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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调查报告范文(推荐6篇)

2022-12-30 21: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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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

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的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着广泛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着广泛深刻的变革。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广大民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使社会公德建设凸显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使社会公德建设的价值具有了鲜明的时代色彩。在这样的大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的社会公德便备受关注。

作为一名当今社会的在校大学生,我们是当代中国的优秀青年,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特别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下,我们更应争当道德模范。

在思想道德中,社会公德是最基本的,也是最贴近我们生活实际的。它在第一时间体现一个人的素质涵养,同时又无处不在地伴随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针对当今大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我们做了一次社会调查。我们小组于半个月时间里对本校的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发出问卷55份,共收回有效问卷55份(问卷有限,所作分析和结论仅供参考)。调查对象涉及校内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调查内容包括大学生的社会公德认识以及个人道德实践等方面。

(一)、行为文明方面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图书占位子是一种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图书馆是很多爱好学习的同学常去的地方,一般来说图书馆的环境是相当的不错的,绝对是同学们看书、做作业的首选之地。这样问题也就来了,如果看书的人很多,小小的图书馆怎么能保证每个看书的同学都有座位呢,占位子的现象也就随之而来。在我们的调查之中有3.6%的同学认为应该这么做,这样做的话更有利于自己的学习,50.9%的同学认为大家都这样,见怪不怪,32.7%的同学认为没什么自己也曾这样做过,12.7%的同学认为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

文明、礼貌,这些道理大家都是知道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同学心理面是知道怎么做的,但是在行动上却没有起到起个表率的作用,长时间的这种占座行为习惯让大家都麻木了,同学们的态度变得很无所谓。明知道这个行为是不道德的,没有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图书馆的资源,但是没有实际行动去改变这一不道德的行为。这说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在行为文明这一点上的素质还需提高一个新的档次。

(二)、爱护公物方面

校园中的“课桌文化”或旅游景点处的“涂鸦”我们已经司空见惯。在我们的调查中有3.6%的同学认为蛮不错的,它展现了个人风采,并且可以自由的宣泄感情,有54.5%的同学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好的,它破坏了公物,造成了不良影响,有20%的同学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干过,有10.9%的同学认为这是很随便的事,关注自己就行,10.9%的同学认为要想办法杜绝这种不良行为。

从数据和生活的观察上来看,大学生在爱护公物方面心理上是能够接受的,落实到实践中绝大部分大学生做的还是好的。对于自己的东西每个人都很爱惜的,但面对公共财产时,人性的弱点就显示出来了,有时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公共财产就成了牺牲品,这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近三成同学的却对这种行为持无所谓的态度,这是很可怕的,这是低端的个人素质。诚然,要改变这一现状不仅要靠社会的正确引导,更主要的还是大学生自己增强思想道德意识,自觉自主地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保护环境等方面

环境保护也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我们周边环境的日益改善,大学生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根据调查了解,在公共场合制造了垃圾,有64%的同学表示“一般不会扔”,有6%的人选择“经常仍”,另外有9%的人可能碍于面子,会“周围没有人的时候会仍”,有21%的同学认为“只有在找不到垃圾箱的时候才会扔”。 数据表明在不破坏环境卫生这方面,大部分同学还做得不错,即能“独善其身”。然而对于真正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环境保护时,我们大学生做得还远不够,即不能“兼济天下”。这个现象应该是和社会现象一致的,当今社会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很多人为了一己之利不择手段,当然不否认还存在许多为社会服务的人,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要以当代大学生去影响下一个时代,而不是随波逐流,保护好环境,从自己做起。

活动总结

虽然这次调查活动,涉及范围比较小,调查对象比较局限,数据量有限,但是通过此次活动,还是发现了许多问题,暴露出了许多不足之处,为我们今后的公德教育指明方向。

第二篇: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内容:广州市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满意程度、对自我的认识程度、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职业期望状况四个方面。调查结果如下:

一、对所学专业的满意程度

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与否主要取决于能否择己所爱,该专业能否在将来帮助自己找到好的又喜欢的工作。调查发现,有21.0%的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较满意,有66.6%的大学生不清楚,有10.0%的大学生比较不满意,有2.4%的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非常不满意,各专业的满意程度没有显著差异。

