担适合、七天后悔权对店销量的影响、后悔权存在的利弊等)。
对问卷进行认真反复的修改之后,作为队长的我即将任务分配下去,队员们众志成城,委身投入到问卷的推广和整理收集上面,我们充分调动人脉,为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更在问卷填写之后增加抽奖环节,增加人气。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对调查问卷深恶痛绝的人们一见到要填写问卷本身已产生抵触情绪,问卷访问量少的可怜;填写过后抽到保险的奖不理解,扬言我们是骗子;原先设定的一周时间对于高量的问卷访问量需求日显不足,我们不得不把实践延长,乞求用时间来弥补缺陷。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群体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调查问卷的来访者从开始的小于50,慢慢地突破100大关,最后获得了177份有效答卷。
经过初步的统计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下一些事实:
1)网购已经不是女性的专利,越来越多的男同胞也加入到网购的阵营中,淘宝、京东、亚马逊、当当等网站凭借其丰富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成为消费者们的选择对象,网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捷的福利。
2)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热衷于在网上购买服装鞋帽、图书影音、食品、化妆品饰品等商品,价格多在0―200元之间,并且期待在尽可能快的配送时间内承担较少的邮费(10元以内)。
3)“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得到了较多的好评,80%以上的人在对七天后悔权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因错发货物、货物积压或损坏等原因毫不犹豫地选择退货,但对于运费的承担调查显示商家垫付和消费者给付近似1:1,且73.35%的人表示能够成功退货,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商家办理退货的及时性和服务态度与消费者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长时间的拖欠远远超过了消费者所能忍受的3―7天的`处理时限。商家处理事情的不妥导致退货周期非正常延长、手续繁琐等,网购中消费者不会轻易选择退货,然而,80.22%的表示退货的成功与否及其处理的效果会影响后期的购买决策和行为。
4)问及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有何意见或建议时,90%的人都给出了比较中肯的建议和意见,集中表现为简化退货手续缩短退货时间以督促商家尽快退货、细化七天后悔权的相关规定增加其可执行力、通过延长退货时限等方法来软化退货要求、平衡双发利益注意审查等等。
同样地对电商给出的答案,我们也不难发现在受调查的众多新新网店中,73.21%的店家表示在经营过程中,只是偶尔会遇到退货,而顾客选择退货的理由也多是商品破损、与描述不符、质量问题等等,但让商家最不能接受的是顾客以未按规定时间发货而提出退货。调查也显示,商家们并不十分看好“七天后悔权”的相关规定,实行过程也只是走马观花似的,电商列举有些顾客利用不正当理由恶意退货造成不良影响,增加了经营的风险与成本。对于七天这一时限长短的看法,42.86%的人认为刚好、28.57%的人嫌太长、14.29%的人抱怨太短了、14.29%的人表示无所谓。当被问及邮费应由谁承担一项时,绝大部分的人赞同应有顾客负担。
当问题转向“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对网店的销量有何影响时,58.93%的受调查者答道无明显影响,23.21%的人表示明显增加销量,其余的坦言降低了销量。
第三份材料是来源于我们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20xx上半年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xx年半年度互联网投诉率95件,20xx年上半年256件,同比增长169%。资料还显示远程购物引发退换货纠纷明显增多,广告宣传虚夸:从上半年的投诉数据显示,共接到有关远程购物引发退换货纠纷的投诉为295件。同比上升15.1%,占投诉总量的10.4%。从购买途径上来看,网络购物最多为221件,电视购物为56件,电话购物为10件,邮购为8件。
一是涉及“7日内无理由退货”问题纠纷多,退货处理周期长、效率低;
二是家电产品、通讯产品、服装鞋帽成为退换货率最高的三类商品;
三是引发退换货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到的商品与实际不符或者存在质量、计量等问题。受理远程购物投诉中,涉及虚假品质表示投诉112件,占投诉总量的38%。而从远程购物投诉反映的物品种类来看,主要集中于内衣(38件)、保健品(27件)、数码产品(19件)。其中商家投放虚假广告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问卷的简单整理,我们可以看出以上事实,就如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与总结:
1)引起消费者退货的关键原因是什么
2)七天后悔权的相关规定有何漏洞?
3)怎样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之后,七天后悔权的规定更加人性,兼顾双方利益,规定更加具体可行?
