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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调查报告范文500字

2023-07-11 2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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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产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 农村家电基本情况

(一) 农村家电产品普及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跟城市一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家电产品在农村得到较快的发展。从普及情况看,实用型家电产品在农村家庭中普及率较高。

全国农村市场电视机和手机的百户拥有率最高,分别达到98.2%和80.3%;其他实用型家电产品如手机、厨卫、冰箱、洗衣机产品的百户拥有率也相对较高。享受型家电普及率较低:而享受型家电产品由于主要针对年轻消费者,在农村家庭中的普及率较低,如空调百户拥有率只有22.1%。部分产品由于技术等原因遭到了市场的淘汰,如冰柜产品由于和冰箱功能重合,无论是普及率和潜在购买方面,都非常低,基本遭到了市场的淘汰。

厨卫家电、小家电、洗衣机和冰箱属于传统的家电产品,伴随农村居民收入提高,妇女参加工作的机会增多,替代家务劳动的诸多产品在农村市场得以推广,这几类家电的普及率分别达到了78.3%、72.1%、66.8%和58.2%。 电脑产品和数码产品的消费主力集中于年轻人,农村的年轻一代在信息化的熏陶下,对相对复杂的信息产品具备了一定的操纵能力,在农村市场,电脑和数码产品的普及率达到了19.9%和14.8%。

(二) 农村家电产品的保有量

农村家电产品的保有量非常不均衡,各产品之间差别较大,传统实用型家电保有量较高,数码、电脑、空调等农村新兴产品保有量非常低。

彩电从单户保有量看,仍然以保有1台为主。农村家庭CRT每百户的拥有量为107台,液晶和等离子分别为7台和4台。手机产品每百户家庭保有量达到150部。

冰箱、洗衣机的百户保有量分别为60台和68台;绝对多数家庭拥有1台。空调产品在农村市场普及率比较低,每百户拥有挂机和柜机分别为20台和5台。

电脑产品在农村市场普及较低,主要以台式机为主,每百户家庭保有量为17.4台。笔记本仅2.6台。农村数码产品的保有量非常低,比例最高的MP3每百户也仅为7.3部。

厨卫家电产品中,电饭煲是保有量最高的产品,平均每百户拥有61.8台,微波炉最低为10.9台。小家电产品中,百户拥有率最高的是电风扇和电话机两类产品, 电风扇的保有量最多,平均每户家庭117.3台,其次是电话机为42部。而加湿器和吸尘器仅为1.5台和1.2台。

(三) 农村消费者家电产品使用年限

农村消费者家电产品使用年限呈现两极分化,CRT彩电、洗衣机、小家电等传统类家电产品购置时间普遍较长,空调以及电脑、数码等农村新兴产品普遍在近两年购置。

CRT电视由于产品技术成熟较早,53%的农村消费者是5年前购买的;平板电视由于价格和技术的原因,主要是3年内购买的。手机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手机资费和手机产品价格的下降推动了手机的普及。农村电脑产品使用年限主要集中在1-3年间,占50%以上。数码产品使用年限集中在2年以下和2-3年,占80%左右。

冰箱产品作为耐用品,使用时间非常平均,并且以使用了5年以上为主,达到了32.5%。从购置时间看,使用5年以上的家庭比例最高,达到了36.7%。

洗衣机从购置时间看,使用5年以上的家庭比例最高,达到了36.7%。空调产品购买与使用时间,以3年以内为主,达到了57%以上;使用4年以上的用户比例,只有21%左右。厨卫电器:燃气灶、油烟机和压力锅用户的购置时间大部分在5年以上,比例分别为48.5%,47.8%和40.7%。电磁炉、微波炉等属于新型产品,大部分用户的购置时间在3年以内。

(四) 农村消费者家电购买需求

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家电消费群体,90%以上家庭规模在5人以内,其中三口之家的比例是35.8%,四口之家的比例是31.3%。农村居民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82.6%的家电消费者仅仅接受过中等以下教育。

农村家电消费群体的平均收入水平较10年前有大幅的提高,在家电消费上具备一定实力,家庭年收入超过两万的已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年收入在5000元到两万的消费群体比例占到40%。

