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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实践调查报告(合集)

2023-05-20 2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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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寒假生活总是伴随着新旧年的更替,有对过去一年的总结追忆,也有对新年的展望希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寒假增添了许多感触!

寒假生活第一部分:自由生活

每学期才回一次家,对家的思念可想而知,家是避风的港湾,家是休息的场所,家的生活是自由的生活。没有了上课铃的催促,可以睡到自然醒;没有了作业的困扰,可以自由活动;没有了考试的牵绊,可以松绑每根神经。

睡觉/看电视/打篮球/滑旱冰是我的活动项目,无轻重之分,更无次序之异,完全是基于兴趣所致!虽然,过得很潇洒,但似乎变得越来越无知了,把所有学到的知识几乎淡忘了,快乐了一时,同时也不开心了一刻,只因心里空虚不充实!

寒假生活之第二部分:推荐工作

推荐对象:三年级以下的家庭困难的小学生

虽说我只拿了七个人的表,但我走访了不止七家,都在我们村,路程不算远,对我的态度可谓差异很大。

有一家只有两口人,母亲和儿子,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可能是还小或怕生人的缘故,呆呆傻傻的很少说话,看到这种情景,我有两种假设:第一,他从小玩伴很少,他甚至不会和同伴玩,更不敢与陌生人说话;第二,由于他父亲去世的原因,他少了依靠,少了宠爱,渐渐变得内向了自卑了。

还有一个七口之家,推荐学生是个小女孩,她家有五个孩子,她是二年级,不幸的是得了癫痫病,不但给父母和学校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而且给她自己内心深处创下了很深的伤痛,她圆圆的脸蛋,黑黑的头发,水汪汪的一双大眼睛,还有两个活跃的灵动的小辫子,真是很可爱!

初次独立做回访工作,结果还好,过程很艰辛,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艰难及之后的欣慰,学生的家很难找!

正如我加入晨曦计划之初说的,艰辛/冷落/轻视等这都不是问题,没有黑暗会有阳光吗?有黑暗,更有晨曦之光,我已是晨曦之光的一分子,没有努力就没有成果,我是一名志愿者,所以这一切都是要做的要面对的,只因为志愿二字!

第二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7月26日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学工办的领导下我等15名同学参加了08暑假XX县二份子乡“三下乡”活动。经过了十几天的努力走访农家,去二份子乡中学、西红山中学、东红胜中学教书,看望孤寡老人等顺利完成了这次任务。

内蒙古XX市XX县二份子乡位于县城西北71千米处。面积229平方千米。辖4个行政村,43个自然村。总户数1823户,人口7743人,其中农业人口7254人。19**年前,此地属于达尔罕部族游牧之地。清光绪二十五年(19**年),百灵庙垦务放地,按方圆一里地一份;XX旗一张姓商人,共买了十份地,在其按份排序的十份地中,以第二份地区为中心,自建商号并转卖给其他商人开设商铺,于是形成一条街道,两面盖起商店门脸,四周筑起土围子,成为后山的一个商贸驿站小城镇;同时,将所剩土地租给农民,租地农民在此定居建村,故称二份子村,俗称百灵地。19xx年,此地设XX县第七区公所,19xx年,改称二份子区公所。19xx年成立二份子乡。19xx年,成立二份子人民公社。19xx年3月,改设二份子乡。

关于二份子乡教育状况我们去了二份子乡中学、西红山中学、东红胜中学,通过同农民、教师、村镇干部等阶层交流,我们初步了解了目前二份子乡教育现状和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我们试图通过了解、分析这些信息来寻找一条符合二份子乡发展现状的教育之路。

一、关于教学硬件:

由于二份子乡经济状况、地理位置、民众意识观念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制约,二份子乡教育基本硬件设施仍处在相对落后的阶段。其落后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学校房屋陈旧。因为二份子乡镇地处XX山区,面积大,而人口分布稀疏,小学一般是村属小学,规模小,在校学生数量不超过300人,少的甚至就一二十人。因而村里很难投入大量资金到这些学校来建造校舍。长时间以来,大部分学校房屋得不到修整翻新,才出现了我们走访时的破败景象。

第二,学校体育、娱乐设施简陋。一般中小学的体育设施仅限于一个劣质篮球场(有的中小学篮球场地是裸露的土地)及一些歪倒不堪的双杠,水泥乒乓球台而已,至于娱乐设施则更谈不上。

