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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调查报告范文(大全)

2023-05-20 20: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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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道路交通分析研判报告

地区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全县总面积2230.5平方公里,辖13个镇、14个民族乡,168个行政村,总人口65万人。县境内有公路总里程3862公里(其中省道2条160公里、县道8条239公里、乡道17条170公里、乡村道路3293公里),有机动车20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22000余人。在公路总里程中,有等外级公路1080公里,占总里程的28%;未铺装道路1409.52公里,占总里程的36.5%;接养公路仅有548公里,接养率只占总里程的14.2%。

滞后的道路条件与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几年前,我县曾就如何改变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进行了大量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经验。但因机制不完善、措施不配套,导致效果不明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出波浪式的不稳定状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与否,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的晴雨表。

20xx年,新xx届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xx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核心,以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为重点,着力建立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从上年的65%下降到了45%,首次实现了地区和县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较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

一、从事故的阵痛中探索出一套适合xx县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是县人民政府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破口。制定了“压事故、保畅通、促稳定、求发展”和“巩固成果、抓出特色”的工作目标,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xx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运管等16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充分发挥了政府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按照“双轨四级”的原则,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驾驶人层层签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考核内容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月度分析、季度公布、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的监督检查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日志》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坚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项和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问题。

四是把乡镇作为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点。县人民政府整合原“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资源,以乡镇派出所为平台,在27个乡镇分别组建了由安监、农机、派出所联合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道安办),落实了办公场所,明确了专人负责。

五是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的内容,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不作为或突破死亡人数、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黄牌警告,直至建议县委撤销职务。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被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安全生产综合评比资格,主要领导要在次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问责发言;对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问责谈话两次以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道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放在农村,有效发挥各乡镇政府的领导作用。

一是要求乡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按户籍式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采取干部包村、包路段、包车辆的“三包”措施,对车辆、驾驶员实行“一盯一”管理,强化了源头管理。

三是坚持路检路查工作制度。乡镇派出所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与道安办人员一起上路查车,加强对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公路的路面监管;特别是每逢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重大节日(活动)及车流、人流集中时期,乡镇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上路查车。乡镇道安办加强了客运车辆始发点站场的管理,坚持执行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严禁客运车辆超员超载。

四是建立了“有村名、有里程、有联系电话、有交通安全文明提示、有包路段干部或协管员姓名”的管理路碑,解决了道路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五是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村一级,写入村规民约,由乡镇政府行文聘请村委会主任或支书兼任交通协管员,明确知法懂法、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基层协管员,根据《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协助派出所管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初步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全县现有乡镇道安办27个,工作人员120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328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56人,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解决了有人管、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改变了道路交通安全由单一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状况,把社会化管理的措施延伸到了基层一线。

(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联动,齐抓共管。

交警部门始终抓住客运车辆源头管理这个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客运企业的管理,定期开展驾驶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了交警包(保)客运车辆责任制和客运车辆“安全营运明白卡”制度。在全县推行了“交警赶场”制,坚持场天道路交通安全巡回检查及一月一小查、一季一大查、半年和全年全面大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县交通、交警、运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把好驾驶员资质关、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及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客运企业推行了安全费用提取及客运车辆高额投保、高额赔付、高限责任追究的“三高”措施,既增加了客运车辆的抗风险能力,又增加了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自觉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列入学生的德育考核内容,加强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路部门加强了道路的维修、整改,加快了通乡油路建设速度,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着力整治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点路段。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道路交通安全的正面典型,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突出重点、难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针对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低,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县广泛开展了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活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深入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较突出的乡镇展开调查摸底。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后,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8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几家保险公司等部门,本着“守法、合法、减轻农民及城乡干部负担”的原则,采取政府督导、激励乡镇、优惠车主的办法,从8月中旬至12月底,对持有乡镇道安办证明前来办牌办证的摩托车实行集中优惠,共办理摩托车行车证5000余个,驾驶证6000余人,相当于我县近3年来摩托车办牌办证的总和。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了85%以上。