农村市场对电视机的采购倾向最高,在有购买意向的家庭中,43.6%的受访者有意向购买电视机,其次是厨卫家电和冰箱。农村家电消费者在家电产品选择方面更注重实用性,倾向传统的家电产品。厨卫家电、冰箱和洗衣机因其高实用性在农村市场较受欢迎,分别有30.2%、28.9%和24.7%的潜在消费者选择购买。

数码、电脑、空调、手机的意向购买比例分别达到24.4%,19.7%,18.5%和18.2,数码、电脑、空调这些普及率较低的产品,也体现出了较高的购买意愿,而手机由于普及率较高,并且购买年限较短,购买比例低于预期。

二、 中国农村家电消费呈现的五大特点

本次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家电消费特点明显,增长潜力巨大,在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不断高,个人素质提升的情况下,农村消费者开始对一些新兴产品体现出较大兴趣,农村消费能力呈现上升趋势;此外,调查还发现,当前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农村消费者消费满意程度较低,农村家电市场需要升级,加强监控和管理,在保障农村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刺激农村家电消费增长。

(一)彩电、冰箱等普及率较高家电产品需求继续旺盛

传统实用型家电,目前在农村的普及率已相对较高,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收入提高等因素,农村传统家电的需求非常旺盛。实用和经济是农村消费者购买这些产品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在家电购买意向上,彩电、厨卫家电、冰箱、洗衣机占据了较高的比例。

彩电、冰箱、洗衣机、厨卫家电是较早走入农民生活中的家电产品,在农村已被广泛使用和认知,并且仍呈现出进一步普及的态势。

(二)电脑、数码等普及率较低产品需求开始凸显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平板电视、空调、电脑、数码等产品在农村的普及率仍就非常低,作为在城市早已经被实用和熟知的产品,在农村家庭却很少见。但近两年以来,这些产品需求开始凸显,并且在20xx年的购买意向中,也呈现出极大的潜力。

在具有家电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46%的消费者有意愿购买彩电,其中购买平板电视的比例高达71.2%,而对目前保有量最高的CRT电视购买意愿仅29.1%。可以预见,CRT在城市的生存空间被压缩的情况下,在农村市场也不容乐观。

空调产品近两年需求开始呈现,空调产品购买与使用时间,以3年以内为主,达到了57%以上。在20xx年家电产品购买意愿中,近20%的消费者有意向购买空调。电脑、数码产品更是体现了需求和增长态势,数码产品使用年限集中在2年以下和2-3年,占80%左右。受价格水平的下降,网络推广传播等因素影响,电脑、数码被广泛认知,并呈现出购买需求,20xx年有意向购买这两类产品的消费者分别为19.7%和24.4%。

(三)农村消费者关注质量甚于价格

调查发现,农村消费者对质量的关注超过了价格,在影响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的因素中,质量排在首位。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产品质量有保证、价格便宜、产品售后维修有保证、交通方便、家电品类齐全,可选择性多。

农村家电产品质量状况令人堪忧,杂牌产品比较多,农村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颇为担忧,而价格要求上,农村消费者虽然也比较在意,但没有产品质量强烈。

此外,农村消费者对售后维修服务、可选择性方面也比较关注,从某种程度上说明,目前农村家电渠道建设比较落后,产品质量、服务能力更是让人担忧,农村消费者的很多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家电市场需要尽快完善,以便更好的刺激消费。

(四)农村消费者心理承受价位超预期

在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中,20xx年能承受的家电产品价位,超出预期。被访的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普遍能够接受中等偏上的价格水平,特别是在冰箱、洗衣机、空调产品上,价格承购意愿更高。

农村居民对冰箱的需求档次集中于1501-2500元,合计64.3%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在这一区间,28.7%的消费者愿意支付2001-2500元购买冰箱。洗衣机的潜在消费者支付意愿以1501-20xx元最多,31.8%的消费者愿意支付这一价格。