第三,教学设施欠缺。据走访观察,除个别学校外,二份子乡大部分学校基本教学设施缺乏,而幻影灯,电脑等教学设施更是严重不足。

二、师资现状分析

据调查,目前二份子乡师资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在二份子乡偏远地区,教师资源缺乏严重。从一教师处得知,黄洞中学师资缺乏,学生总数600多人,而教职工总数仅为29人,由此而出现一些小学教师任职中学的现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般中小学教师被要求同时从事多门课程的教学。如乐元村某老师要教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等多门课程,几乎每天要上6节课。然而一个人精力有限,一个教师从事如此多门课程,工作时间过长,难免会出现缺乏耐心,责任心大打折扣的情况,这样必然会影响教学质量。

第二,教师流失严重。

第三,教师素质存在一些问题。据一些教师及村民反映。现在初中教师学历一般是大学专科或师专函授。但也有些特殊情况,如有一人小学毕业后就接父亲的班来教小学。

三、关于学生流失现象:

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大量家长外出打工,小孩得不到很好的家庭教育,更有些家长目光短浅或局限于经济原因,即使其孩子未完成九年基本义务教育,仍强迫其孩子外出打工,剥夺了孩子受基本教育的权力。另一方面,学生本身学习意识缺乏,尤其是一些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学生。我个人认为这些学生中途辍学是因为面临来自家庭,老师和同学三方面的压力,丧失了学习的兴趣或机会。

四、关于教育管理体制:

现行教师应聘制从大局上看的确有利于教育业的不断进步。但面对二份子乡经济现状,面对学校对教师的吸引力欠缺的局面,二份子乡教育能否在应聘大潮中站住脚实在令人担忧。

据调查,二份子乡镇中小学校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在校长任职期间,改革措施得不到彻底贯彻,从而大大影响学校建设。要改变这一现状,一教师明确表示应该实行校长任届制。的确,实行校长任届制即将校长任期定为4―5年,是避免校长经常性流动给学校带来影响的较好方案。

任届制给了校长足够多的时间来进行教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了其改革措施的连续性。然而要突破教师流失这一瓶颈问题,在政府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同时,学校还应建立教师奖惩体制,成立教师评定委员会,综合教师一年来工作情况,通过严格的审核,由监督体系对教师作出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教师奖罚金数目。这样可调动教师积极性,使其更专心投入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从总体来看,要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坚持和完善“四制改革”。

“四制改革”是指“教师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师制”。四制改革有利于优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师素质,改进教学质量,它从教师责任环节来抓好教育改革,表明了改革的方向,只有坚持和完善“四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工作的有力实施和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

五、教学内容现状分析:

据一些二份子乡教师反映,素质教育喊了十几年了,但目前仍是一句空话,而教育本身已误入歧途,功利性的教学模式将学生带到只有通往大学的独木桥上,葬送一大批本来在其它方面可以大有作为的人才。在教学内容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思想道德教育没引起足够重视,以致当地一中学竟被当地民众称为“培养流氓的学校”。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较低,一些学生毕业后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吃苦耐劳的教育应成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吃苦耐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农村人走向社会极其重要的非智力财富。现时期青年身上明显表现出了吃苦耐劳精神的严重缺失。多重社会因素酿成了许多青年过强的依赖心和惰性。对于自身教育已极大落后于城市的农村,再失去吃苦耐劳这一宝贵的精神资源,若干年后,农村又将走向何方呢?

因此,吃苦耐劳教育势在必行,全面提倡吃苦耐劳精神,以期达到这一传统美德的生生不息。三是心理教育施行的刻不容缓。就现状来看,二份子乡中小学在学生心理教育的环节上极其薄弱,根本没有形成心理教育体系,而一般学生没有什么心理承受能力。这的确需要深刻反省一下我们的“教学成果”。

当前很多青少年把生命当儿戏,根本没有体验到生命的美丽和短暂,要么庸庸碌碌虚度一生,要么走入极端。而一旦在生活中遇到挫折,便只看到生活的阴暗面,而非乐观积极地追求生活。于是很多青年甘愿自我沉沦。在家庭教育不合理这一大前提下,学校教育更应承担起它的使命,通过心理方面的良好教育来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尤其在农村,心理教育更是任重而道远。六、关于社会教育的思考:在与二份子乡镇镇政府一些领导的访谈中,有领导明确指出民众素质已成为制约二份子乡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农民思想观念落后阻碍了许多乡镇企业的发展。而要改变农民思想观念实在需要社会化教育的实行,我认为每个村实在有必要建立一个图书站,给农民提供相关农业技术、家庭教育、时势政策、法律等方面书籍。建立图书站旨在通过书籍传播相关信息和观念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农民陈旧观念,避免农民思想成为农村发展的最大障碍。