三、实践结果
此次社会实践我们不忘初衷,思考如何能让调查实至名归,打破沉默,唤醒更多的人在权益受到侵犯或不公平待遇时能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权利!问卷法作为最简单实用的调查方法之一,事实上也完全展现了它的优势。小组成员们通过对真实可靠的问卷材料的整理、分析,提出了三个大的问题进行讨论,即在第二部分末尾提及的:引起消费者退货的关键原因是什么?七天后悔权的相关规定有何漏洞?怎样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之后,七天后悔权的规定更加人性,兼顾双方利益,规定更加具体可行?我们在此将逐一介绍:
1、引起消费者退货的关键原因是什么?
退货行为选择的背后必然一定的理论支撑―原因。探究行为选择的原因,我们初步将心理学引入应用―消费心理。准确把握消费者的心理活动,是准确理解消费行为的前提。而消费行为是消费心理的外在表现。研究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有助于我们追本溯源,对于消费者,可提高消费效益;对于经营者,可提高经营效益。
常见的消费心理有从众心理、求实心理、求便心理、攀比心理等十多种,按照年龄层次可以划分为少年儿童消费心理(喜欢参照群体,有较强的依赖性,好奇心强)、青年消费心理(追求时尚和新颖,展示自我个性,容易冲动)、中年消费心理(购买随欲求稳,注重商品实用便利)、老年消费心理(精打细算,品牌忠诚度高等);按性别可分为男性消费心理(动机形成具有被动性,但形成过程迅速果断,充满自信)和女性消费心理(追求时髦,追求美观,从众心理强,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自尊心)。
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55.37%的人为女性,44.63%为男性。基于消费心理做出行为选择,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男性消费者因其在购买商品时决策果断,求实心理重,十分理性,因自身原因选择退货的比较少,在整个退货群体中男性也只是占了一小部分;而女性消费者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特点,女性顾客们追求美观,追求时髦的特性使她们往往经不住琳琅满目的商品的刺激,尤其恰逢双日(如12月12日)商家“甩货”的时候,女消费者们常常守候在电脑面前等着时间闸门的开启。疯狂购物的结果难免选择了自己不需要或者不满意的商品。这种不够理智的消费模式是消费者选择退货的直接诱因。从电商的角度分析,提供的商品有瑕疵,发货时间过于漫长等原因导致消费者失去耐心。总之,消费者选择退货是消费者本身和电商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我们不能“厚此薄彼”,消费者消费心理作祟和电商不诚信(侥幸)经营模式是消费者选择退货的关键。
2、七天后悔权的相关规定有何漏洞?
不少电商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重重障碍。
第一,不适用“不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消费者要求退货时才告知;
第二,将“商品完好”等同于“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标准严苛,导致消费者退货处理周期长、效率低,退换货纠纷多;
第三,同意“七天无理由退货”却要收取各种“折旧费”。根据新《消法》规定,“折旧费”毫无依据。许多商家的“折旧费”是通过商品页面“深度链接”方式告知,而未在消费者购买过程中明确。
20xx年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作出如下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当无法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找到销售者、服务者时,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追偿。七天后悔权赋予了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的单方合同解除权,打破了以往消费者因信息严重不对称而处于的劣势地位,用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使得权益受到威胁的消费者有章可循,增强了维权的可行性。然而,这种权利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从权利实行的范围来看,后悔的权的实行领域太模糊,不但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定做等四大类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其他“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在保护内,如何判断“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退款货物“应当完好”在实际的购买中为了查验商品的好坏经常会将标签揭下进行试穿,“揭下商标”这一行为是否属于破坏其完成性的行为,消费者就此还会有所疑虑;“7日”是否为七个工作日;如何应对商家的霸王格式条款等疑虑仍萦绕在消费者心间,消费者在为维权的道路上仍然面临重重阻碍。针对以上疑问,消协给出了如下解释:商品的完好指商品本身;七日指从商品交换完成之日起连续七天,包含法定节假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格式条款问题进行了解释,强调商家有解释说明义务,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以致显失公平。但是对于不宜退货的商品的定义新消法并没有具体条款解释,这为不法电商的不自觉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此“漏洞”来不断地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威胁消费者的利益。
3、怎样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之后,七天后悔权的规定兼顾双方利益,更加具体可行?