对专业不满意的直接表现是对本专业的学习动力不足或毕业后不愿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行业。高考填报志愿时对专业的了解与自身了解的缺乏,可能是导致只有21.0%的学生对所学专业持满意态度的原因之一。因为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对五花八门的专业的不了解,抱有神秘感,从而选了一个自己以后不喜欢的专业。另外,个人兴趣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也可能是原因之一。比如,某个同学对考古学很有兴趣,但社会需求相对比较少,此时可能会产生心理冲突,也许选了一个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但赚钱的专业,梦想与现实出现落差,从而对所学专业不满意。而专业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了职业取向,如果对本专业不满意或态度模糊,势必会影响自身潜能的开发,以及今后的择业。

二、对自我认识程度

自我认识包括个人的兴趣与特长、个人的性格与价值观、个人所选定的目标与需求、个人的情商、个人的工作经验、个人的学历与能力、个人的生理情况等七个方面,是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调查中发现,只有6.7%的被调查者对自己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52.3%的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各面能力,兴趣等持含糊态度,41.0%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自己;而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对自我认识没有显著性差异。这说明较多的大学生未能很好地关注自身特点,发现自身问题,促进自身发展。那么,这里便牵涉到了大学生就业生涯目标的问题。

职业生涯目标是指可预想到的、有一定实现可能的目标。而职业目标的选择并无定式可言,关键是要依据自我实际,这就要求我们要对自己有所了解。通过个人分析认识自己,估计自己的能力,确认自己的性格,发现自己的兴趣,明确自己的优势,衡量自己的差距,并以此来开发自己塑造自己,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然而调查表明,大部分大学生对自己的能力、兴趣、职业倾向都缺乏深度了解,自然对职业生涯目标是模糊的。

三、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

对就业情景的关注程度,直接影响了对为所选职业所做的准备程度和将来职业所带来的成就高低。在调查中发现,只有14.5%的被调查者对当前的就业状况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不同年级的学生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没显著性差异,而不同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就有显著性差异,冷门专业的学生比热门专业的学生更加关注就业前景。在调查中了解,大学生对就业信息的关注还是比较少,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表示一直关注就业信息,而大部分则都是偶尔关注一下,在看到是留意一下而对就业情景的关注程度直接影响了对所选职业所作的准备程度和将来职业所带来的成就高低,同学们大都表示对未来工作的担心实际生活中却缺少这种基本的努力,典型的眼高手低表现。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校园里,舒适、闲逸的生活和父母的绝对经济支持,使很多大学生忘却或暂时忘却了就业压力带来的紧张感,很少去接触外面的世界。有些学生的确是每天都只是读书,缺乏对就业的准确和认识。另一方面,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不够。调查中,发现有73.5%的学生认为目前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不够,需要更详细具体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四、职业期望状况

影响职业期望因素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声望地位稳定性因素(城市位置与社会地位),内在价值因素(发展空间和兴趣爱好),外在价值因素(薪水高低)。在调查中,被调查者将薪水高低、发展空间、城市位置、兴趣爱好、社会地位按自身在选择工作时所起作用从大到小排序。其中在职业选择中考虑的首要因素的选择情况(见下图),发展空间、兴趣爱好成了大多数被调查者的首选,接下来依次才是薪水高低、城市位置、社会地位,男女生没有显著的差异。在调查中还发现被调查者中有83.3%的被试认为“前途”比“钱途”更为重要,60.3%的被试愿意充当“鸡头”也不愿意当“凤尾”。以上结果表明,多数大学生更注重工作的内在价值。

从上述四个方面的分析表明广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呈现一下特点:(一)多数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满意度较低;(二)广州市大学生对职业生涯的规划还比较模糊,自我认识不够,绝大多数人没有明确目标;(三)广州市大学生对社会人才的需求了解甚少,另外,学校提供的就业信息不足,学生了解就业相关信息的渠道较少;(四)广州市大学生的职业期望更注重发展空间和兴趣爱好。因此,我们认为,根据上述特点,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大学生应该及早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为未来做好充分准备。

结论和建议

从调查显示目前大学生对就业的态度表现为:1.对就业形势的关注比较少,2.个人能力存在缺陷,自我认识不足,缺少实战经验是致命因素,没有准确的目标,3.大学生的职业棋王还是表较高。

1.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尽快完善就业指导体系

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工作同等重要,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属于就业匹配的促进措施,其核心在解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向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接受职业指导,帮助他们进行有效的职业政策,这就需要建立职业指导机构等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

