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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的比例调查报告(合集)

2023-01-22 0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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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二胎的调研报告

20xx年10月29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允许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政策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西夏墅镇针对新政策出台后,育龄群众对二胎生育意愿的看法进行了不记名调查。“全面两孩”政策于20xx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然而,新政落地,又有多少适龄群众打算生下自己第二个宝宝呢?

一、调查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有50人参加调查,调查的对象年龄:25-30周岁21人,占42%,31-35周岁17人,占34%,35-40周岁7人,占14%。其中:男20人,占40%,女30人,占60%。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47人,占94%,高中(中专)3人,占6%。家庭年收入状况5—10万22人,占44%,3—5万16人,占32%,10万以上12人,占24%。对如果已育有一个男孩子,愿意生二胎的有9人,占18%,64%的人选择不愿意,持无所谓态度的有9人,占18%。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愿意生二胎20人,占40%,不愿意的19人,占38%。

认为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比一个孩子的家庭相比生活更幸福与风险承受力大各占16%,大部分认为无法比较,各有优劣。对于添一个弟弟(妹妹),孩子的看法是32%的家庭为同意,24%的认为不同意。

关于生二胎,家里长辈的意见认为必须生为9人,占18%,不干涉有39人,占78%。影响生育二胎意愿的主要原因是有44人认为经济原因,占32%,家庭环境因素31票占20%,身体状况和工作事业因素各占20%。

二、调查结果分析

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之后,“少生”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经济发展带来的生育迟缓,我国如今已面临非常严重的人口结构的问题,总生育率不高,这将严重制约我国的经济发展。

“80后”年轻人大多表示孩子教育、医疗成本过高,不会轻易考虑生育二孩。这些不愿意要二孩的家庭,几乎都提到了经济压力大,经济压力排首位——其中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教育支出。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现在大多数年轻人的生育观念是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养儿防老”的观念也在逐步被改变。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影响生育意愿第二高的原因则是没有精力再照顾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否生二孩,精力不够是仅次于经济压力的第二个难题。正在考虑要二孩的育龄女性,担心的是精力不够,生二孩时双方父母年纪也大了,能帮的忙有限;另外,即便有老人或者保姆帮带孩子,作为负责任的家长,更希望自己能够在孩子身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部分受调查群众认为生育二孩会对自己的工作带来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影响。因而,是不是有人帮着带孩子也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因素。现在,许多家庭都是由家中的老人帮着照顾孩子的。那么,老人们会对子女生育二孩持什么态度呢?受调查者反馈的信息是,接近半数家庭的老人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希望家里多一个孩子,毕竟现在一个小孩太孤单,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欢乐,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真正明确不支持的老人只有极少数。

抛开以上的一些顾虑,总体上受调查者对生育二孩对家庭及孩子影响的评价还是积极的。很多人认为多生一个宝宝短期内很累,但长期来看还是有必要的,它能让家庭更和谐,生活质量更高,也有利于孩子间培养团结互助的精神,学会分享与责任,有利于孩子乐观开朗性格的养成等等。

虽然这次调查,受调查者生育意愿不高,应该在意料之中。自“单独两孩”生育政策20xx年3月全面启动以来,“单独两孩”政策家庭申请率和出生率都维持在较低水平。“单独两孩”政策对生育两孩的释放作用低于预期。调查者认为,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想要破解两孩生育意愿低的问题,还是需要积极发展经济,合理调整就业以及社会政策的配套,使广大居民拥有更高的家庭收入,让居民养得起;另一方面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着力从延长生育假、就托就学、就医、社会化带养、妇女就业、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着手完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第二篇:关于生育的调查报告

xx镇是汝城县人口大镇,与两省三县五镇四乡一区一场接壤,辖20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17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0890人(含xx林场和九龙村),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561人。近年来,xx镇计生工作紧扣“加大力度、夯实基础、创新特色、保优争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多管齐下抓计生,在继续夯实基础的同时强化优质服务,取得明显成效。连续9年保持了优质服务乡镇荣誉。主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配强人员,落实责任

xx镇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调优配强计生工作队伍。安排了5名领导和27名干部成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组,挑选出18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干部职工组成了计生工作外业常抓队,村级计生专干平均年龄35周岁,其中85%的具有高中文化。二是严格落实计生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奖惩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镇、村两级都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并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将计生工作任务与奖金、政绩相挂钩,联系领导、驻村干部一并纳入考核。今年,全镇各村主干、驻村干部每人向镇财政交纳了300元风险责任金。