冰箱城市销售价格,平均价格集中在2500-3000元这一区间,洗衣机在重点城市平均售价约为2400元左右,本次调查发现,部分农村消费同样具备可观的价格支付能力。

20xx年计划购买空调的潜在消费者,对挂机空调的支付意愿集中于1501-3000元,占总需求者比例的74.3%;对柜机空调的支付意愿较为分散。作为享受型家电,农村消费者不但体现出了一定的购买意愿,在价格的承受能力上,农村消费价格承受能力上限,比较接近2800元左右城市销售均价。 从调研结果看,目前部分农村消费者心理承受价位超过预期,特别是对空调、冰箱、洗衣机价位承受,非常接近城市价格水平。

(五)消费满意程度低 渠道信任感不强

本次调查发现,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消费者对各种服务满意程度普遍不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所知甚少,对渠道缺乏信任感。农村家电市场环境亟需规范,加快服务能力建设需加快,从根本上解决家电消费的售前、售中和售后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一些主要的消费因素方面,诚信导购、价格便宜、产品多样性、售后服务保障等满意度都在50%上下,处在比较低的水平。目前农村消费者,对于现有渠道表现出了极大的无奈和购买担忧,多数消费者表示,无法辨别产品是否合格,没有更多的产品选择比较,同时服务概念非常模糊,自身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了解甚少。对渠道的不信任感明显。

三、 苏宁公司“农村阳光”工程

20xx年年报显示,苏宁分布在三四级市场的店面为134家,占门店总数的16.5%,而在金融危机影响下,这些店面却体现出了较强的抗压性,单店同比并未出现明显下滑,侧面证明了农村家电市场消费蕴含的较大潜力,这也进一步坚定了苏宁开发三四级富裕市场的信心和决心。

除了为政府和行业提供辅助决策外,本次农村家电消费调查报告也是为苏宁的三四级市场开拓起到了“火力侦察”的作用,苏宁在农村消费习惯、产品需求、渠道优劣等方面的研究,势必使苏宁开发三四级市场的阻力大大减少,这种“提前做功课”的意识和充分体现了苏宁稳健谨慎务实的企业风格。

(一)“千县连锁发展”计划

苏宁开拓三四级农村市场的计划,将重点着眼于全国3000多个县中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县级市场,实施连锁发展计划,同时苏宁已经启动符合农村市场环境特点的“乡镇店”模式规划项目,从经营面积、产品结构、展示方式、经营模式等方面设计最符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店面模式。

(二)“农村定制产品采购”计划

针对此次调研中体现出的农村特殊家电消费结构和产品性能需求,苏宁将启动“农村定制产品采购计划”,其中家电下乡产品比例在20-30%左右,其他采购将集中于苏宁和各大厂商开发定制产品,充分考虑农村消费者实用、省电、居家环境、家庭群体众多等特性,例如针对农村洗衣用水难和晾干难的特性,专门联合厂家设计研究只具有脱水功能价格实惠的白电产品;推出中低端配置的傻瓜型数码相机,并在门店设置数码照片冲印点辅助推广等。这种类似的产品定制开发计划在惠民便民的同时也有望成为厂商的全新增长点。

(三)“4亿元农村家电消费券惠农”计划

为扩大农村家电消费和配合苏宁的开店计划,苏宁还将从4月初到五一黄金周之前的一个月内实施大规模的“惠农计划”,在现有三四级市场门店推出针对总面值为4个亿的农村家电消费券,涉及到各大品类,农民凭借身份证在各大门店直接领取,每户限量领取面值在1000元以下的各类产品套券,苏宁将确保在原有最低成交价基础上兑现农村家电消费券的使用,并且部分家电下乡产品在享受国家13%的补贴基础上也可参加此项活动,将进一步拉动家电消费。这也是家电消费券首次从城市向农村进行推广。

(四)“千家农村服务网点推进工程”

在3.15前夕苏宁发布的服务蓝皮书中,苏宁09年四项服务规划中已经提及全年建设3000家服务网点的计划,全面建设售后维修实体店,实现“服务就在身边”的零距离,其中有1000家就位于三四级市场。