我们利用十几天调查到的问题以上这些,关于二份子乡的教育状况还得继续深入调查和改进。我们深信二份子乡的教育会日益发展,二份子乡教育的明天会跟好,我们期待着这一天!

第三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调查对象、方法、材料来源

对象: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八龙湾村

方法:实地勘察、访问村名、查阅资料

材料来源:城关镇政府、八龙湾村村名委员会

二、调查的具体情况及分析

(一)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退化是指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和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减少、生产力下降、水土资源丧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现象。特点是:一旦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平衡失调,恢复起来就非常困难,而且有些破坏甚至是不可逆转的。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退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土流失。这是目前最严重的问题。一是大面积破坏林地植被,特别是破坏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为的乱砍乱伐,用作薪材和建筑,特别是近几年出现树木买卖,大量农户将自身所承包的林地树木砍伐作为交易换取钱财。二是开发生产建设活动没有按规定和要求采取水土防护和治理措施,修公路,乱砍乱伐,破坏地表植被。据调查,全村有5处因地表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三是农业开发生产中随意超坡度开垦山坡地造成地表裸露,一遇大雨或暴雨则易形成较大的坡面径流冲刷和山洪冲击。

2、水资源缺乏。金刚村地形以山地为主,多谷地,虽然有河流但是水量却逐年递减,调节水资源季节分配,而大量降水以地表径流的方式外流。其次,人为滥用水资源,造成有限的灌溉用水没能达到优化合理利用,影响农业生产。2009年―2011年三年间,因人们滥用水加之天气大旱,影响水稻、玉米的生长,粮食减产,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再次,村民对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村民对使用后产生的生活污水习惯性的处理方式是随地处理,经过自然的风干,有的会采取下水道排出方式,而下水道的最后出口却是村庄周围的小河流,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对污水进行处理,反而加重了周围河流的污染状况。对于养殖业污水,由于大多数的牲畜采取圈养,农户会定期对饲养圈进行清理工作,清理后的污水也随着简陋的沟道随意排除。但在村庄的调查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村子里有许多的小污水沟,由于长期缺乏治理,已散发出难闻的味道,招致许多苍蝇,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环境。据不完全统计,牲畜圈养率为49%,散养为24%,其他27%。猪、鸡基本都是圈养,牛和羊散养的较多。最后,过分开采地下水,地下藏水锐减,全村已有超过30口井已无水,影响人们生活。

3、土地退化、荒化。八龙湾村的耕地面积正在逐年减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人们的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土壤肥力下降,已无法种植农作物或农作物产量极低。土壤肥力的退化主要表现在化肥的大量使用,化肥潜在的影响在短期内是不明显或是看不到的,但他们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却是不容忽视的。随着近几年各项农药产品的大量出现和性能的不断改善,村民对农药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在调查过程中村民也坦言,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许多原本由人工来进行的生产活动也改为采用化学的手段,譬如为庄稼除虫除草,以往均是由人在田间地头进行劳作,现在则在庄稼仍为幼苗时就喷打农药进行根除。农药化肥中的大量有害物质都残留在土壤中,造成土壤板结,农田减产,这又刺激村民使用更多的化肥来提高产量,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化肥的流失率高,利用率低,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雨水等造成对水体的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当使用在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进程中是占着相当大的比重的。二是外出务工人员急剧增加,留守农村的大多为老人和小孩,缺乏劳动力,无法耕种大量土地,虽然今年来国家对农业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可是返乡务农的青壮年依旧很稀少,如此便出现土地抛荒现象,久而久之土地荒废现象就越来越严重。三是发展经济方便人们生活修建公路、水利设施、房屋等,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也占用大量耕地,者也是耕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4、固体废弃物污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农村本身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各种历史原因,农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维护的意识依旧较低。生产生活废弃物乱堆乱倒,再加上地膜的大量使用,致使白色污染随处可见。家禽粪便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一到夏季,寄生虫滋生,严重影响农村卫生条件。

