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调查报告 > 详情页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2023-03-08 08:29:2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调研报告

院系:商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2班

学号:20123120201 姓名:蔡正平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研报告研究

学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已经一年了,有感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毛泽东思想谈谈现象背后的思想体系。首先,对于要研究该话题,是有感于大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这一社会现象。所谓“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在调侃的同时又生发出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问题的讨论。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12月6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不仅仅是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而是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问题的讨论。

对于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种复杂的因素所作用而成。下面我们就“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影响、措施等方面来加以阐述。

一.“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背景原因:

第一,从行人心理角度分析:1.侥幸心理。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乱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生活中还是有好多人对此事明知不当为而为之。究其原因,因为人们总是认为交通事故这样概率极小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2.从众心理。人们的从众心理外加群体效应的影响,想一想,红灯车少时如果身边的人都过马路了,只有自己站在一边等绿灯,人们心里总会有一种自己看起来很傻的感觉。更何况如果“凑够了一撮人”,情况就变成“车怕人”了,出交通事故的几率自然也就近乎为零,那么大多数人在这时候都是会选择混在一群人里大摇大摆地横跨马路,这样的心理导致了更多的闯红灯现象。3.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淡漠。一名华声在线网友说,交通规则是现代人最常见的公共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实现道路安全畅通。现实却是,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死亡线;司机则怨声载道,认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走。不单是交通规则,很多其他领域也都有这种集体破坏公共规则的现象。

第二:红绿灯管理不科学,交通管理混乱。交通管理与设置方面的缺陷,很多时候红绿灯给车通过的时间有两三分钟,而给人过街的时间只有十二三秒,时间经常来不及,况且,过街横道线要三四百米远才能有,天桥或地道有长长的上下梯步。这是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的分配不公。

第三:执法力度不到位。规则意识的缺乏在于违法成本低,一名天涯社区网友说,应该让闯红灯的行人付出代价,如果行人闯红灯也像机动车那样严罚,闯一次罚200元,还会有人闯吗?”。

因此,对于“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只是调侃调侃就一笑而过,觉得好笑,是因为这个词说出了事实,会因为这个词而会心一笑的人,在碰到其他社会不文明现象而抱怨时,是否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不文明行为中的一员呢?耐心等绿灯亮起、规规矩矩排队、不乱扔垃圾、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这些显然都不是大事,然而“素质”却在这点点滴滴的小事中显现出来了。二.“中国式过马路”的影响:

只要稍有城市生活经验的人,都会认同中国式过马路。据了解,12年1月至10月份,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其中因行人违规导致的肇事造成262人死亡。如此严重的危害性,为何还是唤不起路上行人的觉悟?“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到底症结何在?该如何治理? 知识教育如何“素养化”,是一个很难解决又必须解决的大问题。过马路看红绿灯,这是在小学乃至学龄前阶段就被普及的“规矩”,若说闯红灯者都缺乏这个常识,恐怕没人会信。“大家都走,就剩自己挺傻”,一位被调查的行人如是说———遵守规则,有时居然成了“挺傻”的表现。这种价值观的扭曲深刻表明:入脑不入心的知识规范不了行为,不能算作素养。要令常识和规范入脑又入心,我们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就必须做到常态化、立体化,必须做得更为深刻和生动。风险和违规成本过低,则是“中国式过马路”的制度性根源。发现、记录和处罚违规的行人,不但执法成本太高,技术上也困难重重。与此相比,机动车驾驶者不但要重新学习交规,对于机动车违规的发现和记录也更容易。对于行人违规如何发现和处罚?除了少数重要路段,在每个路口安排专人负责?显然不大现实。那么,奖励群众抓拍和举报,鼓励有关单位加大内部教育和奖惩力度,或许可以收到一些成效,虽然可能还是存在很多操作层面的困难。

法律法规和执法行为的价值倾向与“中国式过马路”也密切相关。早在1999年,沈阳市发布的《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曾有过一项规定,被概括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撞了白撞”规则产生伊始就引起激烈争论,反对的声音似乎更大。诚然,生命的价值高于财产,简单的“撞了白撞”,很容易产生价值偏差,但立法和司法过于忽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规行为的惩治,无疑又纵容和助长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泛滥。因此,重新审视有关交通法规,将其调整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价值定位,实为必要。

“路”,在中国语境下有着丰富的引申义。“如何走路”,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人们基本的生活和行事方式。根治“中国式过马路”,虽然成本不菲且任务艰巨,但干系深远,应当扎扎实实、一点一滴地做下去。三::“中国式过马路”的措施:

第一:我是行人。对于行人来说,应该多些自觉自律。过马路时无视红绿灯,只会给自己增加风险;文明过马路,注重习惯的养成,小手拉大手,要大人做给自己的孩子看;更要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多些较真的精神。提高文明素养,贵在持之以恒,努力培养成为一个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的良好公民。文明过马路,安全你我他。

第二,我是司机。对于司机来说,驾车行驶在路上,处于是一种强势地位。毫无疑问地该对行人多一些避让。唯有多一些规则意识,多些对生命的敬畏,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更安全一些。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应该是一句口号,而该是开车的行为守则。希望从“你我他”做起,不久之后,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安全同行的代名词。第三,我是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更应该努力采取措施使我们的道路更安全、通畅。对人们的行为习惯,既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也缺少不了道德的教化和及时的警示。应当合理规范行人路权的行使。撮堆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本身就是滥用行人路权的不法行为,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行人自身安全,也扰乱了交通秩序,大大影响了交通效率。对于这种不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行人违章闯红灯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法规的预防功能,通过法律的严肃性来培养行人守法的自觉性。

“行人优先”不能滥用。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但是,“行人优先”不代表可以滥用权利,更不是“法不责众”。违法通行的“优先权”,并不能得到法律的确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明确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机动车一方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行人的生命安全,但同时也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行人闯红灯一旦发生重大交通意外,很难得到全额赔偿。正确行使“行人优先”通行权,尤其应当树立正确的路权观念,不仅仅包括主张和维护自己的路权,而且包括尊重和维护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路权。

我相信,“中国式过马路”将不会是一种调侃,而是一种骄傲!

推荐专题: 关于自我介绍的作文 过生日的祝福语 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调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