二、夯实基础,优质服务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和增多,计生工作面临着新的的压力和考验。xx镇深入调查了解情况,结合镇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抓好了计生工作。一是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投入40万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计生服务大楼于xx年元月份竣工使用。新增了2台电脑用于计生台账管理,达到计生办工作人员人手一台电脑。计生服务所设避孕药具室,b超室,消毒供应室,悄悄话室。更新了b超机,测孕仪、手术包、康复床等一批设备。全镇20个村、一个林场一个居委会都组建了服务室,全部配备了避孕药具箱、工作台,做到妇检,药具发放管理不出村。放环、取环、查孕、妇检和康检等不出镇。二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截止xx年7月底,共落实“四术”233例,其中上环133人,女扎65人,流引产35例,征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认定奖励扶助对象20人,每人600元存折全部发到群众手中,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76人,每人60元。加大了“三结合”帮扶力度,落实帮扶资金6.4万元,认真解决了全镇全部纯女户子女上学减免费用。

三、齐抓共管,控量提质

xx镇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xx年上半年外出务工流出人口2186人次,流入人口 256人次。针对这种情况,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对策。一是部门联动综合抓。积极协调督促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

今年,召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计生工作会议6次,特别针对流动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开展了专项治理。二是协会领头群众治。建立健全了22个计生协会组织,完善了协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协会活动。充分发挥其联系面广的优势,动员、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和监督工作。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在自治的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借助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卫生服务中心的阵地,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和服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文化教育和环境建设中,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增强其自身生命力和凝聚力,真正使协会在村民自治中唱好主角,做到“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今年上半年,共开展计生协会帮扶活动2次,受助会员260人。开展计生协会实用农业技术交流活动3次,有420名会员学到了杂交扁豆、荷兰豆、鸡鸭养殖等技术。并在协会活动过程中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使广大育龄妇女认识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重要意义。三是流动人口流动管。今年与外出流动人口签订管理合同518份,合同签定到位率98%以上。每月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地毯式清查。对外出务工育龄妇女,一律要求其每季寄回妇检证明。上半年先后3次南下广东、福建,北上郴州、长沙,了解外出务工育龄妇女情况。终止计划外怀孕35例。有效地控制了计划外出生。

第三篇:关于生育的调查报告

计划生育是国家之基本国策,而计生办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即是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如何贯彻好执行好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从计划生育开展以来,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人们对计划生育的理解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时候,要切身以国之大义为出发点,做好此项工作。先在此解释一下关于计生工作的各个部门的名称解释:县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XX县计生委;镇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简称XX镇计生办;乡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乡计划生育指导所,简称XX乡计生所;他们都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单位,可以在辖区内办理相关业务。我属于镇计生办,其主要工作为:

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4.督促,协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推行划生育中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政府决策必须高瞻远瞩,在制定人口政策方面应该有长远的预见性。因为人口问题有很大的惯性。当前中国人口已面临拐点,全国范围劳动人口的紧缺以及高考人数的大幅下降标志着人口红利的结束。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刻不容缓。

人口问题是大问题,针对以下问题:首先就是发展安全。由于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总抚养比增大,用于老龄人口养老、医疗等的费用增多,将使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增加,而用于投资的部分将不得不减少,使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财政能力受到制约。如果中国因此发生经济停滞,今天中国人热衷说着的“大国崛起”、“伟大复兴”等等,将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厢情愿。

二是军事安全。近20余年来中国国家利益日益拓展,对军事安全的需求不断增多。但在国民收入三部分:消费、投资和防务中,由于用于消费的部分增多,投入到国防的国民收入,将来也可能不得不压缩或受到很大限制。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在心理上总体趋向保守和防御。这一问题目前在中国还不明显,但再过一二十年,情况就有可能发生显著变化。

在中国国家利益日益拓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撑足够的军事能力,这不仅影响军事安全,也影响发展安全。

同时,一个独生子女占劳动力主体、老龄化程度日深的社会,也将侵蚀一个国家防范和进行战争的能力。在独生子女家庭占中国家庭总量几乎一半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对战争的承受能力将完全不同于以往。

三是社会安全。目前,中国尚未初步建成完善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上城乡分别明显,中国两种社会和人口―――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间的对立,今后也可能加剧,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中国人口正由传统农业人口向现代工商业人口转换,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市后,一旦城市经济发生危机,很多人就将会在城市成为流民或游民。从一些国家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业社会转型的情况看,人口转型同样产生过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由此引发过革命。

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大量适婚男性将因男女比例失衡而无法组织正常家庭生活,这将不仅诱发贩卖人口现象的增多。

四是文化安全。中国近些年来日益突出的信仰危机、价值观问题,很大程度上也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关。中国传统儒家文明的继承是靠中国特定的生育文化来支撑的。然而,独生子女群体不仅在改变人口结构、社会结构,也在改变文明结构。有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在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集体意识、合作精神和牺牲奉献观念等方面,与以往多子女家庭出身的人群相比,有显著差异,在这一代人身上,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色彩更为淡薄。