“千家农村服务网点推进工程”将采取自建和授权两种方式具体实施,能够实现空调、彩电、冰洗、生活电器、数码、电脑、手机等全品类家电的现场维修功能,同时还将开发农村用电安全检测等诸多特性服务。从20xx年3月份开始,苏宁已经开始对售后网点及服务人员展开新一轮的资质认证,只有通过系统的、规范的考核,才能被授予苏宁售后的服务资质。

(五)“四万农村用工就业和职业培训”计划

三四级市场拓展计划也带来了大量的用工需求,面向自身发展和解决社会就业的双重目标,苏宁预计在农村市场开拓的3-4年内将直接提供2万个农村就业岗位,间接带动近2万个授权服务网点的用工需求,主要集中在店面销售、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终端体系,苏宁将对招聘的农村员工实施全面的职业和技术培训,实现服务的本土化和专业化,在解决大量社会就业的同时有效保障苏宁一系列农村阳光工程的开展和推进。

四、 “家电下乡“制约因素

“家电下乡”作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一项经济政策,同时也是一项利民工程,在政策推广中,带来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一)“家电下乡”影响积极

“家电下乡”政策给农村家电消费者购买电器带来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对刺激农村市场消费有着重要作用。受访者中因为“家电下乡”政策刺激确定购买的有15%,有购买可能的消费者比例达到了59%。仅2.2%的受访者表示不会购买。

(二)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大

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提高,电视仍然是农村家电消费者获取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途径,通过这一途径了解“家电下乡”的消费者达到了79%。朋友介绍的认知途径比例达到了25.8%,家电下乡政策农村消费者中引起了关注。

但目前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政策知晓度仍然较低,全国有39.2%的用户没有听说过该政策,35.6%的农村消费者对具体细节不清楚。同时,各个省份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认识差异较大,广西省70%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该政策,山东省消费者对该政策知晓度最高,但仍然有19.7%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该政策。

(三)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虽然家电下乡对于刺激农村市场有积极的作用,但家电下乡政策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制约“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的因素中,主要是“领取很麻烦”,43.1%的消费者认为这一因素制约政策刺激效果。另外,农村消费者对产品档次、维修和质量等其他类的顾虑也占据了一定比例。

调查发现,受访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认为补贴领取方式太麻烦可能会制约产品购买。“家电下乡”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漏洞,导致农村居民的购买补贴无从落实。从这方面看,应加强补贴发放的监管,减少补贴的中间环节,或者采取消费券的方式购买下乡家电。

五、 “家电下乡”建议

家电下乡作为一项扩大内需的手段,一项利民工程,怎样把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完善,让更多的农村消费者受益,从而建立完善的农村家电零售体系。

通过此次调研对“家电下乡”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加强规范的综合性零售网点建设

针对目前消费者对农村家电销售渠道普遍存在的不信任感,和在购物多样性选择、价格透明、售后服务规范等方面的重点需求,国家需要加强对规范的综合性零售网点的建设,对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给予更多鼓励和扶持,推动高度分散的农村家电渠道的整合,从而使农村消费者的家电消费真正买的舒心、用的放心。

(二)鼓励和扶持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

针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渠道普遍位于较为富裕的乡镇,相对偏远地区对于产品购买、物流配送安装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整体物流成本单台配送成本过高的现状,建议政府鼓励和扶持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的建设,整合企业和社会物流资源,利用行业领先企业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近中远程多级配送,在家电下乡补贴中划拨部分预算用于支持必然亏损的远程配送,还可鼓励依托物流力量进行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的开展,直接为农户实施上门购物和送货到家的服务,便利于民,鼓励消费。

(三)适度放宽家电下乡产品限价

针对消费者对于家电价格存在的一定比例的较高预期,例如消费者对于液晶电视的心理支付价格集中于3500元以下,高于此前国家规定的不到20xx元的限价,适当在限价区间上进行放开,从而避免当前厂商在三四级市场主推小尺寸液晶电视的现状,才合理价格竞争的基础上再加上政府给予的下乡补贴,将使32寸以上液晶电视消费需求得到有效释放。