二是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在农村,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就抓住了主要矛盾。为此,我们积极整合乡镇力量,充分发挥派出所、安监站、农机中心、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治保主任、兼职协管员的作用,大力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是在抓好汛期、“春运”等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整脏治乱”和“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狠抓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四是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xx县20xx-20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xx]58号),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制定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监、交通、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决战70天”、“报废车辆集中治理”、“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打回潮、查隐患、反违章、压事故”等10多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第二篇:道路交通分析研判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我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深化平安余杭创建”,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于3月29日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在汪宏儿主席和方加明副主席的带领下,在区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队和仓前镇、良渚镇的配合下,对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座谈讨论。在座谈中,委员们认为,我区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事故和死亡绝对数不少且上升速度很快,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致要求在视察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调研。随后有关人员深入到区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林水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等部门和部分镇、村、企业调研,进一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区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2905.63公里,其中县乡道774.26公里,村道1847.35公里;全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8.33万名,机动车保有量达20.73万辆。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全区上报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伤人数、财损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2人,死亡下降绝对数列全市第一。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交通事故不断上升

据统计,,我区县乡道、村道等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47起,死53人,死亡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70.59%、82.35%,占了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4.01%和34. 64%,特别是全区4起特大事故有3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出现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明显下降,但农村道路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随着“康庄工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区774.26公里县乡道路和1847.35公里的村道中,有30%的县乡道路和70%的村道没有安全设施,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要求,必须建立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网络。去年以来,余杭、仓前、闲林、中泰、乔司、崇贤等6个镇乡已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他镇乡(街道)有的尚未建立专门机构,有的未配备专职人员,有的未建立工作体系。村(社区)基本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同时,还有许多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工作开展不平衡。今年全区又有6个镇乡(街道)被列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乡镇,其中一个街道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列全市第二,被杭州市政府问责整改。

4、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象国省道、城区道路那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区现仅有的122名交通警察,5个责任中队,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除了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外,部分乡镇、街道对自身职责的认识也不到位。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了解不多,同时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也估计不足,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因而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投入不够、措施不多、人员不足。

2、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3、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区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许多地方的开发和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正三轮摩托车较多,而且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区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的矿山出入口、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为此建议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一要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或制定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按照省里有关文件的要求,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的“四同步”,并承担起日常维护和管理职责。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是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纳入“平安余杭”和对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在广大农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经常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之中。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根据他们的知识层面、年龄特点和心里特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

依法整治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一要克服畏难情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改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不好、管不了的惯性思维,要善于总结管理和整治经验,攻难克坚,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二要联合实施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管理、交通、农机管理等部门,在乡镇的配合下,经常性地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农村中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要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教育和惩罚。三要进一步扩大整治成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管理整治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宣传,从而让更多的村民能从中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5、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一要加大经费投入。区级和镇乡财政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二要明确经费比例。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区和镇乡要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的精神,在道路建设和维护经费中,进一步明确安全设施按所占的比例,划拨相应的建设和维护经费。三要及时实施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镇乡、街道,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查清需要治理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路段和地点及违章建筑,拟定治理方案,妥善安排资金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6、加快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

要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增加管理力量。一要增加警力。要加快交警队伍建设,确定科学合理的警力编制,适当增加警力。对于需要增强管理力量的区域,要增设交警中队,缓解警力不足现状。对一些重点工程较多而交通安全基础又十分脆弱的区域,更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管理,以防止交通安全形势的恶化。二要及时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各镇乡街道要按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工作。三要探索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根据有关要求,在各村确立一名交通安全联络员,协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和交警工作。同时,要探索在农村建立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中小学生、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实施自我教育和管理,并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工作。

第三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

我镇对于民交委办函〔20xx〕19号文件中所提到的问题做了深刻的检讨,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近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接到通知,我镇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期全镇的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任务,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运送葵花籽的农用车、拉运洋葱的平板车、传输农作物的皮带传输机上路行驶及违规载人现象多见的安全隐患。我镇交管站人员积极联合派出所,不定时在民武公路59公里处、什字等重要路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在夜间加强对重要公路的巡检。

(二)针对镇区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镇交管站结合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专人在街道商铺门口,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6处,纠正乱停乱放行为21起。