由人口变迁所带来的国家安全问题,有些已处于逐渐爆发期,有些还处于积累期,现在来看还不是特别严峻,但未来会对中国的发展形成重大影响。为此,中国的人口政策应该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该做出何种调整了,只能抛砖引玉,说几句无伤大雅的意见:一是最关键的问题,取消一票否决制度,这个问题无论是报纸还是杂志期刊上,都有过此话题的讨论,当然取消一票否决制度不代表取消计划生育,关键还是要将此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中,但是不能实行一票否决,以免造成计生工作的诸多怪现象。

二是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技生工作人员待遇,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处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样的比例有五成以上。

以上两点仅为个人意见,我相信,终有一天,计生工作会更好的开展,会对人民会对国家有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关于性别比例的调查报告

关于性别比例的调查报告

不少媒体称,中国男女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而且这一现象从明年开始将逐渐显现出来。

与此相对应的数字是,2004年末我国男性人口66976万人,占51.5%,女性人口63012万人,占48.5%,总人口性别比为106左右。

1、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102-107。据资料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一般在102-107的范围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出生数为102个-107个。人口学家把这个指标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然而,根据中国政府于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7:100,比正常值102至107高出很多。另据中国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城市男女婴的性别比为112.8比100、镇为116.5比100、乡村为118.1比100。

上海常住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约为107:100;深圳市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20.8∶100;北京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的性别比例高达128∶100;重庆现在的男女比例为140∶100,海南、广东等省出生的性别比例竟然高达130:100以上。

2.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全国统计表明:2000年生一胎的性比别为107.1,生两胎的性比别为151.9,生三胎的性比别达159.4。而据海南省的一项统计表明,生一胎的出生性比别为118.3,生两胎的达到119.4,生三胎的则高达233.3。也就是说,生的胎数越多,选择生男孩的越多。据估计,在中国每诞生一个新生命,就有2.5个婴儿被堕胎。每年至少有30000胎儿因为是女婴而被流产。即在不满20岁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2000余万人,平均每个年龄男性比女性富余100多万人。由此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将会有3000万至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形势严峻,男孩多女孩少的问题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全世界的性别比例非常接近于1:1,但具体到各个国家,则差别很大。目前世界上最缺少女人的国家是卡塔尔,男女比例是1.9:1(男人比女人多九成),最缺少男人的国家是拉脱维亚,男女比例是0.85:1(女人比男人多近18%)。

各个国家性别比例的差别,往往从某些角度反映了这个国家的风俗、文化、历史等因素。

导致一个国家男多女少的原因可能有:

1、重男轻女观念严重,导致溺弃女婴的现象严重,女婴和女孩的存活率低于男婴和男孩;

2、重工业发达,吸引大量外国男性青工进入;

3、人口结构年轻;

4、男性寿命与女性寿命接近,甚至高于女性寿命;

5、近年来一些亚洲国家出现了利用B超或其它技术做胎儿性别鉴定,然后选择性流产女性胎儿的现象,如得不到制止,将出现程度很重的男女比例失调。

这是个局部与整体的问题。

在个别地方,女人远远多于男人,如东莞市;而在个别地方则男人远远多于女人,如理工科的学校。但总的来说,目前我国还是男人多于女人,比例有点失调。

性别比例失调带来的问题,除了性别失衡以后,就是有一部分家庭就单身不能成家了;如果婚姻失衡以后,它可能带来社会的其它方面的影响,比方性犯罪的问题,对于这些社会治安的问题,以及对其它的社会阶层的影响比方如果男性未来要比女性要多很多的话,女性找工作可能会是个问题。,由于性别失衡以后,带来一些我们现在很难以预料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某种不利的影响。但是也不要把它说得好像不得了了,这个问题就真是严重得不得了了,现在还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对于这些我国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的第42条之规定对利用B超鉴别胎儿的行为进行了禁止,但在实践中做的却不尽人意,进加强监督管理。另外,对于生女孩者给与一定的奖励、关爱女婴的入学生活状况,也会对控制性别比例失调有很大的作用。

但除了有效的行政手段之外,我认为还需要大力的教育和宣传活动。

现在中国人的重男轻女的观念还很强,从年轻一代的教育开始,认识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女孩的重要地位。

个人认为城市目前问题不大,主要问题在于农村。

直至现在,在广大农村还保留一项不合理的计划生育政策。那就是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则允许再生第二胎;而反之则不行!这种荒唐的政策,直接加剧了农村地区男女比例的失调。

