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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部分外向型企业,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一些外向型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批工人被裁,致使农民工返乡。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的泗水县,是否受其影响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现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县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4万农业人口,劳动力总数为24万余人。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共有外出农民工16.7万余人,分布在全县591个村中的62000余户家庭。其中大中型城市务工人员13.7万余人,主要分布在天津、北京、青岛、烟台、济南等地区,少数在上海、广州等珠江三角和长江三角地区,从事机械加工,服装、建筑、制鞋、玩具加工,餐饮服务业等。出国务工人员3100余人,主要分布在日本、新加坡、韩国及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主要从事有机械制造、电子、水产、建筑、农业等。市内县内就近就业2.7万余人。
春节期间,因受金融危机及其它影响,我县大量农民工返乡,原因是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提前放年假,也有个人原因提前返乡,回家过节等。春节之后农民工陆续外出,至二月中旬,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5234人,包括在国外打工非正常返乡的200多人。
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没有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没活干的现象,农民工做到了有序就业。原因如下:
(一)争取主动,及时输出一批。面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我县劳务输出部门超前做工作,春节前就与劳务输入地区联系,与外省市的86个用工单位洽谈,争取到4.5万个用工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春节后,返乡农民工及时外出,重新走上就业岗位。
(二)诚信敬业,原单位保留一批。泗水农民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深受用工单位的赞誉,部分农民工打工时间长,已成为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得到企业的信任。有的企业减员,但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仍得到留用。另外,泗水的农民工很讲信誉,愿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面对企业降低工资,工资降低幅度在200―400元,仍愿意在企业打工,如苗馆镇李家坡村农民工徐家臣,在维坊海花集团打工,工资由1800元降到1300元,本人春节后又返回原单位继续打工,类似这种情况的农民工人数占60%。
(三)挖掘潜力,本地安置一批。依托本地用工企业,如华金集团,柘沟石材加工,圣水峪乡花生米加工、黄沟乡玩具加工等企业安Z一批。特别是花生米加工厂、玩具加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了低门槛、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雇佣三、四十岁,甚至五十岁以上的农民就业,既可在工厂集中生产,也可在家里生产,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
(四)回乡创业,带动安置一批。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外出务工者,利用自己多年在外打工学到的技术、管理知识和积攒的资金,回乡创业,在家搞种植业、养植业、或办企业。如圣水峪乡小河村,往年外出农民工中有30人今年在家发展生态农业,建成了大拱棚,种植蔬菜,预计年收入可达万元以上。泗张镇小山村司光元投资十几万元,进行木材加工,还安Z10余人就业,目前,返乡创业者达3000余人。
二、农民工的愿望与要求
调查中了解到,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工5234人,其原因是一部分人因年龄偏大不愿外出;个别青年回家盖房结婚,短期内不准备外出;另有一部分因季节性工作,如在日照盐厂晒盐,或从事建筑业等,暂时没外出务工;还有一部分打算在家乡办企业,还没有寻到合适的商机。通过与这部分人座谈,了解到他们的一些想法和愿望。希望通过劳动培训,学到技术,在寻找工作中处于优势,有培训要求的人员占40%以上。回乡创业的面临资金不足,比如搞养殖、种植业,或加工业,希望在资金方面提供方便,并在税费、用地等方面得到优惠政策的扶持。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开展用工宣传,确保本县企业用工。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些企业陆续落户泗水。去年以来新建和在建的企业,今年将陆续建成投产,经对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了解到,下半年县内企业有17400个就业岗位,我县现有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
用工需要,为及时解决本县企业用工问题,建议劳动部门加强与企业联系,了解用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协助企业招聘员工,并对用工人员进行培训,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人力资源。
(二)组织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加强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由劳动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就业培训中心、高级职业中学、技校等培训基地等资源,对本县企业所需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同时争取上级失业培训补贴资金及失业保险金,认真实施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免费为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维权、种养殖业、建筑业、餐饮业、营销业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三)加强引导,规范境外劳务输出。对出国务工人员加强引导,慎重选择出国,引导出国务工人员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应通过正规中介机构,保证外派劳务合法,避免劳务输出纠纷,促进境外劳务输出健康发展。
(四)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一是实施“绿卡”制度。为回乡创业的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二是税费减免。制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或实用招商引资新建企业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三是用地优惠。政府向返乡创业者提供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对土地使用给予资金补贴。四是资金扶持,帮助农民工创业者申请贴息贷款及小额贷款,争取农业项目补贴。
(五)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农民工创业。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推广农民工创业典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如苗馆镇马家井村孟庆友,在日本打工三年返乡后,投资200多万元,建成奶牛养殖厂,养奶牛50多头,年收入14.4万元。黄沟乡村民张秀玲,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张秀玲在青岛玩具厂打工4年,回乡创办了大黄沟村、东义村和南义黄引集村3处玩具加工厂,安排200多名农民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他们不仅带回了新技术和观念,还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和方式,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17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们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由四名成员他们分别来至山西、邯郸、河南、河北的四个地方的人分别进行,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4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2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三)农民工的他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
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