5、噪音污染。近年来,噪音污染在农村表现越来越明显。八龙湾村邻近公路,虽然公路的新修使当地交通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来来往往的运煤车了昼夜行驶,这对八龙湾村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此外,乡镇企业和噪音污染较大的工厂也是造成八龙湾村噪音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上面所说的五个大的影响生态环境的因素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在收割的季节,村民对秸秆的就地焚烧产生的大量烟雾对空气质量的危害;常年未经处理的坑塘中的污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大多数村民由于没有使用太阳能沼气等绿色能源,依赖传统燃烧方式对大气产生的污染等等。这些因素由于都有一定的季节性或其他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是那末大,然而也是不能忽视的。

(二)阻碍农村生态环境进程的主要因素

如何采取合理的措施在小问题变为大问题之前就进行解决,如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的政府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在提出一些建议之前,我们要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我认为对阻碍生态环境进程的因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没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这是最关键的一条。很多时候农民不是不愿意去维护生态环境,而是他们根本没有生态环境和污染的概念。在八龙湾村的调查中我发现村民对于对于生活污水不觉得随手倾倒有什么不对,只要是倒出了家门且没有影响别人就不存在问题,他们不会联想到污染,不会联想到生态环境。就地焚烧的现象也很严重,村民们只要是方便,不管是垃圾还是收割后的一些秸秆之类的,他们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就地焚烧。试想下他们怎么会把一些烟雾和大气污染联系到一起呢?在他们的意识里没有全球变暖,没有酸雨的概念,更不会把这些抽象的东西和自己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正是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无知把我们的生态环境逐渐的往危险的道路上逼近。

2、农村生态环境未受重视,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了一条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掠夺式开发。尽管政府部门在城市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农村的环境问题似乎并没有获得政府不能的足够重视。如果村民对生态环境的无意识是可以理解的话,政府对生态环境的忽视就是难辞其咎。地方政府的意义在于进行合理的宣传和引导作用,而在大多数的农村地区,虽然有政府组织的各种科学宣讲活动、环保科普活动等有利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活动,但是落实的不尽人意,这也是造成农民生态环境意识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村民认为当地政府在生态方面需要加强的40%首推环保宣传力度。实现当地环保意识主要还要靠当地政府和公民自身分别占52%、43%。地方政府对农民没有起到好的引导作用,对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没有合理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未必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做过详尽的调查,制定过保护的措施,更无从谈起维护。在与村委会的环保沟通上地方政府做的不够,村委会更是没有宣传环保的概念。

3、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治理力度不够。当前农村环保主要工作靠县市级环保部门,乡镇环保组织机构标准不健全,落实工作还是以县市环保部门为主,使环保工作在工作质量和效率上“折扣”,很难将各项环保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环保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然而,及时是设施到位的,比如说蔬菜基地,没有后期的资金保证,也会污染到环境。因此,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难以跟上形势需要,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4、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随着乡镇企业和一切高污染工厂的落户,大力带动了村里的经济发展。然而这些高污染企业没有良好的排污设施,为了降低成本或本身经济条件有限,一些企业将大量污染物随意排放。很多村民投身于企业当工人,虽然赚了钱可是对环境的污染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关部门为了经济效益的快速提高对这些污染企业的监管也不尽人意。

5、缺乏生态环境方面的人才。在我过发展迅速的这个时期。一方面,经济体制转型提供了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不均衡,又使得各种矛盾不断暴露;同时,这一时期也是消耗资源最多、人与自然较量最为严重的时期。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是我们的历史责任。农村的广大地域面积与其人才的引进是不成比例的,许多人在获得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后是不愿意到农村这样的基层去服务工作,这就造成农村人才的缺乏,也导致无法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工作提出科学的应对方法和保护措施,无法制定出长远合理的生态环境的维护方案。八龙湾村的分散经营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受阻,降低了新技术的投资收益率,阻碍了农业无公害技术的顺利推广。据调查,近20年只有不到10%的家庭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小农经济中有文化的年轻人纷纷到经济发达的地区经商或打工,转向飞农业生产,使农业技术推广更加困难。任何问题的产生都不是纯粹的几方面原因的,农村的生态环境现状也不只是由这些因素决定,它与农村本身的生产生活环境,各种历史原因都有一定的联系。我们所给出的只是几个重要的方面,也就是我们在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时所要首先考虑解决的问题。