2.大学生要转变就业观念

首先大学毕业生要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当前全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除了表现就业需求于劳动力供给的矛盾外,城镇和农村就业问题同时出现,新生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这位大学生就业增加了困难,因此大学生要消除“眼高手低,有业不就”的思想。要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正确的就业观,调整自己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到基层去谋求发展,到艰苦的地方去创业,其次,转变到灵活就业,先就业,后择业的动态就业上来,转变到行行出状元“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敬业观念上来,最后认清自身的素质和条件,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不盲目攀比,寻找与自身条件相互适应的,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毕业应当给自己做出正确的评价,自我评价要全面,客观,既要看到自己的长处,又要看到自己的短处,既要对某一方面的特殊素质进行具体的评价,又要对其他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既要考虑全面的整体素质,又要考虑其中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因素。

3.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在校期间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如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社团的下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也可以在不影响自己学业的前提下去找一份兼职,提前适应社会生活,了解现在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积累一些社会经验,丰富自己的阅历,这些都是将来找工作的资本,会使自己的人生更顺利。

第三篇:关于大学生调查报告范文

他们是如何点缀和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的?学习?工作?逛街?上网?……大学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营造一个活跃、向上、丰富的文化气氛,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学生面临着来自校园内外的多重压力,课业负担繁重。如何充分利用自己四年的大学课余时间,发展自己的个性,培养技能,增长知识,修养身心,使自己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圆满的度过自己的大学生活,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近日,针对大学生课余时间活动这个话题。了解我校同学的课余活动状况,我展开了对我校大一大二各专业的200名学生的调查(其中大一:110人,大二:90人)这次调查,我采取了任意抽样问卷调查,主要调查了大学生课余活动的内容。现在,结合一项专项调查结果,对我校学生课余活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一、课余活动内容取向概况

根据一项专项调查,从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在参加课余活动方面存在内容上的不同取向。在给出课余活动的12个选项之后,大学生作出了如下的选择。

从中可以看出,大学生课余活动取向表现出有主次之分和多元化的特点。“课余学习”、“聊天、社交”、“阅读课外书刊报纸”、“体育锻炼”和“上网玩游戏”五项是大学课余时间参加的主要活动。而我校学生课余活动取向是以“课余学习”、“聊天、社交”、“体育锻炼”为主要活动。由于大学学习方式和信息传递方式的改变,加之大学生活更加开放和丰富多彩,使得大学生的课余活动不再是传统的“三点一线”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取向。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的调查结论相比,“聊天、社交”成为大学生课余活动取向的第二位。我校学生也普遍承认用在这方面的时间不少。这表明,大学生已经意识到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社会性价值观的认可程度正在提高。

二、大学课余生活取

向表现出年级和性别差异

各年级大学生由于心理发展水平、对大学生的适应性以及学习任务不同,在课余活动取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专项调查表明,大学生课余活动取向的年级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各活动项目加权选择率的排序不同,“课余学习”被二、三年级学生排在第一位,被一年级学生排在第二位,而“聊天、社交”被一年级学生排在第一位,而在二、三年级学生那里却退居第三位;二是年级主导取向有差异,二、三年级的主导取向为“课业学习”,一年级的主导取向却是“聊天、社交”;三是各年级对“课业学习”、“聊天、社交”、“上网、打游戏”、“校系活动和工作”、“勤工助学”等五项的取向有明显的差异。而我校大一大二学生课余活动的主导取向普遍是“课业学习”,其次为“娱乐社交”。这反映了我校的学习气氛还是不错的。在与大一新生交谈中,我发现他们大部分对大学生活充满热情,积极参与各种社团、交际活动。在娱乐身心的同时,也紧紧抓住学习不放。反而大二学生经历了一年的大学生活后,感觉到那种当初汹涌澎湃的热情有所减弱。但许多学生称会更加抓紧学生称会更加抓紧学习,同时也会积极参与一些有利于培养能力又有意义的校内外活动。

从整体看,我校大一大二学生在课余时间还是十分重视学习,特别是大一新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于我校刚刚入学的新生们,不熟悉大学学习的方式加上还保留着高中学习的状态,使他们主要把时间用在学习上,不允许自己落下。

第四篇:大学生调查报告

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xx年xx月15日D05月08日

二、被调查单位:重庆第二公共交通公司

三、被调查人:重庆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安排:

1、xx月15日至xx月23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xx月23日至xx月30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05月01日至05月06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定稿;

4、05月07日至05月08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记录

一、时间:20xx年xx月28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三、调查人:江涛(以下简称江)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宋)

五、调查内容:重庆市公交客运中安全问题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江:宋主任,最近看到几则有关公交车上的人身伤害的报道,想了解一下公司就营运安全义务方面的情况

宋:好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江:我首先想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宋:好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公司目前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营运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营运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公司下设安监科专门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江:在请问一下公司服务中涉及安全责任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宋:主要是因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方面。

江:那么主要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宋:主要是两个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因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责任,另一方面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

江:那么,这两个方面谁占比重大,

宋:目前是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占比重大,但是近来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

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什么特点。

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两个特点:一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比往年逐步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但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上升。近来公司处理的此类安全事故有所增加。

江:那么,公司是怎么处理此类安全事故的?

宋:公司处理的原则的依法办事,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处理,至于具体的办法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就不便说老。

江:那么,就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公交公司有没有责任,宋主任个人认为该怎么看。

宋:这个问题如果站在企业的方面,当然是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以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实现。当然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所以我们的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

江:今天占用宋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宋:不用客气,再见。

本文对公交公司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的原因、特点,及相关争议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就如何处置和适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分析,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法律适用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一、公司概况及相关慨念

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

重庆公交二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公共交通公司第二行车总站,始建于1986年,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职工4303人,退休职工631人,下辖营运线路44条。到2001末,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营运收入达8200万元,年运营里程4500万车公里,年载客能力为2。7亿人次。营运线路达到了52条。昔日单一的黄河、解放客车已被如今的豪华空调巴士、普通绿色巴士和小公共汽车等取而代之,且营运车总数已发展到了872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运营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运营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

根据公路法对《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公交公司是从事公路营业性乘客运输服务的经营者,承运人。乘客是为了自身的需要以给付票款,乘坐公交车,接受公交公司运输服务的自然人。根据《合同法》第293条的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车票是乘客乘车的有效凭证,也是作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运输服务合同的表现。在公交客运合同中,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告知、救助和安全送达等合同义务。乘客则负有支付约定票款,按承运人要求乘坐公交车等义务。因此,公交客运纠纷在我国原先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直是作为合同纠纷来处理的。而且由于公交客运纠纷是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故又多援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承运人的安全义务范围

从与宋主任谈话中得知,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如保证交通工具无不适行的机械故障,司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安全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绝大多数。另一部分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车上乘客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及因小偷对乘客的人身损害侵犯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少部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客运事故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方面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事故大幅下降,比起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因为公交公司近年来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大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减少安全事故有较好的作用。以及近年重庆市的道路扩展工程的发展,道路状况得到改善,使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增加,一方面,在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中,被侵权人(一般都是乘客)往往因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主体或难以及时确定直接侵权主体,往往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以往的此类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公交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而现在则大多要求通过诉讼来处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往往要求因公交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而承担各项损失。

三、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范围

可供适用的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36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在运送途中所造,要求被告公交公司给予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关于赔偿问题,公交公司通常要求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不应按《消法》赔偿。

四、承运人的民事责任

一方面是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自己在运送途中所造成的,如案例一,2001年3月重庆公交217路驾驶员疏忽大意,在车进站时未注意观察乘客欲下车的情况,径自过猛刹车,导致乘客摔伤致残,原告陈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被告公交公司处理给予1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在乘车中疏忽造成了其伤害,故对公安部门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有异议。关于赔偿问题,被告认为此事故是行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因没得到有关公交公司的具体处理材料,只能从法律上来分析。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成立客运消费合同关系,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在客运合同关系中,如果承运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法规范,则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竞合,对乘客的损害存在过错,承运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是第三人不法侵害导致乘客发生人身损害,承运人不作为,如案例二。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乘客的人身伤害来自于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时,例如2003年王洁乘坐114路公共汽车;

途中有一名小偷用刀划破其裤袋欲行窃,原告发觉后即与之抗争。不久,王洁要求司机把车开到公安局,此时,车到站司机开门,小偷下车后跑掉。王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公交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民法通则》第106条:“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1)可见,合同当事人之间本应适用过错责任;