(四)加强家电下乡政策的渗透宣传

针对目前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政策知晓度仍然较低的现状,以及农村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特征,加强家电下乡政策的渗透宣传,在财政补贴的

整体预算中划出一小部分比例的宣传推广费用,在电视、广播、乡村明墙、家电下乡产品手册等传播方式上进行相应的投入,同时整合家电下乡中标厂商的宣传资源,给予部分支持,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全面立体的渗透宣传,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的受众,拉动消费。

(五)开辟传播家电下乡知识和直接购物的网络平台

针对当前农村信息化家电快速普及的现状,以及网络平台在信息传播速度、全面性上的优势,政府主导或者联合企业共同开辟传播家电下乡知识、展示家电下乡产品的网络平台,甚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直接的网络购物,对于家电下乡政策普及和直接形成销售将有极大的帮助。

第二篇:事故调查报告

本案争议的是关于新发现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案情简介:

20xx年xx月29日8时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谢某的小轿车撞倒,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骨折,手术后于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髋部不适就诊,20xx年3月5日MRI显示为左股骨颈骨折。由于双方在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纠纷,而郭某又无力支付医药费,遂第一次起诉至法院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和律师费,法院支持郭某的全部诉请。现郭某第二次起诉要求谢某支付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和鉴定费。

调查经过:

接受甲的委托后,律师代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同时申请对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办理结果:

经过鉴定,郭某构成道路交通十级伤残,但难以认定左侧股骨颈骨折系交通事故外伤所致。审理后,法院支持了郭某关于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的请求,但是对于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该部分的鉴定费不予支持。

办案心得: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谢某的不谨慎驾驶,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损害。谢某对于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应赔偿郭某相关方面的费用。

本案争议的是关于认定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第三篇:产品市场的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肥胖者日众,减肥食品市场空间越来越大,无数商家竞相掘金。与此同时,市场的无序和混乱触目惊心: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胡乱进行广告宣染,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利益,甚至危及百姓生命。今年,日本一女大学生因服用广州野马生物保健品公司生产的“天天素清脂胶囊”致死。由此,国内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不规范行为甚至开始被海外关注。

数百亿的市场空间引发掘金热潮

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介绍,尽管肥胖人群日益增多,但目前医学界并没有完全弄清肥胖的原因,也没找到一种能彻底根治肥胖的药物。这给减肥类保健食品留出了巨大的空间,引得众多企业争先恐后地到减肥品市场掘金。据统计,20xx年减肥产品已占据全国保健品市场的半壁江山,年销售额近100亿元。目前全国肥胖者已超过9000万人,超重者约为2亿人,预计20xx年减肥品消费额将达到600亿元。

庞大的减肥群体给企业带来了巨额利润。目前市场上的减肥保健食品销售价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遭到查处的“9块9”减肥茶,市场价不到10元,成本甚至低于2元,价差近5倍。减肥保健食品行业目前发展神速,全国已有900多家生产减肥保健食品的企业,占保健食品行业的一半左右,全国每年诞生30―40个专业减肥用品品牌,但同时也有20个左右的品牌被市场淘汰。

减肥保健食品中添加禁用药物情况严重

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由于食品企业缺乏正规医药企业的原料监督机制,这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极大威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李启富介绍,很多消费者误服添加了化学药品成分的保健食品后,会引起身体不适,严重者会引发死亡。由于国内目前缺乏完备的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受害者数据无法统计。但从重庆女孩刘燕梅、上海女孩王婷食用广州御芝堂生产“御芝堂清脂素”致死事件可看出,减肥食品滥用化学药物的危害。“御芝堂清脂素”就被查出含有各国均禁用的药物“芬氟拉明”。

近两年,中国销售到日本的保健食品已导致该国673人受害,3人死亡。这些产品中大多数是减肥保健食品。今年5月31日,日本一名女大学生因服用广州野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天素清脂胶囊”死亡,此胶囊同样含有禁用药物“芬氟拉明”。