(三)针对交通安全检查劝导效果不明显,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规载人现象多发,尤其是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交管站、劝导站、交管室,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组织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在重点时段,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手机拍照举报交通违法等教育劝导机制,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严格落实县上农用车“五个一”要求,为辖区所有的农用车驾驶员发放路交通安全读本、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签订一份安全行车承诺书。为每一辆农用车张贴一条反光标识、喷涂一条警示标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针对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浓,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标语横幅、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向农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第三季度以来我镇共悬挂宣传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近期的集中排查整治,我们坚决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我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我们主抓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参与到交通安全中来;二是继续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进入常态化;三是全面深入排查镇区道路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解决,着力做好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

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许,在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与停在路右外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及车边装卸的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运输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xx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7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温裕洪,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物业管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贸易;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金属结构的制造。xx建设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九标段项目部为建设用料的采购方。

2.xx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金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花岗岩开采、石仔加工;主要负责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3.xx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龙,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饮料稳定剂、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米及色母粒批发及零售;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及零售;铁路道砟加工及销售,主要负责按照泉铁路宁泉段九标段项目部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庄细清,登记住所:福建省蒲城县莲塘镇莲塘村,车辆型号:欧曼牌BJ5253VLCJB,核定载质量12455KG,实载27320KG,超载119.34%,外轮尺寸8470x2495x3400mm,该车初次登记时间:20xx年4月24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南字350722002886号,有效期至20xx年9月12日。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投保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商业险投保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实际管理人为庄细恋。20xx年之前,该车挂靠泉州市良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有办理渣土验收工号牌,20xx年开始未挂靠车队,未办理泉工号牌。事故时,该车为满载状态。

2.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王宗燕,登记住所:湖北省广水市骆店乡远景村陈家湾14号,车辆型号:长城牌CC1032PA62A,核定载人数:5人,核定载质量480KG,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三)驾驶员基本情况

1.兰世武,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男,1977年2月4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xx年1月16日,有效期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具有货运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经查,兰世武由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车主庄细清于20xx年10月聘用。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时兰世武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尿液毒性检测为阴性。

2.蔺祖江,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陕西省白河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xx年3月27日,有效期: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时蔺祖江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

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证明,事故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良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为59km/h。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的干燥平直水泥路面,双向四条机动车道,南往泉州,北往惠安,路面中心设置花圃隔离,花圃中设有920cm宽的缺口,花圃两侧分别为快速车道,宽380CM,慢速车道385CM。事发路段有一桥,桥面处加宽,加宽宽度为410CM。事发地往北0.21km处设有限速60km的`限速标志,路口路面处设置为振荡减速标线,路口处设置有叉路口标志,事发时为晴天,路面视线良好。根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查标准(修订试行版)》中有关“危险路段”的认定条件,该路段目前未被列入为危险路段,近3年来,除本事故外,事发路段未发生其他死亡交通事故。

(六)肇事车辆承接道路运输情况

事故发生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承接的运输任务为向兴泉铁路跨沈海高速特大桥宁泉段9标项目部3号搅拌站运送石仔,石仔取自xx有限公司,运输路线为:xx有限公司行经惠黄路,至惠黄公路黄塘高速路口红绿灯左转直行至惠安县城西大道,最后到达兴泉铁路跨沈海高速特大桥宁泉段9标项目部3号搅拌站。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兰世武驾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运载石子沿城西大道惠安往泉州方向行驶与快速上,行驶至惠安县黄塘镇亭林村路口路段,遇情况向右侧避让过程中,碰撞停于路右外由蔺祖江驾驶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左后部及车边装卸的工人,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被撞后180度侧翻于路面,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撞断路右桥栏杆冲出桥面,造成路边工人周晋运、王宗庭死亡,其他工人姚庆录、熊世成、汤田邦、姚忠伟、王德安、高志记受伤及上述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20xx年9月27日5时48分许,惠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群众和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兰世武报警电话称“在黄塘镇亭林村路段,货车(车牌不详)和皮卡车鄂SS2K29相撞,人伤”。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县交警大队紫山中队出警处置,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前往救援。6时2分,紫山交警中队出警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在初步查明现场伤者损伤情况后,立即将现场多人受伤情况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增援和救援,出警民警对现场采取单向管制,保护现场,引导车辆从对向车道借道分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现场处置工作,协助现场的“120”急救人员及惠安消防大队出警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在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事故伤者周晋运已死亡后,现场民警立即将现场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和交警大队值班领导报告。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后,指派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出警处置,指令紫山中队增援,同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9时50分事故现场恢复双向交通正常通行。事故当场死亡的周晋运尸体运往惠安县殡仪馆冷冻保存,经惠安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王宗庭尸体由惠安县医院停尸房运往惠安县殡仪馆冷冻保存。