当市场充分平衡供求、调节好利益的不平衡同时为商品买卖提供系统的服务后,销售的具体运行就在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发生,法律作为一种救济手段的存在,理应在对社会实践充分总结之后设定,适应社会的发展。消法不但赋予消费者后悔权和求偿权,也间接强化了销售者的义务,规定销售者不仅要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商品,还要注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据调查,目前京东等大型电商均作出了7天退货的承诺,其中行业龙头亚马逊更是将退货期限宽限至30天,但实际的退货过程并非那么顺利,京东、当当网和亚马逊承诺无条件退货,易迅则在退货条款中设置了障碍。网购商城入驻的大量第三方网店以及淘宝网和天猫上的第三方网店退货的规定五花八门,退货无门时有发生。针对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我们组成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绝大部分人认为应当明细“不宜退货”的商品类别,根据商品的特点、运输过程中是否会发生损耗等具体明确哪些类型的商品免除后悔权;经营者“应当”退货并支付货款――设定了消费者新的责任形式――无过错责任,将所有的责任推给消费者,给恶意退货者留下档口,不符合合理性原则,应当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确定适当比例责任,避免责任主体单一化;“消费者支付的货款”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争议处理应按照双方协议,没有协议本着“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解决,不能无论经营者以次充好还是消费者恶意消费都由消费者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七天后悔权的规定应本着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调节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紧张关系。现行规定仍有许多可修缮之处:
1)消费者“后悔权”行使范围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没有对“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进行详细说明,“无理由退货”过程中不应让消费者出具质检报告。一方面防止经营者以格式条款“消费者必读”、“概不退货”等形式无限扩大拒绝退货的范围,另一方面,排除在后悔权外的商品要细化,减轻恶意消费者通过退货牟取暴利,损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长此以往,不仅打击经营的积极性,也会带来市场秩序的不稳定。
2)行使方式和期限
退货费用,应由双方平摊。一方面,一般情况下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无疑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且在经营者蓄意欺诈的情形下,仍由消费者承担运费似有不公;此外,要求消费者承担一半运费能一定程度上遏制消费者恶意退货的情形,七天时间也足够平息购物冲动的情绪。
“后悔权”期限的起算点表述却不甚明晰。“收到商品之日起”的规定并未考虑快递公司积压商品的情况。鉴于不同的起算点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存续时间及行使效果。我们认为应在消费者签收商品或是网页确认收货后才开始计算。
未来,相关法律应该明确,经营者设立限退商品,必须说明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理由;限退的商品须标注到具体商品上,不能单指某类;禁止商家在网站发布一个“不能退货”声明了事;另一方面,需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商家自律相互配合,以减少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未来应该出台如《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了监管部门,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自觉履行责任。针对第三方网购平台缺乏有效手段对入驻商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呼吁银行等系统进一步对其开放数据,最后,还要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诚信的企业脱颖而出,失信的企业被市场淘汰。
实践方式:
暑期支教
时间地点:
历城区西营镇白炭窑村留守儿童服务站
实践时间:
7月4日至7月19日共16天
一、实践目的
1、给留守儿童送去爱心,让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被社会遗忘,让他们知道还有很多大哥哥、大姐姐关心自己,从而帮助孩子们树立健康的社会观,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2、村里的留守儿童不像城里的孩子,可以在暑假里上辅导班,我们的支教活动正是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在暑假无人看管、无处读书的问题。大学生志愿者在暑假当起留守儿童的“家教”正好可以帮助孩子们提高学习成绩,不输在起跑线上。
3、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一来,我们摆脱了“一放假就沉迷网络”的日子,过上了真正有意义的生活;二来,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了解社会,从而更好的投身社会。
二、实践内容
根据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商学院城乡互助工作组的整体安排,我们计划利用7月4日至7月19日这宝贵的16天对历城区西营镇白炭窑村留守儿童进行集中的学习辅导。我负责辅导孩子们语文和数学,其他志愿者也各有所长,根据孩子们的具体需要,我们进行了分组.