一家以生产减肥药品而闻名的企业,为了解减肥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情况,不久前在市场上购买了各地厂家生产的“轻松减肥胶囊”、“纤纤乐草本胶囊”、“秀美亭”等14种减肥保健食品,送到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和四川、重庆药检部门检测,结果显示这14种减肥保健食品均添加了化学药物“西布、曲明”成分,有的厂家随意添加的药物严重超标。昆明达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达茯苓植物减肥胶囊”西布、曲明含量甚至达到了102毫克。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宁光主任强调:“保健食品不能添加药物成分主要是其‘身份’不允许添加,而非添加的药物本身有问题。西布、曲明作为国际公认的安全有效减肥药,其效果是显著的。但是,不能因为它安全有效就可以随意添加,例如鸦、片,在医学正常使用范围内它是很好的麻醉、药品,而一旦过量使用,它就成为毒品。目前国内比较畅销的减肥药品‘曲美’其主要成分就是西布、曲明,‘曲美’每克西布、曲明含量也仅是10毫克左右。这是在北京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家医院经过1年时间对其安全剂量做出的权威认定,超过10毫克对人体带来的危害就大了。

“西布、曲明减肥的效果显著,引来不少减肥食品生产商竞相添加。但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一方面原料品质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也缺乏药品GMP机制的约束,消费者最终成了受害者。”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启富主任说。一些减肥食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可以增加代谢率,但会有心率增快、心慌等不良影响;有些添加某种中草药,清热、去湿,实质是“利尿”,通过“减水”使体重很快下降,表面看“减肥”效果很好,但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影响糖分的代谢,甚至影响肾功能。还有的含有大黄类成分,使大便次数增多,减少身体水分而减重,停用后反弹迅速,并会扰乱人体平衡,产生贫血和胃肠道疾病,这些药物成分的副作用严重。

虚假广告“忽悠”消费者

为了争夺巨大市场利润,减肥保健食品成为了典型的“四三二一”产品:即四分利润、三分“吆喝”(广告)、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减肥广告有“四大假”:一是虚假承诺。诸如“六小时见奇效,想不瘦都难”的广告语随处可见。二是创造模糊概念。“吸油基”在重庆媒体上宣传说“不是减肥产品,也不是泻药,是专门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质”,但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并不清楚。三是不断变换产品名称。如“魔变”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态365”。四是随意修改广告词,夸大功效是减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法宝,90%以上的保健食品广告修改了审批内容。

减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续旺销2―3年,许多品牌都是当年拼命打广告,吸引到几十万人就可以赚足了本。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庆市场就投入200万左右的广告费,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长久打算,基本不赚回头客的钱。减肥食品生产厂家极少直接推销产品,生产商一般以发包形式,找全国代理商,以不超过市场价的2.5折卖给当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负责推广、销售。

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

20xx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字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其次是没有形成完整的减肥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介绍,目前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很多,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制定时间太早,有的是过渡性法规,互相没有有效衔接,出现空档。如《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抽查不得收费并且允许复检。《食品安全法》则没有对抽查做出规定,于是有些卫生监督部门借机收取抽检费用,甚至规定某些检验项目不得申请复检。而且保健食品在生产领域如何查处,缺乏明确规定。

三是缺乏完善的减肥保健食品检测体系。保健食品没有全国的检测系统,没有信息通报,而对药品企业,每年有三次不重复免费抽检。目前检测一个保健食品费用在300元左右,老百姓不愿花钱,保健食品企业也不送检。

四是药品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分析减肥保健食品产生的副作用。药品副作用报告制度还在形成中,至于食品的副作用报告尚未纳入视野。

监管乏力让减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有恃无恐

目前监管减肥保健食品有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药监主要负责注册审批,卫生部门负责处理非法添加,工商部门监管虚假广告。由于多头监管、环节众多,导致管理力度大打折扣,出现“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从今年3月份开始,保健食品审批权划归药监部门,原来属于卫生部门的审批注册权已移交药监部门,但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查处仍属于卫生部门。

媒体成为最大的监管难点。虚假广告查处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媒体。目前电视台、电台因缺乏监管手段而处于监管空白。报纸因为广告权的买断,保健食品广告审核不严,有的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扩大食品的功能疗效,有的广告甚至未经审批就发布了。鉴于媒体自身的影响,工商部门在查处时往往犯难。