但就客运合同而言,法律又对之特别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承运人违约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乘客的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承运人赔偿后,可以以第三入侵害债务关系为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此时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实际是垫付责任。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公交公司承担医药费的20%,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经调查,公交公司认为责任不应该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目前也没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双方在赔付上产生较大的分歧。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关于本案中精神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5)因客运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伤害不予主张,造成严重伤害的,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等因。

五、调查体会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公交赔偿客运纠纷中安全义务的争议重点在于适用法律和运送关系的接触而产生的安全义务。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一般伤害不予主张,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数额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虽然目前公交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做到了依法、合理处置,有专门的安监部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目前随着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以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来保护人权,尤其是作为人格权的基础和最高人格利益的生命健康权。对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趋向严格化、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确认、对人身伤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都表明了现代民法对人格权的特殊保护。以后消费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将会越来越多,处理难度将越来越大,就要求公交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损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身伤害赔偿的规定,做到妥善处置。

第五篇:大学生调查报告范文

在父母的资助下拼搏学业,还尚无经济收入的大学生,在不断出现的外界新事物的影响下,其消费观念逐渐转变,这催生了当代大学生消费欲望的激增。在这一背景下,大学生是如何消费的?他们持有怎么样的消费观念呢?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我们对部分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

一、主要研究分析分为以下四方面:

1、经济来源。

2、消费金额及支出范围。

3、购买商品的态度。

4、计划消费。

通过调查问卷结果统计,88.6%的当代大学生的经济来源完全来自于父母,只有不到2%的大学生依靠自己。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自食其力,大学生是祖国的栋梁和未来,祖国的明天需要我们大学生去建设、开辟,因此,我们应尽早自立,自己用双手去创造财富,正如童话大王郑渊洁教育他儿子,让他儿子18岁以后就依靠自己赚钱来养活自己,自己买饭吃,并且其子已经买到车,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我们并不比他儿子小,可是试想,假如没有了我们的父母,我们会怎样。是让自己凭借勤劳的双手和发达的大脑努力工作创造财富,为祖国做贡献?还是离了父母就不能生活,让自己成为社会的负担?道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只要不是迫不得已,任何一个有进取心得大学生都会选择第一种生活方式,虽然这条道路上布满荆棘!

我们再试着从父母的角度分析。家长含辛茹苦把儿女养育成人,日夜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无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早日承认,为社会做贡献,看到儿女能幸福美满是他们最大的欣慰。因此,为了让父母额头上的皱纹少一些,为了让他们头上的白发不再增多,让他们省心,我们大学生没有理由不自己动手,或者说不全依靠父母。正如那句话所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同时,尽早融入社会可以让我们当代大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深入社会,获取一定的社会经验,从而在以后少走弯路,另外,如果可能我们当代大学生应尽可能地为父母减轻负担,我想,父母一定会为他们懂事的儿女感到骄傲和自豪的。

从更大的社会角度上分析,我们自己赚钱可以为国家减少不必要的税务开支,让更多的钱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做到钱尽其用,也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

二、正常消费金额及支出范围

由调查分析得出,一个普通大学生月正常消费为500——800元,主要支出为伙食费,占了总费用的60%——70%。下面是对部分支出开销的评价。

几乎每个同学每月都有100——200元是自由支配的,经分析,只有不足10%的同学在学习方面用了10%的自由支出。而且还是一些专业必备的学习用具。由此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同学们的学习主动性还不是很强。另一方面的同学主要支出为买衣服,因为此次调查的主要是男生,出现这个情况有些出乎意料,而且买衣服主要是由于个人的攀比心理,而且在东西时不太考虑其购买物是否实用,甚至有些东西买回来就没有怎么用过。

除外,在同学中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借钱消费。优势,回应为一些较贵重的物品而透支财政,由此就拆东墙补西墙,以借来的钱补这个空子,下个月又省钱来补上月的钱,导致刚还上又借,再还再借的恶性循环,这主要因同学们很少计划理财,下一点会着重讲。由此上可看出,当代大学生在消费支出方面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且发展趋势趋向坏一面。

三、计划消费。

在调查分析中发现,当代大学生缺乏计划理财消费的习惯,从而导致“借钱消费”恶性循还,同时,还有一些人对于理财根本没有考虑过,即使支出很少,但也糊里糊涂不知将钱花哪了,该怎么花。

同样一样工资的两人,会计划理财的几年内可能就会买上汽车等,而不会理财的,可能只能沦为“月光族”。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的新主人,理应学会计划理财消费。一人不会一家穷;一群不会,国家穷。计划理财消费无非将一月的消费支出列一列,分析一下哪些可省哪些必须,从而就可轻松最大限度的用钱,花得明白踏实,为下个月计划一下支出,心里有数,岂不是乐事一件!