当我们真正走进孩子们的临时教室时,我们发现,原先“一个人上一节课”的计划是行不通的,因为孩子多,各个年级的孩子都有,而且只有一间教室,所以我们临时决定,分组同时上课,这样做虽然会使教室内稍显混乱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互相干扰,但却是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最合适的方案。
我们将自己的支教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对于整体安排,我又根据我们教学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
1、坚持每天布置作业,坚持认真批改,每份作业都写批语和鼓励的话;将一小时的课堂分成几个小部分,学一段玩一段,解决孩子们课堂疲劳的问题;
2、通过各种形式,锻炼孩子们的各种能力,比如在人前发言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
3、根据我对各个年级课本的了解,我为各个年级分别制定了十六天的学习计划,不同的年级,要求的难度也有所不同。一到三年级的主要任务是背诵经典课文,学习生字、组词、造句;而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孩子除了要求掌握基本知识之外,还要求对课文进行理解。注重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实践结果:
1、分组上课的策略
我们面对的情况是:从小学到高中几个教学组都有学生,而且所有学生都挤在一间教室里。我们意识到,原先“一个老师一节课”的计划是行不通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按照分组同时上课,这样做既提高了课堂效率,又有助于老师们近距离的接触学生们,给他们更多有针对性的帮助。
2、针对学生的特点合理调整计划
众所周知,一到五年级的小学生最多能在三十五分钟之内集中精力,我经过分析和对孩子们的观察得知,我负责的小学组的学生不能做到在一个小时的`课堂上保持精力集中。针对这个问题,我做出了以下调整:
(1)将一个小时的课堂分成两部分,前半个小时我给学生们讲解课本的基础知识,而后半个小时则用来做练习,这样既有利于孩子们在课堂上及时巩固学到的知识,而且这种听课与做题结合的方法能够缓解孩子们在课堂上的疲劳,从而对学习更感兴趣。
(2)下午第四节尽量在室外上课,这样做既可以使孩子们感到新鲜,从而更容易集中精力,而且可以减少孩子们的读书声对高年级学生们的影响。在最后一节课上,我们一般会集体背诵课文,然后让孩子们挨个在大家面前讲故事,以锻炼他们当众发言的能力。如果孩子们表现得好,学得快,我们还会做一些小游戏。我始终认为,教育小学生,要针对他么烂漫爱玩的天性,在游戏中教会他们知识,而填压式的教育只会是孩子厌恶学习。
3、注重孩子们综合素质的提高
在教授课本知识之外,我们还特别注重孩子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我们教孩子们下象棋,玩魔方,唱歌,跳舞,给他们的课余生活增添了很多欢声笑语。另外,我还特别注重对孩子们阳光性格的塑造,我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孩子,不以学习成绩论学生,以求学生们不会产生自卑感。
比如说我的学生xx,他自尊心比较强,平常在课堂上,如果有个知识点别人都学会了,就剩他没有学会时,xx就会急得大哭。这时我会先让其他同学做练习,我单独用各种方法教会他,决不让他落后!久而久之,xx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了一大截,成绩也非常优异了!不过xx还是有些内向,课间和小伙伴闹了矛盾,他就一个人坐在教室里不出去玩,这是我会动员其他孩子组织一个好玩的游戏,然后让xx的好朋友邀请他去玩,笑容就又会在xx的脸上绽放。
4、对专业知识的运用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怎样将专业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呢?我的教授对象为小学生,理解力有限,所以我没有选择向他们讲授具体的法律条文,而仅仅告诉了他们一些“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性的知识,让他们对法律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在村里,我们积极向村民讲解实用的法律知识,比如《债权法》《物权法》等,努力在村民心中树立“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5、与身边的人相处
(1)我们七个志愿者住在村长的母亲家中,与老人在一个厨房做饭。怎样与两位老人相处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在学校我们身边只有同龄学生,在家中爷爷奶奶都宠着我们,很少与我们计较。所以,为了树立大学生良好的形象,更好地与两位老人相处我们自觉改掉了大声喧哗、用水不节俭、睡觉晚等不良习惯,并时常为两位老人做一些家务,赢得了老人的喜爱。
(2)一起支教的六个同伴对我们来说也有不同的意义,因为我们要一起生活十六天,一起做饭一起吃饭,有人刷碗,有人打扫卫生。又脏活累活大家都抢着干,有什么好吃的都给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在共同生活的这些天里,我学会了关心别人,学会了为集体的利益作贡献,真正读懂了“出门靠朋友”这句话!短短十六天的相处,却让我们这七个原本不认识的年轻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在暑假里都还保持着联系,不时的关心一下昔日的“战友”的最新动态,感受友谊的无比珍贵。
四、实践总结:
大学生志愿支教活动,一方面能为孩子们带去一份光明,一份希望,同时,也能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表达能力。
支教不单是教孩子们学习课本知识,更是要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孩子们认识外面的世界,教会他们爱和感恩……其实,在教孩子的同时,我们也学会了付出与无私的爱,学会如何面对孩子,学会不因聪慧愚笨而宽容平等的接受孩子,我们从孩子天真稚嫩的脸上看见了美好的未来,也从孩子身上学到了我们已经渐渐失去的真实与纯洁……
虽然这次支教只有十六天,但却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也给我留下了太多的感受。正如西部优秀自愿支教者冯艾所说“有一种生活,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没有体会过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没有拥有过就不知道其中的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