减肥保健食品案件异地执法难。由于减肥保健食品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地方政府一般均持保护态度,异地移交处置难度大。

亟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由于减肥保健食品的过度混乱,各种违规事件不断出现,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导致整个减肥品行业面临着信任危机。国家11个部委从今年6月至明年6月,联合开展了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为五大重点的虚假广告活动。这种运动式的打击行动确实可以很快见效,以重庆为例,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后,保健食品广告违规率为44.6%,比去年下降一半以上。重庆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季平说:“这种运动式的打击活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年下半年如何呢,虚假广告可能面临更加强劲的反弹。这是我们非常担忧的。”

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均建议,要及时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发现其中存在的法规漏洞与监管难点,通过借鉴药品的监管办法,建立起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恢复消费者的信心,真正促进减肥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对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相关的法规要系统性地完善,广告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均要修改或完善,并且保持彼此的衔接。以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食品卫生法》,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中药研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以防走极端。人们普遍认为中药类减肥药毒副作用小、适合国人体质、价位适中,在这种“中药情结”的影响下,针灸、草药贴、火炙等减肥方法也受到青睐。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说,中国是中药的发源地,但对中药研究落后,科学性不强,对中药的原理、成分、不良反应要做客观评价。中药讲究药与药的相配,现在过分强调某一味药的作用。国家政策过于宽松,原意想保护祖国医学,但可能把它害了。

三是借鉴药品管理办法,从严整治减肥保健食品市场,防止对减肥药品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位居市场前茅的减肥药品DD太极集团的“曲美”、上海罗氏的“赛尼可”均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并非来自竞争,而是由于保健食品市场混乱带来的消费者信心危机。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说 ,在庞大的减肥市场中,保健食品和药品均分天下,而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遭到查处,或服用不当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对减肥药品本身形成了冲击。专家建议,如果有减肥保健食品在包装上进行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就按制售假药查处,改变现在不能对经销商及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只对广告主处罚的尴尬局面。

四是全国对保健食品整治行动要同步,力度要保持大致均衡。据介绍,重庆经过今年的严厉整顿,目前媒体广告秩序有所好转,但保持的难度非常大。目前重庆打击违规广告的力度大,周边省市不打击或打击力度较轻,许多重庆市场上的内蒙古、山东、东北的销售商,就跑到别的省份做广告去了。因此,市场整顿行动必须按高标准要求在全国同时进行,以避免不良厂商流动作案、规避处罚。

五是建立全国减肥保健食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申报体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公告制度。这只是针对已经出现事故的医疗器械,但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给市场带来损害的远不止造成事故的医疗器械。对于那些没有损害但也没有效果的保健食品及冒充医疗器械的减肥保健品,也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预警和公告制度。

第四篇: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第五篇:产品市场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举足轻重的部分,对于大学生而言,除了一日三餐主食外,零食也是其生活的重要部分,我们就在校大学生的零食消费情况展开一次市场调研。

二、调查目的:1.调查了解大学生的零食消费习惯2.针对大学生对于零食消费行为,得出结果,以此对卖零食的店家提出改进性建议。

三、研究时间:20XX年6月

四、调查方法:网络问卷调查法

调查对象:在校大学生。

有效问卷:64份(其中男性23份,女性41份)

五、调查问卷内容

1.受访者所在年级分布图

由图可看出受访者大多数为大一大二,占访问总人数的70.32%。大三大四的占29.78%。

2.受访者对零食的喜爱程度

由图可看出占接近受访者90%的人都喜欢吃零食,可见零食产品在大学生范围内深受喜爱。

3.受访者吃零食的频率

由图中可看出受访者吃零食的频率很高,而从来不吃零食的人数只占受访者总人数

的4.69%,可见大学生对零食的需求量较高。

4.受访者一般购买食品单价

由图看出受访者一般购买价格在1元以下占总人数的71.88%,11―20元占20.31%,20元以上则占7.82%,所以零食产品在大学生范围以低价格的食品更为受欢迎。