四、购买商品的态度

对于自己喜欢的商品的态度,大学生都有自己的见解,通过这次问卷调查,大学生主要持以下观点:50%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商品,价格合理便会购买,40%的人认为他会慎重考虑后再购买,还剩下10%的人则不管多贵都买或者不买,从这些数据可以不难发现。首先,大学生活经济实力不是很强,而且大部分学会合理的选择消费,因为只有少部分人会购买很贵的商品,这部分人包括家庭经济宽裕的大学生和家庭经济不宽裕但大胆消费的大学生,其次,大学生消费时较为合理也偏向理性。从对待商品的态度可以看出:看到商品时,40%的大学生会谨慎考虑再买。大学生消费趋于理性,大学生能认识到自己作为学生消费应该节约、体贴父母,减轻爸妈的经济负担,这一方面值得发展和表扬的,然后,对于较贵商品的承受能力,大多数学生不选择贵的商品,从中可以得知:当代大多数学生当代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有很多来自农村、偏远山区的,他们的经济实力较差。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大学生消费比较适度,既无太保守也非很大胆。从40%的比例可以看出,大学生面对的消费商品的态度比较乐观。虽然大部分学生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但他们向消费是趋于理性的。

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远离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攀比,不盲目追求名牌。作为大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应时刻以学习为主,更心灵美才是最真实的美,华美昂贵的外衣掩盖不了丑陋平庸的内心,破旧衣服也遮蔽不了高尚的品质。所以我提倡大学生消费时不攀比,不盲目追求名牌。要对社会上的新兴事物要学会辨别,增强消费意识,提高自主消费能力。

因此,大学消费商品的态度:40%趋于适度,50%较理性,还有10%较为大胆和相当保守,但总体消费趋于乐观,对商品较为热爱,喜欢购物。

针对以上指出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尽早学会自立,减轻家庭负担,同时也锻炼自己。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即适度、合理、绿色消费,同时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3、加强辨别能力,不轻易受虚假广告的诱惑,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

4、计划理性消费,掌握自己的财富主动权。

5、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学会节约。

望我们当代大学生能从中受益,为自己人生铺设一条光明大道!

第六篇: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大学生

调查形式:问卷调查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公德

摘要: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更应该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培养社会公德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目的及意义:

了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作为一名当今社会的在校大学生,我们是当代中国的优秀青年,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特别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下,我们更应争当道德模范。

调查现状:

通过调查问卷设计,调查实践,数据统计,我顺利完成了“大学生社会公德”的问卷调查。从调查的结果看: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未来接班人的主干群体,70%左右的被调查的同学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德意识;20%左右的表现为良好;仅有不到10%的同学公德意识薄弱。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标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相关,也是树立中国人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准则。遵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每个大学生的义务。作为有较高素养的大学生,我们应当自觉培养公德意识,养成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行为习惯。

我们大学生应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社会公德所规范的行为包括社会公共生活中最微小的行为细节,这些细节极容易被人们忽略,而它一旦被社会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所忽视,往往就可能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因此,社会公德意识要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小事中培养。其实,践行社会公德并不难,提升敬人礼让的境界同样不难,比如,在公共场合主动排队是讲社会公德;乘坐公交车主动为老幼病残孕乘客让座是讲社会公德;最后离开教室时随手关灯是讲社会公德;在马路上看到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箱是讲社会公德,等等。社会公德的境界,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一举手一投足间慢慢升华的。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更应该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培养社会公德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结合问卷及调查结果,我们作如下分析:

1、助人为乐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问题,总有需要他人帮助和关心的时候,因此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在助人为乐方面,对于如“4、您打着伞在马路上走,看见有人冒雨前进,您会怎么做?A主动共伞B若是熟人就和他共伞C看对方是否要求D视而不见”有82%的同学选择了“A主动共伞”;7%的同学选择了“B若是熟人就和他共伞”;有5%的同学选择了“C看对方是否要求”;另外6%的同学选择“D视而不见”。可见我们的大学生在助人为乐方面还是很积极的!