接到事故报告后,惠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立即带领公安、交通、卫健、应急、交警等相关部门和黄塘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成立“9・27”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组,指挥开展施救工作。随后,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陆续来惠指导现场抢救和处置工作。目前,死者善后工作已完成。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兰世武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施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当。

(二)间接原因

1.xx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

2.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4.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持证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

5.惠安县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渣土办)未落实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大量未办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

6.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紫山交警中队(以下简称紫山交警中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兰世武,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经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事故的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庄细清,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车主,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收益权。经查,庄细清对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长期未办理线路牌、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庄惠恋,女,拥有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的收益权。经查,庄惠恋对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长期未办理线路牌且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xx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2.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3.xx有限公司作为xx建设有限公司碎石供应商,负责碎石供料、运输及装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三)对事故的相关监管单位及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持证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资源局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

2.县渣土办未落实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惠渣土办〔20xx〕39号)要求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大量未办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渣土办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

3.紫山交警中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紫山交警中队通报批评。

4.林泽辉,男,时任县资源局地矿股负责人。经查,林泽辉对xx有限公司渣土车源头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县纪委监委驻县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5.张森民,男,时任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渣土组负责人。经查,张森民负责县渣土办日常工作,县渣土办移交后未及时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

6.陈志强,男,中共党员,20xx年2月任紫山交警中队指导员,20xx年4月主持紫山交警中队全面工作。经查,陈志强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纪委监委驻

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惠安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非煤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碎石运输车辆的管理。

(二)加大渣土车管控力度。惠安县渣土办要加强渣土车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有效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要继续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依法严惩渣土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同时,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三项制度”,科学优化路面执勤警力部署,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提升路面执法管控工作成效。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主动上报及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惠安县道安办要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安全综合分析,系统全面地梳理辖区道路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危害程度,对于存在较大潜在安全风险的道路点段,要纳入整治计划进行有步骤的改。

第五篇: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通渭县教育体育局《转发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严谨使用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立即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落实此项工作,针对本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于11月5日进行了认真排查,以确保我校教育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现就我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我校无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二、社会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

我校无组织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并且教师经常教育学生们,不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上下学。

三、非法运载学生车辆和学校周边交通违法行为路面监控情况

1、我校处于农村,校门口车辆较少,不存在“校门口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乱鸣喇叭、摊点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在校门口设有通渭县交管大队悬挂的“前方学校,礼让学生”的宣传牌。

2、校门口不存在接送学生的'“黑车”以及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和现象。

3、我校经常召开队会、班会,教育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违规车辆。

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

我校在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每天安排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对学生上、下学的人流疏散进行指挥疏导。学校建立了路队制度,认真落实,保证了学生上、下学的道路安全。

五、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我校经常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

2、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主要以学生步行和学生骑自行车为主。

3、我校经常通过家长会和告家长书的形式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

4、我校师生在长期的教育和学习下,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安全出行习惯良好。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长期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在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工作一年一个台阶,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迈进,多年来,学校无一起交通伤亡事故发生,师生能安心在校学习工作,我校师生将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

第六篇:嘉兴市交通状况调查报告

嘉兴市交通状况调查报告

一、引言

自古以来,交通的便利与否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区的兴盛与衰亡。隋炀帝因贪图享乐而开凿的京杭大运河,竟无意间成就了江南水乡的繁荣。“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便是早期扬州社会昌盛,城市美丽的真实写照。在改革开放的当今时代,也有着“要致富,先修路”的标志性口号。