另外传统观念的影响仍不容忽视。而国家福利和养老保障机制的完善,对于改善传统养儿防老观念有一定的意义。短期内,对于生育女孩给予一定奖励。

个人觉得一个家庭生育两个孩子是比较合理的,而两个孩子的年龄差最好在五年以上。如果从遏制人口出性别比这个角度上讲,我认为关键是两个措施,第一个措施是利益导向的政策措施,就是提高女童、女孩、女性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让生女孩的家庭感觉到和生男孩子没有多大区别,甚至优越于生男孩子的政策措施。第二项措施就是法律制裁的措施,对于用B超进行婴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严厉打击,严格制裁。但是现在我们的法律不健全,刑法上没有这一条,所以我想呼吁人大在修改刑法的时候必须加上这一条,韩国这个问题怎么下降的?韩国下降就是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干预措施,就是对B超鉴定婴儿性别的,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实行法律制裁,而且制裁得非常严厉。

人口出生性别比例问题是社会问题,并不单靠某一行政部门就能彻底整治这一现象,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综合整治。一是国家必须出台一整套关于控制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法律法规;二是打击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力度要大,措施要得力;三是规范卫生部门从业制度,严厉查处私立医院私自利用B超等卫生器械从事鉴定胎儿性别或终止妊娠的行为;四是政府增加社会保障经费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在政策上向独生女户和纯二女户倾斜;五是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计生宣传力度,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千村万户树新风”活动;六是加强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技术力量,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产前、产中、产后的跟踪服务工作。七是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对我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建立奖励和社会保障双重机制,推行经济利益导向,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经济政策,以创造良好的人口资源环境。

第五篇:关于生育的调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多子多福的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多胎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委组织了4个调研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全市23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县、乡、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全市计划生育率仅为72.79%,低于90%的目标值17.21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各级党政部门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既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是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抢生现象严重,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带要超生,不少二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复通,再生一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市流出人口约13万,95%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市环孕检率在50%左右,低于95%的目标值45个百分点,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有30%是假的。以我们的调查一个乡为例,去年该乡11例计划外出生,其中9例是外出流动人口,且都寄回了环孕检证明“有环未孕”,但事实上都超生了。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有一个村,8个计划外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占当年计划外生育总数的40%。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30:100,超出正常值(110:100)20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看,市级比县级好,县级比乡级好,乡镇一级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单凭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语。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37%,与50%的目标值相差42.63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计划外生育对象外逃现象严重。以调查的一个乡为例,去年14个计划外生育,就有10个外逃,当地启用了法院的“非诉执行”,但由于外逃难以找到人,法院对此束手无策;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原来交了500-1000元的就可上户口,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三是非诉执行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许多乡镇反映,虽然法院非诉执行起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四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办谈条件,交二三千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非诉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我们调查了解一例非诉执行的对象,拘留“三进三出”,就是分文不交,出来后拍拍胸脯狂言“老子的口袋里有钱,就是不交,你们想怎么样。”象这样的人为数不少。五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县、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据调查,除龙虎山和市工业园区外,其它县(市、区)财政几乎没有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虽然财政作了预算,但那种预算将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财政转移支付列入其中,实质上是空对空,没有按照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要求去做,故而县(市、区)计生经费严重短缺。乡镇一级不但没有经费投入,还挤占、挪用财政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以落实到位,不少地方为了维持日常工作,不得不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度日,以致“放水养鱼”现象重新抬头。调查中,就有不少的基层领导跟我们算帐,说少引产少结扎一个不仅可减少很大的工作量,也没有工作的风险,还可节省1000多元的行政成本,同时,多生一个还可收几千元的社会抚养费,故而都不愿去搞节育手术的落实。如此思想作崇,怎能搞好工作。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处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样的比例有85%以上。村级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根本不配合政府做工作,造成“村梗阻”,许多地方只能是乡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1、加强领导,认真落

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2、加大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的标准追加20xx年财政预算,明确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不含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和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建议市人大、财政、计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监督县(市、区)落实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计生经费统一划拨到县(市、区)计生局帐户,由县(市、区)计生局统一管理,防止乡镇克扣挪作他用。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依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挤占、挪用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3、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每月60元的计生岗位津贴;对一类乡镇的计生干部要增发每月30元的计生奖励津贴;对连续两年获得一类乡镇的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予以提拔重用。同时,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实行末位淘汰,真正体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全市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编制统一放在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工资上浮一级,工作满5年后,视其工作业绩,择优选调县(市、区)计生服务站,上浮的工资固定下来,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与海选,由乡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4、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议定处罚条款,由乡人民政府、乡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从乡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5、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底细,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同时,尽快召开全市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客观分析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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