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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合集)

2023-03-08 0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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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

为了根治欠薪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根据《XXXX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X薪联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市于X月X日至X8月XX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薪夏季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项行动任务

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达到“冬病夏治”的效果,防止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线索建立案件处理合账,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我市对X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新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X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四)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认真复核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欠薪案件。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确保欠薪案件惩处到位,做到案了事了。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稳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努力处理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欠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一、基本情况

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共281个,已清欠项目160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4917人,金额29508.28万元,尚未清欠项目71个,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6人,金额14150.96万元。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559件,已结案552件,举报投诉结案率为98%,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09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审理6件。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3月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信访、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建设领域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与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复工管理办法,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二是精简建筑领域审批程序,完善日常监察工作。4月初,与住建委联合做好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复工管理工作,凡手续齐全的,即使办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在项目部门口将上一年度工资支付情况、劳资专管员个人信息情况、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告示牌的张贴在公告栏。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详细登记务工人员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在项目部设立影像识别或考勤机等考勤设备,以确保用工人员考勤的真实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联合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会与人社局等部门都入驻市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共同处置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各旗县也都比照了市里的做法,成立了清欠小组,联合办公。同时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来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目前,全市已动用1900万应急周转金,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广泛宣传。全市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都积极采用发放宣传单、挂横幅、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多部门联手,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关口前移,早安排、早动手。在10月初,市委召开了全市清欠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清欠工作开展了督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每个月要对市管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劳动用工检查,并在今年的6月、9月开展了全市的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专项检查。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涉及恶意欠薪的案件,通过移交公安和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司法诉讼等手段,维护农民工权益。截止11月底,全市将八起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公安,同时抄送检察院。七是建立建筑领域分片区、领导包案、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都要包联项目,对拖欠的建设项目,由各地领导包案负责,明确责任,制定方案,限期解决。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动手早行动快,做到对各个施工项目底数清,能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化解矛盾,避免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全市普遍设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已经启动,妥善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农民工及时返乡。三是与各部门协作建立了领导包案专项清欠工作小组,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处理力度。四是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提高了涉及拖欠工资案件的办理效率。目前,全市清欠工作有效推进,总体平稳。待年底国家下达给我市棚改资金到位后,预计清欠工作可如期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不景气、房地产销售低迷、开发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二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未能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致使少数承包人故意不结清农民工工资,借机集访讨要工程款。三是人社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办案实效长与农民工讨薪急的矛盾十分突出,使部分农民工不愿意立案处理,而通过集访形式寻求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分析研究解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建筑领域防范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文件精神,对部分矛盾突出的施工项目,各清欠小组采取强制资产变现或启动各地政府的应急资金等手段筹措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在清欠工作工职能优势。落实全市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引发群体性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篇: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县调查反映返乡农民工创业呈现创业层次持续提升等新趋势但是仍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

近日,**县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显示,随着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带着信息、技术、资金、项目等陆续返乡创业,呈现出返乡创业人数增加、创业形式多样化等新趋势,但是也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补贴金额小申请手续繁琐门槛高等困难问题。

一、返乡农民工创业出现的新趋势

一是返乡创业人员逐年增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普遍下行形势下,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人数逐年增加。据县人社局调查反映,该县长期在外务工人员11万人,20xx年1月份以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6000余人,返乡创业农民工810人,占同期返乡农民工的13.5%,所占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xx-2014年,全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分别为145人,240人和545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占创业人员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农民工返乡后,一部分人就地就业,一部分人凭借外出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开始自主创业,约占返乡人员的5%―10%左右,占城乡创业者的20%左右。

二是返乡创业层次持续提升。据**县反映,返乡创业的形式由过去单纯的个体经营,逐步发展到以股份制经营为主、小微企业遍地开花的现代经营模式上来。曾在**从事汽车饰品销售的狮子楼办事处的42岁赵玉重,与3名同时务工的工友返乡后,合伙创办了投资100万元的山东**格林斯汽车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坐垫原材料加工和坐垫编织。冠县范寨乡返乡农民工范孟振20xx年创立“冠县国雅家具有限公司”,着力打造高端红木文化品牌,现公司规模已达200万元。另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从事电商产业等第三产业增多。20xx年12月份,**首家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县级运营中心即农村淘宝冠县服务中心正式启动,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正面向全县招募合伙人,截至目前报名参加的返乡创业人员已达到600余名。

三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规划更加具体可行。据冠县桑阿镇副镇长姚理涛反映,目前80后农民工成为返乡创业的主力军,他们受教育程度基本都在初中以上,87%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均对自身创业有明确规划,并且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期间接触新鲜事物较多,对国家扶持创业的政策了解更多,返乡创业的成功率不断提高。

第四篇: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 自主创业 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 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1 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情况及其变化

1.1 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1.2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1.3 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1.4 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增加,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他们在打工地的经济地位仍然不高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2 农民工自主创业调查所产生的相关问题

2.1 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认知普遍不高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2.2 农民工自主创业受到多方面制约,对农民工创业形成压力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 “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3 农民工新情况的原因分析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4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建议

4.1 须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4.2 最终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4.3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第五篇: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调查报告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第六篇:农民工的调查报告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事件,改变了以往重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规模的集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复上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规模集、缠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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