(三)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在对制约农村生态环境的因素和各个因素的引发都有了一个较明确的认识后,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和八龙湾村村民的聊天中,我们了解到了近年来各种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在他们心中不断深化,这是与当地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分不开的。我们调查小组对政府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翻阅,并且实地调查了环保政策的八龙湾村的宣传。总结起来这一系列环保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各种生态环境的宣传活动。在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各种生态环境隐患的一个很大的方面就是农民的对生态环境的认识维护的意识较低,因而开展各种生态环境的宣传活动是很必要的。具体的可以由政府组织人员对农民进行分批培训,然后再由这些人员将环保的意识传递给其他的村民,可以让村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渗透到日常的生活中,明白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哪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再由政府组织一些可再利用垃圾的回收工作,在村子里设置专门的回收站点,并付给村民一定的报酬,这也可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变为一件无意识中的自觉行为。

2、加大农村环保投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效能。近年来,各级组织已经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重点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上级部门制定了“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主要考农民自身力量大力开展绿色名产品基地建设工作。

3、加大对农村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当地政府已经在近年建立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集中收集运转设施,强化了污水处理和垃圾清理条件。村民们介绍环保机构对八龙湾村产生的垃圾会定期集中进行全面清理。在村里也有了生活垃圾桶点,并且为村里配备了环卫机具等作业设施、设备,组建保洁队伍,建立“组保洁、收村集、镇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置机制。此外,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防止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坚决控制新的污染和破坏生态的现象。通过设置环保投诉举报热线、信箱等渠道,认真解决村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村民享受良好环境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就在近年,八龙湾村在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引进山东寿光先进的塑料大棚技术,建立起一批设施完善的塑料大棚。塑料大棚的引进实现了八龙湾村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开展生态农业的过程中有效的控制了农业污染。全面推进农业的标准化,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物耗少、污染轻、效益好的产业和产品。这一系列的举措已经将八龙湾村建设成为了清水河县新兴的蔬菜种植基地。

5、完善政府管理职能,加大政策拉动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采取一定的教育引导措施后,也要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回报率较小的领域,政府必须发挥主导的作用。制定相应的法规来明确责任,对不合乎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治,从强制的角度提高各个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需要农民,地方,国家三方面的密切配合,只有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地方的重视程度加强,国家投资力度加大,才可以对生态环境的维护有一个合理科学的渠道,使生态环境的发展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三、总结

在做完这项调查后,我的整体感觉是欣慰中带着沉重。欣慰的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不是差强人意的,生活环境污染总体情况属于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仍然比较好,环境比较清新。然而沉重的是村民对于村庄周围以及自己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没有采取积极的处理的态度措施,而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进行处理,日积月累,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势必产生不良的后果,对我们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产生阻碍。

这次社会实践虽然时间很短,却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收获。一方面通过这次实践,我们更深一步地了解了农村,了解农村各方面的情况,提高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另一个方面,它也促使我们来思考如何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来回报社会,为促进农村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也意识到农村地方官员的组成中缺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这就导致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非常的片面和不科学。这固然与国家的引导有一定的关系,从我们自身出发,我们也应该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基层去,到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农村的许多方面都还有待完善,我们的知识在那里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这对我们以后的就业方向和工作意向也是一次很好的指导课。

同时,在这次时间调查中我也看到了自己明显的不足。首先,自己的沟通能力还有很不够好。例如在和村民的交谈中自己不能够很好的抓住交谈的重点。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我认识到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其次,在社会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刚开始我还担心自己对农业的了解少之又少,而且缺乏社会经验,导致在调查中无从下手,不过在自己努力虚心的学习中发现自己的能力不比别人差。社会工作经验也是积累出来的,没有第一次又何来第二、第三次呢?有自信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最后,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在起初进入调查小组时自己觉得困难挺多的,自己的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使自己觉得很渺小,自己懦弱就这样表露出来。如果我们本生就沉静在这种胆怯状态下是永远都不会进步的,只有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在更有自信的走出第二步。在实践中就是要努力学习,勇敢实践,这样才会有成绩。

这次调查实践虽然结束了,未结束的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这是一条漫长而繁杂的工作,需要各方的配合和重视。这次实践中我们所得到的数据和进行的分析都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的,也希望可以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希望农村的生态环境可以进入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发展,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扫除障碍。

第四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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