二、嘉兴的交通状况

嘉兴作为镶嵌在杭嘉湖平原上的一个璀璨明珠,毗邻上海、苏州、杭州等一批繁华大都市,背靠太湖,坐拥杭州湾,北望长江,南接之江,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交通为其带来的便益也同样显著。随着沪杭高铁的竣工通车,嘉兴的交通网犹如猛虎生翼,往来南北变得愈加便捷,与上海、杭州等地的“同城效应”日渐显现。

目前嘉兴共计有5条高速公路(沪杭高速、杭浦高速、乍嘉苏高速、申嘉湖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2条铁路(沪杭公铁和高铁),1条国道(320国道)和1条运河(京杭大运河)过境,其中包括有“杭州湾跨海大桥”和“沪杭高铁”等地标建筑。可以说,嘉兴的交通设施几近“奢华”,就拿嘉兴到杭州来说,就可以走通过“申嘉湖高速”、“杭浦高速”、“沪杭高速”、“320国道”的四种公路交通方式和通过“沪杭线”和“沪杭高

铁”的两种铁路交通方式,并且耗时基本不会超过1个小时。由此嘉兴交通网的发达程度可见一斑。

但与大市范围内的“奢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嘉兴市区内“交通状况”却成了一个人所共识的贬义词。“堵车多”、“停车难”似乎成为了人们闲聊家常的新话题。不知不觉间,在生活水平与大城市接轨的同时,交通问题也紧跟着“接轨”了。笔者经过实地的调查,把存在交通问题进行了归类总结,大致可分为三点。

1.堵车多

在嘉兴,交通堵塞所引发的矛盾变得日益尖锐,特别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期,堵车现象尤为严重。笔者亲身做了一个实验,从嘉兴市政府搭乘公交车前往市中心的江南大厦,在16点55分上的车,到达目的地时时间已是17点20分。途中共计花去25分钟的乘车时间。接下来几天,笔者又在早晚高峰时间以相同的方式进行实验,时间分别为23、21和27分钟。而后笔者在接下来一天的15点03分进行了一次公交车乘坐试验,结果耗时8分钟。在到达目的地后笔者又以自行车的方式返回了出发地,时间 表1.嘉兴市政府至江南大厦行程时间统计表

出行方式

出行日期

出发时刻

到达时刻

总计用时 公交车 10月1日 公交车 10月2日 公交车 10月3日 公交车 10月4日 自行车 10月4日 16点55分 17点01分 7点49分 16点57分 17点05分 17点20分 17点24分 8点16分 17点05分 17点25分 25分钟 21分钟 27分钟 8分钟 20分钟

也只花掉了20分钟。从这次实验不难看出,嘉兴市区在上下班高峰时间的确存在着交通堵塞的问题。堵车现象最突出的路段有环城路以内的禾兴路、勤俭路和中山路沿线。此外,在市区内较繁华地段,如华庭街周边地区,就算不处于上下班时间,交通状况仍令人担忧。

2.停车难

现在网络上流行着一款小游戏,叫做“抢车位”。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也为了一个车位抢破了头。嘉兴一些住宅小区,车位早已经饱和,一些住户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还有的索性开上了公共绿地。在绿溪玫瑰园笔者了解到,小区的地下和地面车位总计只有三百多个,而统计的私家车竟然达到了五百多辆,一些住户晚上开车兜了数圈也找不到泊车的地点。据物业的管理人员透露,绿溪玫瑰园在嘉兴算得上是高配套的住宅小区,车位和住户比是按1:1的标准建设的,像城南花园等一些老前辈小区的住户每天几乎真的达到了抢的地步。一些人为了保住车位,下班之后便回家停车,晚上几乎不开车出门;有的人还因为车位被他人占去,便与其发生了口角。

停车难不仅出现在住宅区之内,在寸土寸金的商业区内,相同的问题也十分严重。就拿戴梦德,江南商圈来说,其间有8个露天停车场和1个地下停车场,此外还有沿街的若干停车点,总计上百个停车位。但每遇周末节假,一过中午想要找一个地方停车,还是得还花一烦功夫。