2、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而且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细微之处。比如在我们的调查中有90%以上的同学认为“文明礼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紧密相关的。

3、珍惜、爱护公共设施

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它既显示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根据调查数据,如对于“5、作为大学生,您是如何对待教学设施的?A很爱护、且主动保护B自己不破坏就好C随心所欲”的问题,有70%以上的同学选择了“A很爱护、且主动保护”;20%左右的同学选择了“B自己不破坏就好”;且只有不到4%的同学选择“C随心所欲”。通过调查和小组成员平时的观察发现,大学生对于公共设施的爱护也比较好。

4、环境保护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从根本上说保护环境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环境保护也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大学生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随着我们周边环境的日益改善,大学生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根据调查了解,如:“8、外卖打包时,您会因保护环境而要求少打吗?A不会B会C想过,但很少做”有75%以上的同学选择了“B会”;有20%以上的同学选择了“C想过,但很少做”;仅有5%左右的同学选择的是“A不会”。如此表明我们大学生对我们生活的环境还是很爱护的。

5、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的实践是提高人们社会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正常生活秩序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就需要用纪律与法规来维持。大学生应当全面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熟知校纪校规,牢固法制观念,“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法规。正如我们的调查,大家对于“在公共场所插队行为的态度”有一半以上的同学表示会马上制止,三分之一左右的同学会在心里抱怨,仅有5%左右的同学会在心里谩骂和15%的同学对此视而不见;又如,对于“在公共场合搂抱等不得体行为”仅有30%左右的同学表示反对。由此表明我们的大学生在遵纪守法着方面的状况并不理想。大学生对自己的纪律要求比较低;在遵纪守法方面还有待提高。

通过其他一些问题了解到我们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水平整体表现良好。但是依然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有待我们努力,去寻求解决的。

对于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大学生社会公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事物的认识不够深,易于受到外在不正确因素的影响及自身错误认识的影响,心理机制不够完善,知行不一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项方法:

第一、完善社会公德的教育体系。

道德教育是社会公德养成的外部机制的基础。古语说:"德教为先。"德教即是道德教育或道德教化,纠正大学生认识上的误区,细化道德行为,给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树立具体的模板。首先,普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应集中宣传公共生活领域文明礼仪知识。其次,突出公共文明礼仪教育重点。在公共环境卫生方面着力培养责任意识,主动营造和爱护身边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在公共秩序方面着力培养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解决知行不统一的问题;在公共交往方面着力培养尊重他人、关爱他人、与人为善的意识。最后,构建公共文明礼仪教育体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将个人融入到集体的大环境之中。

第二、努力完善社会公德的修养体系。

道德修养是社会公德养成的内部机制的核心,即古人所强调的"修身为本"。道德修养是培养社会公德并逐步完善人格的最基本的途径。"助人为乐"这一社会公德基本要求的字面意思很容易理解,说的是把帮助他人作为自己的快乐。然而,正是这通俗的四个字,道出了履行社会公德过程中的崇高道德境界。所谓道德境界指接受道德教育、进行道德修养,所达到的道德觉悟程度,以及所形成的道德品质状况和精神情操水平。社会公德能否充分发挥其巨大的社会效应,关键在于它最终能否转化为广大同学的道德修养,并达到较高的道德境界。

第三、努力完善社会公德的创建体系。

给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会,走进实践的机会。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深化社会公德的意识形成自己独立的基于实践的理论体系。我们可以组织与社会公德有关的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公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促进大学生社会公德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第四、努力完善社会公德的示范机制。

列宁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学生道德楷模,让莘莘学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总结:

我们大学生要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了解社会。拓展实际工作能力,尤其是增强社会责任感有极大的帮助。大学生培养社会公德意识的实际活动有很多具体方式,既可以参加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普及社会公德规范、传播文明新风,也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既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加入各种社会公益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公德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学习,可以从实践中体会到什么是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言行,什么是不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言行,从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素养,并带动他人,影响社会。

道德是分领域和层次的。不论在哪一领域哪一层次,大学生都应当自觉培养公德意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社会公德作为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我们大学生理应养成遵守社会公德良好行为习惯,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公德意识。

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修养和实践水平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同学们一定要把这些期望化为提高自身强大修养的强大动力,努力培养社会公德意识,树立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争做碱性社会公德的模范,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社会公德建设。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培养社会公德意识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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