5.受访者每星期在零食上的花费

由图可看出受访者中每星期花费16―25元的占40.63%,而15元以下占34.38%,31―100占20.32%,100元以上仅占4.69%,零食食品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属于中低档消费。

6.受访者喜欢食品的类型

由于此题为多选题,可看出大多数受访者喜欢吃的零食类有膨化食品类,果脯类,饼干类,肉脯类,坚果类。其中坚果类受访者由56.25%选择。各类商品店开发大学生零食市场时可多为注重这几类零食产品

7.受访者购买食品更倾向于的包装类型

由图可以看出,小袋装较为受欢迎,占35.94%,盒装占23.44%,大袋与散装分别同样占20.31%,可见小份包装的零食产品更为容易携带,也容易被大家选择。

8.受访者购买食品最在意方面

由图可看出,受访者中67.19%的人选择了味道,21.88%的人选择了品质,剩下的人则分别选择了价格,外观与功能。可见对于零食产品来说,味道与品质依然是重中之重。

9.受访者购买以前没购买过的零食或品种因素

此题为多选题,受访者中有59.38%的选择了口味风格。48.44%的选择了他人介绍。42.19%的选择了外观包装。37.5%的选择了没见过,好奇心理。34.38%的选择了广告宣传。23.444%选择了价格。可见口味,广告宣传,外观包装对一件新的零食产品的推出均占有重要因素。

10.受访者购买食品途径

此题为多选题,受访者中84.38%的选择了就近超市,46.88%的选择了大型连锁超市,小卖店占45.31%,而网上购物与专卖店分别占25%与21.88%。受访者购买零食产品基本上采取就近原则,在大学附近的超市与小卖店较受欢迎。

六、总结

总体来说,零食产品在大学生范围内广受欢迎,有较高的需求量,这些对于商家与零食售卖商具有重大的商业意义。

建议:

1. 店家要不定期搞一些促销活动,来激起学生的购物欲望,以促进消费。

2. 店家销售的零食应该以0-10元左右的小零食为主,辅助一些10元以上的进行搭配销售。

3. 店家要想吸引学生购物就必须选方便的地点进行售卖如:寝室周围、校内小卖部或就近的超市。

4. 店家要注意所卖零食的口感,但同时也要重视食品质量安全。

5. 对于各类零食,店家在店内的铺货量应该差不多。坚果类,饼干类果脯类零食略微多些。

6. 对于食品包装,进行小包装类较好

7. 为更好推出新产品,首推味道然后做好宣传与外观包装

但是无论如何,对于大家来说,零食还是少吃一点为好。

第六篇:产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通过了解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为手机销售商和手机制造商提供参考,同时为大学生对手机消费市场的开发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调查对象:在校生

(三)调查程序:

1、设计调查问卷,明确调查方向和内容;

2、进行网络聊天调查。随机和各大学的学生相互聊天并让他们填写调查表;

3、根据回收网络问卷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样本的购买场所、价格及牌子、月消费分布状况的均值、方差等分布的数字特征,推断大学生总体手机月消费分布的相应参数;

(2)根据各个同学对手机功能的不同要求,对手机市场进行分析;

二、问卷设计

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三、数据分析

根据以上整理的数据,我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学生手机市场是个很广阔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一)根据学生手机市场份额分析

(二)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

作为学生我对这个群体做了一些了解,对于我们共同的特点进行分析,得出手机市场应该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发产品或进行针对性的营销手段,才能够抢占市场。下面我们就来对学生群体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1、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

(1)没有经济收入;

(2)追逐时尚、崇尚个性化的独特风格和注重个性张扬;

(三)学生消费者购买手机的准则和特点

通过调查大学生购买手机主要考虑因素是时尚个性化款式、功能、价格、品牌等,这也成为学生购买手机的四个基本准则。在调查中表明,大学生选择手机时最看重的是手机的外观设计,如形状、大小、厚薄、材料、颜色等,占65%;但大学生也并非一味追求外表漂亮,“内涵”也很重要,所以手机功能也占有一席之位,占50%;其次看重的是价格,而较少看重的是品牌,看来现在的大学生还是比较看重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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