此外,像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车位紧张的现象。

3.规范差

说起交通规范,第一个让人想到的便是嘉兴的非机动车交通情况。笔者之前在平时上学时就有意无意的观察过市区的交通情况,相对于机动车来说,非机动车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尤其令人堪忧。一些电瓶车在路上如入无人之境,左拐右绕,就连红灯也无法拦住他们的去路;有一些索性开上了机动车道,和汽车并驾齐驱;还有些非机动车明明逆向行驶,却也开的光明正大。笔者曾在禾兴南路与环城南路路口做了一个统计,在短短10分钟内,光在从南往北的一个非机动车道口,就有12次的停车超线,47次的闯红灯和17次的逆向行驶,分别占总车次数的20%、78%和28%。

其次,一些交通设施和道路的被破坏和被侵占现象也屡见不鲜。笔者在乘坐公交车的展台上,经常能发现胡乱张贴的小广告。在一些老旧的人行道上,地砖下的地基基本被汽车等重物压松,一道下雨天变成了埋设在路边的“炸弹”,给人们通行造成了诸多不便。嘉兴市的老城区在前些年都经过了道路的扩建,在两旁的人行道上加出了的非机动车道。但是,长期以来这些非机动车道没有发挥其通行的功能,有的被两旁的店铺扩充成了营业场所;有的又变回了人行道;还有的更变成了零时停车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可谓是多种多样,总的来说可分三点:

1.机动车的爆炸式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也走进了千家万户。如今,在居民家里有一辆小汽车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但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汽车为平常家庭带来方便的同时,却也在为其制造着不便。停车、堵车、撞车成为了人们挠头的烦事。

2.道路设施的不合理规划

由于在设计之初的局限性,老城区的一些道路往往没有车道的明确划分,这也直接导致其成为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战场”,车挤车、车挤人的现象比比皆是。

3.人们交通意识的淡薄

在种种交通违章情况的原因中,人们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占了很大比重。一些人自认为非机动车不会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便肆无忌惮,横冲直撞;还有些汽车驾驶员们在郊区行驶时,一看到没有监控,便也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逍遥自在”一番;更可恶的是一些行人,面对协管员的劝导,臵若罔闻、恶语相加。

对于闯红灯,笔者也深有体会。只要有一个人破了先例,后面的“追随者”马上争先恐后,蜂拥而至,各个唯恐落在人后。难道“从重”心理在这也有其发挥的空间。

四、解决的思路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任何问题都有其解决方法。通过一些实体考察和资料收集,笔者对嘉兴的城市交通发展提出了几点个人建议。

1.完善制度,合理规划

笔者曾经多次去过大华城市花园,小区内原本因为停车而闹过许多矛盾。在今年年初,物业对其中的交通施行了单向通行,节省出另一条车道作为露天停车位。这种办法巧不仅巧妙地解决了停车问题,而且使小区的通行更加流畅,管理也更加容易,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可以说,只要肯花心思,问题还是会有妥善解决的方法。

此外,嘉兴政府和交通部门对交通的管理也可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加强引导和管理,避免走上大城市拥堵的老路。

2.遵守规范,文明出行

作为生长在嘉兴的南湖儿女,我们有责任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对于那些不良的社会风气,我们要坚决的抵制,在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我们还要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用自己的行动感染周围的人,在社会上营造出一个文明、守序的环境。

3.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低碳”作为这些年来的一个新兴名词,涉及到的方面十分广泛。在缓解嘉兴的交通压力上,它也有着特殊的功效。就拿绿色出行来说,提倡自行车和公交车等绿色的出行方式,可以显著

缓解高峰时期的拥堵情况。

2010年9月22日式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低碳生活”,通过鼓励选择环境友好的、健康的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交通方式,从而在市民中倡导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以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作为学生的我虽然没有车,但也发动父母,以公交车代替汽车出行。

五、总结

生活中一些的小事看来微不足道,但俗话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相信在社会各层和政府的广泛参与下,嘉兴市的交通环境会变得愈加美好,嘉兴这座历史悠久的名城,会在新时代引来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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